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下半年四川省成都市邛崍市教師招聘范圍及對象、應聘資格條件(34名)
一、招聘范圍及對象
符合招聘崗位應聘資格條件要求的2016年7月31日前的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和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其中,2016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必須在2016年7月31日之前取得資格條件要求的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等證書;其他人員必須在原件校驗前取得資格條件要求的國家承認學歷的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等證書。未在規定時間內取得相關證書的,不予聘用或不予進入下一步招聘環節,責任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二、應聘資格條件
(一)應聘人員必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
2.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體檢符合相關要求。
3.在編在崗人員應聘,須征得所在單位主管部門書面同意。
4.委培、定向應屆畢業生,須征得原委培、定向單位同意。
5.符合《成都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成人社發〔2016〕49號)有關回避的規定。
6.具體崗位招聘條件詳見附件《2016年上半年邛崍市公開招聘教師崗位條件表》。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應聘: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5.有其它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行為的。
2016年下半年四川省成都市邛崍市教師招聘的公告(34名) [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