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浙江省衢州市江山市教師招聘對象及條件(50名)
三、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招聘對象
2017年應屆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畢業生、或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畢業且在外地在編在職的優秀教師。
(二)招聘條件
熱愛教育事業,熱愛學生,品行端正,遵紀守法,無違紀處分及違法記錄;具有與履行招聘崗位相適應的職業道德素質、專業知識水平、教育教學能力和心理素質;身心健康,體檢合格。
2017年應屆畢業生要求在2017年7月20日前取得不低于報考學段的教師資格證(已通過國家教師資格考試筆試和面試,但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人員,須提供《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在編在職教師報名時應現場提供教師資格證;報考學科要求與所學專業對口或與所持有的教師資格證相符;報考語文教師崗位的,要求普通話水平達到二級甲等及以上,其他學科要求普通話達到二級乙等及以上。
年齡要求在28周歲以內(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及以上的年齡要求在32周歲以內(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外地在編在職的優秀教師年齡要求在30周歲以內(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017年浙江省衢州市江山市教師招聘的公告(50名) [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