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頭市潮南區2016年公開招聘教師及其他部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為加強我區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隊伍建設,改善隊伍結構,促進各項社會事業的發展,根據《汕頭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細則(暫行)》(汕
為加強我區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隊伍建設,改善隊伍結構,促進各項社會事業的發展,根據《汕頭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細則(暫行)》(汕市人〔2009〕269號)、《關于做好我市2016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汕市人〔2016〕153號)、《關于2016年汕頭市公辦中小學校公開招聘新教師有關工作的通知》(汕市教〔2013〕32號)規定,結合我區事業單位的編制、崗位需求情況,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296名,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及安排
(一)計劃招聘教師228名。
(二)計劃招聘峽山街道屬下事業單位工作人員4名。
(三)計劃招聘區直屬其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64名。
二、招聘范圍和對象
(一)應聘高(完)中學校、初級中學教師崗位:2014年至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師范類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并取得相應教師資格。其中應聘美術、音樂、體育等緊缺學科崗位:2014至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師范類本科及以上學歷的畢業生。
(二)應聘農村小學教師崗位:2014年至2016年汕頭市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師范類大專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并取得相應教師資格。
(三)應聘隴田鎮、紅場鎮公立中心幼兒園教師崗位:2014年至2016年汕頭市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師范類大專及以上學歷的學前教育畢業生,并取得幼兒園及以上教師資格。
(四)應聘區職教中心教師崗位:2014年至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
(五)應聘區綜合性實踐基地教師崗位:2014年至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
(六)應聘區特殊教育學校教師:2014年至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師范類大專及以上學歷畢業生(特教專業),并取得相應教師資格。
(七)應聘峽山街道屬下事業單位、區直屬事業單位崗位:需汕頭市生源且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層次及專業。
三、招聘崗位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三)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四)具備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年齡要求為18-35周歲(1980年11月26日至1998年11月26日期間出生),研究生以上學歷畢業生年齡放寬為18-40周歲(即1975年11月26日至1998年11月26日期間出生),中級以上職稱人員報考,可放寬至18-45周歲以下(1970年11月26日至1998年11月26日期間出生)。
(七)2013年11月26日至2016年11月26日期間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學生,可以按照2014年至2016年應屆畢業生身份參加教育類崗位招聘。
(八)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九)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五年或其他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
2.曾因超生被有關單位依照《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作出處理決定的,從該處理決定作出之日起未滿五年的。
3.近兩年內在廣東省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4.因涉嫌違法違紀存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5.在讀的非2016屆應屆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現役軍人、機關事業單位見習期未滿的在編在職(崗)人員。
6.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7.2014、2015年和2016年經粵東西北鄉鎮事業單位專項公開招聘已被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或2016年參加粵東西北鄉鎮事業單位專項公開招聘已進入體檢考察環節的人員。
8.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不宜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及辦法
(一)發布招聘信息。由區人社局、區教育局于2016年11月11日在潮南人才網、潮南教育信息網發布招聘信息。
(二)報名時間地點。報名時間:2016年11月24日至26日,時間3天,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2∶00至5∶00。報名地點:潮南區人力資源市場(潮南區峽山街道洋汾林商業城四樓)。咨詢電話:區人社局:0754-87905986;區教育局:0754—87795462。
(三)報名要求。
1.所有應聘者,報名時應攜帶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報到證》及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及復印件;報考教師崗位的還須提交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其中:(1)已辦理暫緩就業協議或代管人事關系的,應提供相關協議書原件及復印件。(2)生源地以大學入學前的戶口簿為依據,戶口簿不能體現生源地的,需由戶口所在地公安戶籍部門出具戶口遷移或變更等的有效證明。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相片三張(同版)。
2.報考區職教中心、區綜合性實踐基地崗位,中學美術、音樂、體育等緊缺學科崗位暫不具備教師資格的非師范類考生,本人須承諾在被聘用三年內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
3.按設置什么崗位,招聘什么專業的原則,招聘專業對口的人員?忌此鶎W專業對應崗位、崗位組進行報考,報名時應填寫崗位、崗位組代碼。每名考生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崗位組,如小學語文、初中物理等。多報取消考試資格?忌鷳浴秷蟮阶C》、畢業證書注明專業(方向)為依據,按所學專業填報。報考要求專業及專業代碼,參照《廣東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目錄(2016年版)》設置。報名表(A4紙張雙面打。┛蓮木W站下載打印或報名時領表并認真填寫。
4.考生報名時所提供的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凡提供虛假報名材料,一經核實,取消報考資格,直至追究相關責任。
5.根據《關于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從事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工作的實施意見》(粵人社發〔2007〕141號)、《廣東省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實施意見》(粵組通〔2008〕50號)有關規定,對在2013年11月26日至2016年11月26日期間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和“大學生村官”,報考時筆試成績加10分。符合相關條件的考生憑省級相關主管部門頒發的《廣東省“三支一扶”合格證書》或《廣東省高校畢業生到農村任職工作證書》報考,報名時注明服務的基層項目名稱、合格證書編號,并在筆試前提供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填寫《汕頭市潮南區2016年公開招聘教師及其他部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加分申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