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取筆試加面試的方式,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所有成績均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
1.筆試:滿分100分,合格線60分。采取閉卷形式,內容以綜合知識和專業知識為主。
——筆試時間及地點:詳見《筆試通知》。
筆試結束后,依筆試合格考生成績高低順序,按崗位招聘人數1:3的比例確定入圍面試人選(若按比例進入面試的考生末位出現并列名次的,則一并進入面試);達不到設定比例時,按實際符合面試條件的人數進行。
筆試遲到30分鐘視為自愿放棄考試資格。考生筆試成績、入圍面試人員名單及《面試通知》,于筆試的結束當天20:00前在珠海高新區門戶網站公布。
2.面試:滿分100分,合格線60分。主要測試考生的教育、教學能力及綜合素質。其中,美術、音樂、體育等學科還要進行專業技能測試。
——面試時間及地點:詳見《面試通知》。
面試當場評分、統分,現場公布成績并由考生簽收。面試結束后,計算面試合格考生考試總成績,依其考試總成績高低順序,按崗位招聘人數等額確定體檢及考察對象。
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到達面試候考室的,視為自愿放棄應聘資格,所空缺名額不予遞補。面試沒有合格考生者將取消招聘計劃,考試總成績名次出現并列情況的,以面試分數高的考生排前。
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各崗位體檢及考察人員名單,于面試工作結束當天22:00時前在珠海高新區門戶網公布。
(四)初定擬聘人員并簽訂《就業協議書》
入圍體檢及考察者初定為擬聘人員,于名單公布的第二天簽訂《就業協議書》。不按時簽約、隱瞞已簽訂就業協議、不按期簽訂就業協議的,均視為自動放棄資格。出現此類情況的,可根據實際決定是否在面試成績合格的考生中按總成績高低順序依次等額遞補。
(五)考察及體檢
1.考察:一是復核考生的報名資格,二是委托考生所在院校對考察對象的在校表現、遵紀守法及計劃生育情況作出鑒定,具體要求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276號)執行。
2.體檢:體檢時間為2017年4月底,體檢醫院為珠海市三甲醫院,標準按《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3年修訂)》(粵教繼〔2013〕1號)執行。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六)確定擬聘人員并公示
體檢、考察合格者被確定為擬聘人員,擬聘人員名單在珠海高新區門戶網站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
因體檢、考察或公示結果影響聘用的,招聘方有權單方解除就業協議,且不作任何補償。
(七)辦理聘用手續
公示期滿無異議或有異議但不影響聘用的,招聘結果報主管機關認定后,辦理報到、入編、聘用、戶口遷移等手續。報到時間初步定于2017年7月上旬(具體時間另行通知)。與被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按規定約定試用期。
六、其他事項
(一)本公告未盡事宜,由珠海高新區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地址:廣東省珠海金鼎南方軟件園A3樓417室,郵編:519085,咨詢、投訴電話:0756-3629826,傳真:0756-3629820。
(二)招聘錄用的教師,統一由區社會發展局(教育局)在全區的公辦小學內調配。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資格,因此造成的空缺不予遞補,且不作任何補償:①報考材料弄虛作假的;②未經批準不按時參加體檢,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的;③擬聘人選公示的結果影響聘用的;④未在指定時間內辦理報到手續的;⑤不服從組織調配的;⑥法律、法規規定不準聘用的。
(四)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全過程,發現有不符合崗位資格條件或弄虛作假的,取消聘用資格。
附件:1.珠海高新區面向2017年應屆畢業生招聘公辦小學教師崗位表
珠海高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