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寧市服裝職業技術學校因學校教育事業發展需要,現公開招聘事業編制服裝專業實習指導教師1名,具體事項如下:
一、報名時間、地點
(一)時間:2012年6月30日上午9∶00~下午3∶00
(二)地點:海寧市人才市場(市行政中心三號樓一樓)
二、招聘計劃
服裝專業實習指導教師1名。
三、招聘條件
1.遵紀守法,身心健康,有志于職業教育事業。
2.本科及以上學歷。
3. 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嘉興市范圍戶籍或生源。
4.取得由人力社保部門頒發的高級工及以上職業技能證書。證書具體工種限服裝設計定制工、服裝樣板設計制作工兩類。具有2年及以上相關工作經歷。
四、招聘錄用辦法
1.初審:應聘人員憑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書、戶口簿、技能等級證書、工作經歷證明等原件和復印件報名。提供近期一寸照片二張,并填寫《海寧市事業單位招聘報名表》進行資格初審。
2.復審:初審合格者,持所有資料及招聘單位初審意見到招聘復審處進行報名資格復審,復審合格后領取合格通知書。當招聘職位需求人數與報名合格人數不足1:3時,取消該職位本次招聘。
3.考試: 考試采用崗位專業基礎知識測試、技能操作和面試相結合的辦法進行,滿分均為100分。
第一步:進行專業基礎知識筆試,從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
第二步:進行面試,面試內容為公共知識,面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得進入專業操作程序。
第三步:進行專業操作考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予錄用。
綜合成績按專業基礎知識30%,面試30%,專業技能操作40%計算確定。
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考察入圍人員(如出現綜合成績相等,以技能操作成績高的排位靠前,技能操作相等以面試成績高的排位靠前)。體檢標準按《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執行。體檢合格后,由教育局統一組織考察。體檢或考察出現不合格的,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補。對經考試、體檢、考察合格的對象,由人社局、教育局分別在海寧市人才網、海寧市教育網進行公示。
4.錄用:考察合格的列為錄用對象。錄用對象必須在錄用通知書規定的時間內辦理報到手續,逾期不報到者,作自動放棄,錄用后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實行人事代理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后經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海寧市教育局
二O一二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