麗水市文元高級中學赴浙江師范大學公開招聘民辦事業單位報備員額教師公告
(2016年第 號)
為加強教師隊伍建設,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和《麗水市民辦事業單位非財政供養民辦事業編制報備員額人員人事管理暫行辦法》有關規定,經麗水市人力社會保障局核準,麗水市文元高級中學赴浙江師范大學公開招聘民辦事業單位報備員額教師10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單位性質
麗水市文元高級中學是經麗水市編委批準的民辦事業單位,報備員額人員實行聘用制度。
二、招聘范圍、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范圍、對象
1.浙江師范大學研究生畢業(含2017年應屆畢業生),并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的人員;
2. 浙江師范大學師范類本科2017年應屆畢業生,獲得校級及以上優秀畢業生或獲得兩次及以上校級優秀學生一、二、三等獎的人員;
3.浙江師范大學師范類本科2017年應屆畢業生,綜合成績在年段前35%或學科競賽獲得校級三等獎以上的人員;
4.戶籍、生源地不限。
(二)招聘條件
報考人員除應具備招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以外,還需符合以下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政治立場堅定,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2.年齡要求:35周歲(1980年12月13日以后出生)以下。
3.本科學歷應具有相應教師資格證書或相應教師資格國家考試筆試、面試合格證書和普通話合格證書; 研究生畢業尚未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的,允許聘用后兩年內取得教師資格證書,否則予以解聘。
4.身體健康。
三、招聘辦法
本次招聘按照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公開報名、統一考核、嚴格考察、擇優聘用的方式進行。具體程序:
(一)信息發布平臺
浙江師范大學就業創業網(http://zjnu.jysd.com/)。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
報名采用現場報名方式。
報名時間為2016年12月13日上午9:00至12:00
報名地點:浙江師范大學 25幢302教室
應屆畢業生報名需憑本人身份證、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綜合成績證明、教育部學生司制發的《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省外高校畢業生可持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制發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相關榮譽證書等相關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其他人員憑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職稱(資格)證書、相關榮譽證書等相關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經資格審查,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通知參加考核。
(三)考試
考試采用技能測試(模擬課堂)形式, 考核成績滿分100分,合格分數線60分。考核地點:由招聘單位根據資格審查結果臨時通知。
(四)體檢、考察
考試結束后,按招聘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考察對象,簽訂就業協議書或聘用意向書。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修訂后)并按有關操作規程執行,費用自理。
考察工作參考公務員考錄考察工作的辦法進行。
(五)公示、聘用
體檢、考察后,根據體檢、考察情況確定擬聘用對象,擬聘用對象在麗水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向社會公示7個工作日,對擬聘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有關人事聘用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聘用人員列入非財政供養民辦事業編制報備員額人員人事管理,與招聘單位簽訂合同,并按規定約定試用期。
(六)其他
報考人員放棄或被取消入圍、聘用資格,或體檢、考核中出現不合格者,麗水市教育局會同市人力社保局研究決定是否安排人員遞補。需要遞補的,根據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
報考人員在接到聘用通知書后,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報到,無正當理由逾期又不能說明情況的取消聘用資格。
本次招聘設置最低服務期限,服務期為5年。
本次招聘工作由麗水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麗水市教育局及招聘單位共同組織實施。
本公告由麗水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市教育局:0578-2626020、2626021
舉報投訴電話:0578-2626030
附件:1.《麗水市文元高級中學赴浙江師范大學公開招聘教師計劃》
麗水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麗水市教育局
2016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