1.確認時間:
西安考點:2016年10月22日09:00時至10月30日16:00時;
北京考點:10月30日09:00時至11月7日16:00時。
2.考生根據報考指南在規定時間內使用“優才計劃”APP或登錄“優才計劃”專欄中的報名系統完成網上報名確認。
(三)準考證打印
1.準考證打印時間:
2016年11月中下旬(具體另行通知)。
2.考生必須在規定時間內自行登錄網上報名系統打印準考證。
五、考試方式和內容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或技能測試)方式進行,綜合成績為百分制。筆試和面試成績分別占綜合成績的30%和70%。
筆試考試內容為招聘崗位對應相關專業基礎知識;面試內容由專家評委圍繞招聘崗位所需專業知識,通過問答的形式測試考生的綜合分析、應變、組織協調等能力。技能測試是指針對專業崗位在面試中須增加專業知識或技能的測試內容。
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歷或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考生,不安排筆試,面試成績即為綜合成績。
(一)筆試
1.筆試時間和地點:
西安考點:時間:暫定2016年11月中下旬;
地點:陜西師范大學(具體以準考證為準)。
北京考點:時間:暫定2016年11月中下旬;
地點:中國人民大學(具體以準考證為準)。
考生憑準考證及身份證參加考試。
2.筆試成績采取百分制,筆試成績達到60分及以上才能進入面試程序。
3.筆試成績和面試名單于筆試結束后在“優才計劃”專欄公布,考生也可登陸“優才計劃”APP查詢。
4.為確保招聘工作的競爭性和公正性,筆試開考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3,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可相應減少或取消崗位。對于部分緊缺崗位,經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可不受開考比例限制。
(二)面試(或技能測試)
1.時間:筆試次日(如有變動,另行通知)。
2.地點:西安考點:陜西師范大學;
北京考點:中國人民大學。
具體地點以通知為準。
3.面試人選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按招聘崗位1:3的比例確定。如有進入面試范圍人選放棄面試并提前告知的,在同一崗位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順序依次遞補其他考生。面試人數達不到該比例的,按實際合格人數確定面試對象。
4.面試采取百分制,成績當場向考生宣布,并由考生簽名確認。面試成績合格分數為60分。
5.面試對象須按規定的時間、地點進行面試。不按規定時間參加面試的,視為自動放棄。具備參加面試資格的考生須作出不主動放棄面試、體檢、考察、聘用資格的承諾,同時也須作出若被聘用,保證按時報到的承諾,違背承諾的記錄在案,3年內不得參加廣州市各級各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
六、現場簽約
根據考生綜合成績高低順序,按招聘崗位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人選,綜合成績和簽約人員名單于面試結束后及時在“優才計劃”專欄公布,考生也可登陸“優才計劃”APP查詢。面試次日,招聘單位將在陜西師范大學或中國人民大學與進入體檢和考察人選的考生簽訂高校畢業生就業三方協議(具體地點以通知為準),并約定體檢考察等事項。
七、體檢與考察
體檢按照《中共廣東省委組織部廣東省財政廳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廣東省衛生廳關于印發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粵人社發〔2010〕382號)執行,其中報考教師崗位的適用《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體檢可在當地三甲醫院進行,具體時間、地點由招聘單位確定并另行通知,所需經費由招聘單位負責。
考察按照《中共廣東省委組織部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粵人社發〔2010〕276號)執行。
八、遞補
因下列情形導致擬聘崗位出現空缺的,可在同一崗位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順序依次遞補其他考生:
(一)考生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的;
(二)擬聘人選公示的結果影響聘用的;
(三)擬聘人選放棄聘用的;
(四)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九、聘用及待遇
(一)公示期滿無異議的考生在畢業后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實行試用期制度。
(二)持有廣東省外專業技術資格的報考人員須按《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做好省外來穗人員專業技術資格確認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函〔2011〕335號),在聘用后一年內辦理專業技術資格確認手續。在通過專業技術資格確認前暫按低一級層次專業技術資格崗位聘用。
(三)獲聘人員為事業單位編內人員,工資待遇執行廣州市事業單位工資政策。
十、注意事項
(一)報名前需認真閱讀本公告及報考指南(另行公告),符合崗位要求的所有資格條件方可報考。凡不按規定條件報名的,一經發現,立即取消報考資格。
(二)準考證是考生參加筆試、面試、體檢等各環節的重要證件,請妥善保管。考生參加筆試、面試、體檢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證件不齊者,不得參加。
(三)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報考費用,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也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社會上任何以事業單位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參考資料、上網卡等,均與本次招聘無關。
(四)為便于管理,非廣州市戶籍考生須在錄用后將戶籍遷至廣州市。
十一、其他
(一)應聘人員提供的身份證明和應聘崗位所需的資格材料應真實有效,如發現弄虛作假,取消應聘資格。
(二)有關考試報名、準考證打印、成績查詢、結果公示等請通過“優才計劃”APP手機客戶端或“優才計劃”專欄(www.hrssgz.gov.cn)查詢,也可關注“廣州優才計劃”微信公眾號。
(三)未明確事宜,以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解釋為準。
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10月13日
附件:
1、2016年廣州市事業單位校園招聘“優才計劃”單位網址一覽表.xls
2、2016年廣州市事業單位校園招聘“優才計劃”崗位需求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