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優化我區師資結構,提高教師隊伍整體素質,根據《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的意見》(定委辦[2006]43號)以及《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浙人才〔2007〕184號)文件精神,決定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畢業生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5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招聘崗位 |
招聘人數 |
專業要求 |
語文 |
3 |
漢語言文學相關專業 |
數學 |
2 |
數學與應用數學相關專業 |
二、招聘對象和條件
1.熱愛祖國,熱愛教育事業,遵紀守法,熱愛學生,教書育人,能認真履行教師崗位職責。
2.學歷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
3.戶籍要求:舟山戶籍(以
4.年齡要求:
5.教師資格證書要求:歷屆師范類畢業生應具有教師資格證書,應屆師范類畢業生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時間放寬到
6.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下列人員不得報考: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在職人員;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處分期間或雖未規定處分期限,但截至2012年6月5日受警告處分未滿6個月,受嚴重警告、記過等處分未滿12個月的人員;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報考的其他人員。
三、報名辦法
1.報名時間為
2.報名地點:定海區教育局組織人事科(定海區環城西路40號四樓)。
3.報名材料
⑴應屆生隨帶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學生證、就業推薦表或就業協議書、普通話與計算機等級證書、教師資格證書或教育學心理學成績合格單、本人自薦材料等原件和復印件。
⑵歷屆生隨帶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普通話與計算機等級證書、教師資格證書或教育學心理學成績合格單、本人自薦材料等原件和復印件。在各中小學任教一學年以上的報考人員還須提供任教證明及工資單復印件。
每位報考人員須提供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照1張。
4.報名資格審查
經報名資格審查后,將在定海教育網上公布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名單。每位考生限報一個崗位。報考人數原則上應達到招聘崗位計劃數的3倍,報考人數不足招聘崗位計劃數3倍的,經定海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定海區教育局同意后,可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對報考人員在報名、資格審查中,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獲取報考資格的,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一經查實,取消報考資格。
四、筆試
筆試內容:教育基礎知識(包括教育學、心理學、教育政策法規等),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筆試時間初定于2012年6月下旬,具體考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五、上課
根據筆試成績,按招聘崗位計劃1:3的比例確定上課對象(不足規定比例的,經定海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定海區教育局同意后,可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上課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列入體檢、考核對象。
六、體檢和考核
根據筆試成績、上課成績合成計算總成績,總成績滿分為100分。若總成績相等,以上課成績高的排位在前。
考生的總成績=筆試成績X30%+上課成績X70%
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計劃 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核對象。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考核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如體檢、考核不合格,在上課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七、公示及聘用
1.經體檢、考核合格人員,按崗位確定擬聘用人選,并在定海區教育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發放《擬聘用通知書》。擬聘用人員持《擬聘用通知書》于規定時間內到定海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報到并按規定辦理相關聘用手續,無故逾期不報到者,取消其聘用資格。《擬聘用通知書》發放后均不再遞補。
2.聘用人員享受國家規定的工資福利待遇。
3.聘用人員按規定約定試用期(見習期),試用期(見習期)內確實難以勝任工作的,予以解聘。
4.招聘工作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切實做到客觀、公平、公正。招聘工作接受社會監督,舉報電話:定海區投訴中心0580—8260076,定海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580—2601527,定海區教育局監察科0580-2025109。
5.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定海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 定海區教育局 0580-2020553
定海區人力社保局 0580-2037438
二○一二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