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陽縣教育事業單位公開招聘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研究生及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本科畢業生簡章
為進一步改善我縣師資隊伍結構,促進我縣教育事業快速發展,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我縣實際,經市人力社保局核準,現面向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研究生及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本科畢業生公開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招聘原則
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原則,按照任人唯賢、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用人標準,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方式進行。
二、招聘崗位及人數
云陽縣教育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教師48名,具體招聘單位和崗位詳見《重慶市云陽縣教育系統公開招聘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研究生及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本科畢業生崗位條件一覽表》(附件1,以下簡稱《一覽表》)。
三、招聘對象及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應聘: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熱愛教育事業,具有扎實的教師基本功和各學科專業知識;遵紀守法,品行端正,作風正派;
(三)年齡為35周歲及以下(年齡計算截止日期為2016年10月20日);身體健康;
(四)所學專業與招聘崗位相同或相近;
(五)在國外境外高校就讀的全日制學歷(學位),其學歷(學位)須獲得國家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六)符合招聘崗位規定的條件。
以下人員不屬于招聘范圍: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五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現役軍人;服務未滿一年,或服務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的基層服務項目人員;在讀的非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的本科生、研究生不能憑已取得的學歷(學位)報考。
四、招聘辦法及程序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定于2016年10月23日至31日進行。具體招聘時間、地點將在云陽縣教育委員會網站及教育部各直屬師范大學招生就業網上公布。
(一)招聘辦法
1.報名
凡符合招聘對象和條件的人員,根據招聘單位及崗位需求,填寫并打印《重慶市云陽縣公開招聘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報名登記表》(附件2,以下簡稱《報名登記表》)、《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就業推薦表》(以下簡稱《就業推薦表》),由所在院系負責人簽字并加蓋院系公章后到現場報名。報考者只能選擇一個學校的一個崗位。
報名需提交材料有:①本人身份證、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②自薦書【包括本人基本情況、思想品德、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大學期間各科學習成績、各類獲獎證書、獎學金獲得情況、社會實踐情況等內容、研究生學歷者須提供本科學歷(學位)證書】一份;③《報名登記表》一份。
2.資格審查
由招聘工作組根據《簡章》規定條件,依據考生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進行報名及資格審查。
招聘崗位指標與實際報名人數的比例需達到1:3,未達到該比例的,取消或相應遞減招聘指標數至規定比例(按四舍五入計算)。屬緊缺學科的,經市人力社保局備案同意,可適當放寬開考比例。
3.考試考核。考試考核分為專業技能測試和面試兩個環節。
(1)專業技能測試(分值100分)
報考人員通過報名資格審查合格后到指定地點參加專業技能測試。專業測試以上課的方式進行,內容為報考崗位相關內容,分值100分,成績60分及以上的為合格,低于60分者不得確定為擬招聘人選。
(2)面試(分值100分)
面試由測試專家組根據報考人員自我介紹、回答問題和其在大學期間學業成績、獲獎等綜合情況進行量化評分。
(3)總成績計算。
考試考核總成績=專業技能測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專業技能測試、面試成績采取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面兩位小數)
4.簽訂就業協議
招聘單位在考試考核合格人員中根據報考崗位指標,按考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到低等額確定擬簽約人選,報招聘工作組審核備案(擬聘崗位最后一名人選成績相同的,以加試方式確定),各招聘單位與確定的簽約人選簽訂《就業協議書》。
經確認自動放棄出現的缺額,經縣人力社保局核準,可在報考同一學校同一崗位考生中按考試考核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二)體檢及考察
簽訂《就業協議書》的所有人員于2017年8月1日持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原件(教師資格證可放寬至2018年春季開學前取得)和所在院校出具的現實表現證明材料(主要內容為在校期間遵紀守法、道德品質、獎懲、學習等情況)交云陽縣教委人事科審查,審查合格人員于2017年8月2日由縣人力社保局組織,按體檢有關要求集中統一體檢。
體檢標準參照原國家人事部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和《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要求,并結合教育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
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療衛生機構進行。招聘單位和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疑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云陽縣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
體檢合格人員由云陽縣人力社保局、招聘主管部門對其政治思想表現、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工作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況進行綜合考察,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體檢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體檢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體檢以后環節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
(四)公示
考察合格的擬聘人員在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云陽縣人民政府公眾信息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準考證號、學歷、專業、畢業時間、畢業學校、考試考核總成績、招聘單位等。
(五)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的由云陽縣人力社保局審批同意后,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等國家和重慶市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享受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相應工資福利待遇。
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以及提供虛假材料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聘用人員須在云陽縣教育事業單位服務滿5年及以上,未達到服務年限的,由聘用人員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2017年7月31日前未取得相應層次畢業證、學位證以及體檢、考察(政審)不合格、2018年春季開學前未取得教師資格證者,自動解除就業協議,取消聘用資格。
五、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是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嚴肅人事工作紀律,嚴格執行有關政策規定,自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并按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本簡章由云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云陽縣教育委員會負責解釋。
聯系人及電話:胡海,18290501678
附件:
1.附件1:云陽縣教育事業單位公開招聘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研究生及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本科畢業生一覽表
2.附件2:云陽縣教育事業單位公開招聘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研究生及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本科畢業生報名登記表
3.附件3: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2015年下半年修訂).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