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州市2016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經臨汾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霍州市委、市政府同意,根據《霍州市2016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實施方案》,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10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和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國家和我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的有關規定,采取考試和考核相結合的辦法,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招聘對象
符合報考基本條件和招聘崗位具體資格條件的全日制大中專院校畢業生及其他人員。
三、招聘計劃(詳見附表)
四、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且年滿十八周歲;
(二)遵守憲法、法律和法規;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崗位所需的年齡、學歷學位、專業(含方向)和資格條件;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崗位所需要的其它條件(詳見招聘計劃表)
1、“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的招聘對象為:參加山西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含晉西北計劃)到2016年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人員,以及“參加選聘大學生村官工作”到2016年服務期滿、考核合格(含到2016年服務滿兩年,考核合格),現仍在服務崗位的人員。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報考人數達不到招聘人數要求的,該專門崗位自動轉為招聘單位相應的招聘崗位。退役的全日制大學生士兵,可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對待,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
2、工作經歷、年齡、現役、試用期等有關資格條件中,除有專門的規定外,均以報名起始日為截止日期。
3、以研究生學歷報考的,研究生所學專業與招聘崗位要求專業類類同。
五、招聘辦法和程序
按照《山西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操作程序(試行)》的有關規定,本次招聘由市公開招聘領導組具體組織實施,采取考試和考核的辦法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設置高層次人才崗位招聘具有中級及以上職稱的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采取面試考核的辦法招聘,由市公開招聘領導組具體組織實施。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及方式
報名時間:2017年1月3日—1月7日下午18:00。
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報名地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層大廳。
2、資格初審:資格初審由市公開招聘領導組負責,資格審查要客觀、公正、及時。報考人員要對自己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其報名資格。對偽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凡因信息填報有誤,或聯系方式不準等導致未通過資格初審的,責任由報名者自負。
3、每位應聘人員限報一個招聘崗位。
4、報名所需有效證件:畢業證、學位證、報到證、資格證(或資格考試合格成績單)、第二代身份證(或戶籍證明)以及相關證件和證明原件。
5、符合報名條件人員需如實填寫《霍州市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和真實性承諾書,并附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張。
6、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①受過刑事處罰的;
②有犯罪嫌疑正在接受審查的;
③受黨內嚴重警告或行政記大過處分,尚未解除的;
④有弄虛作假行為的;
⑤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以及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員。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公務員(包括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及參公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到事業單位工作不滿1年、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現役軍人。
⑥在校就讀且檔案和組織關系在校的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⑦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⑧本市所有全額、差額開支人員(含正在辦理入編手續的人員)不得報考。
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憑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在市公開招聘領導組辦公室指定的時間和地點領取《準考證》。考生通訊方式如有變更,需及時通知市公開招聘領導組辦公室,并注意保持手機開啟以便聯系,如因手機沒有開啟等原因導致無法與考生本人聯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
(二)考試與資格復審
考試分筆試、面試。報名人數如果達不到崗位招聘人數3:1比例的由市公開招聘領導組視情況研究核減招聘崗位或取消招聘崗位,并報臨汾市人社局核準。根據晉人社廳發[[2014]20號文件規定“縣級及以下醫療衛生機構公開招聘專業技術人員可不受開考比例限制”。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保留兩位小數)。
擬聘用人員考試總成績合格分數線為6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