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包括筆試與面試,筆試占總成績的45%,面試占總成績的55%。
1.筆試
筆試科目一門,教師崗位的考試內容為應聘崗位相關學科的專業知識及教材教法。
筆試時間:2017年1月2日上午9:00-11:00。
筆試地點:杭州第十中學(杭州市皮市巷158號)。
考生必須憑準考證和身份證(兩證缺一不可)參加筆試。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大綱和參考用書,不舉辦也不授權或委托任何單位舉辦任何形式的培訓班。
2017年1月6日考生本人可上網查詢筆試成績。
2.面試
筆試結束后,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其中應屆畢業生報考幼兒教師崗位,將按照應屆幼兒教師崗位總數1:3的比例,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人選。不足1:3比例的,按該崗位筆試實際參考人員確定面試對象。
面試由招聘單位負責組織實施,面試方式、時間和地點屆時通知。
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能列入考察、體檢對象。
面試結束后,在面試成績合格人員中,筆試和面試成績按比例折合成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總成績相等時,以面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
五、考察與體檢
考察和體檢工作由招聘單位負責組織實施。體檢標準按《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及操作規程》執行。體檢費用個人自理。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考察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相關規定執行。
體檢、考察的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六、公示及聘用
招聘單位根據考試、考察和體檢結果擇優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杭州教育網(www.hzedu.gov.cn)、杭州上城人才網(www.scrcw.com)、上城教育信息港(www.hzscjy.com)公示七個工作日。公示期內無異議的,在公示結束后,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簽訂聘用合同。
擬聘用人員逾期不能報到的,或2017屆畢業生未能在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書的,或2017屆本科畢業生不能在報到錄用前提供國家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和普通話等級證書的,或發現有不符合報考資格和聘用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
報名時暫不要求提供教師資格證的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畢業后兩年內不能取得適用的教師資格證的,解除聘用關系。
七、其他說明
1.港澳臺、國外留學回國人員及中外合作大學畢業生報名時,須出具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2.“計劃”中招聘要求所涉及的工作經歷以勞動(聘用)合同、社保記錄為準,有關工作時間的計算截止日期為2016年12月31日。
3.專業條件參考《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08年)》、《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12年)》、《授予博士、碩士學位和培養研究生的學科、專業目錄(2008年)》(附件4)。
本公告由杭州市上城區教育局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電話:(0571)87802200,87822585,87822590。
監督投訴電話:(0571)87011437
附件:1.《杭州市上城區教育局所屬事業單位2016年12月公開招聘教職工計劃》
杭州市上城區教育局
2016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