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教師隊伍建設,根據中組部、人社部《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93號、貴州省人事廳《貴州省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暫行辦法》(黔人發〔2006〕4號),經貴州省石阡縣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并報銅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復,決定面向社會公開引進中學專任教師47名,為確保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引進范圍、對象和條件
(一)引進范圍、對象和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祖國,品行端正的中國公民;
2、具備相應教師資格條件、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二本及以上具有學士學位的應、往屆畢業生;
3、具有全日制國民教育研究生學歷且獲碩士學位及以上的畢業生,年齡可放寬至35周歲以下(197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免筆試(不占本方案附表中引進職數名額),直接進入面試,按所聘職數名額從面試成績60分以上擇優錄取;
4、遵紀守法,無違法違紀行為;
5、身體健康。
(二)以下人員不得報考
1、2009年1月1日以來招錄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管理機關、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
2、定向到具體行業或單位的應屆畢業生,服務期內的特崗教師和本縣在職教師;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受過勞動教養的人員;
4、曾被開除公職或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5.在各級公務員(事業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試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二、引進原則
(一)堅持德才兼備和公開、平等、自愿、擇優原則。
(二)持學科配套、按需設崗、按崗聘用和實行聘用制管理原則。
三、引進職數
引進職數47名(職數分布及專業詳見附表)。除生物學科外,各學科報名人數應達引進職數比例3:1以上;報名人數與引進職數比例達不到3:1的,根據報名人數按比例相應減少引進職數。
四、報名時間、地點和所需材料
(一)報名時間:2012年6月29日—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6:00。
(二)報名地點:貴州師范大學招生與就業處
(三)報名所需材料: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等相關證件(應屆畢業生持就業推薦表)、有效居民身份證、普通話等級證書原件(普通話等級要求按黔教語發〔2007〕243號文件規定執行)和復印件1份,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3張。
(四)報名人員按所學專業對應報名。
(五)報名資格由貴州省石阡縣公開引進中學專任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審查。
五、考試
考試由石阡縣公開引進中學專任教師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實行統一管理、統一命題、統一制卷、統一考試時間,考試實行百分制。
(一)筆試
1、考試時間:2012年7月2日上午9:00—11:00。
2、考試地點:(見準考證)。
3、考試內容:按相應學科考現行高中教材相關內容。總分100分。
4、考試方式:閉卷。
(二)面試
從考生筆試成績60分以上人員中根據引進崗位職數按3:1的比例從高到低確定面試對象(若最后一名出現并列一并進入面試)。
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三)總成績計算
考生總成績按筆試成績百分制折算后占60%,面試成績按百分制折算后占40%計算。筆試、面試和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四)成績公示
考生考試成績由貴州省石阡縣公開引進中學專任教師領導小組辦公室進行公示。
六、體檢
按照考生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按崗位職數等額確定體檢對象(若最后一名出現并列一并確定為體檢對象)。體檢標準參照貴州省人事廳、省衛生廳出臺的《貴州省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2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黔人社廳通〔2010〕181號)文件執行。
(一)體檢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三)如體檢不合格不再遞補。
七、考核(政審)
體檢合格考生確定為考核(政審)對象。
(一)在考核(政審)中發現下列情況之一的考生考核(政審)為不合格。
1、不能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能與黨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員;
2、2009年1月1日以來招錄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管理機關(單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3、定向到具體行業或單位的應屆畢業生,服務期內的特崗教師和本縣在職教師;
4、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受過勞動教養的人員;
5、曾被開除公職或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6、在各級公務員(事業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試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7、在校期間受記過及以上處分,至今尚未撤銷的人員;
8、有嚴重違紀違法行為,經群眾舉報查實的人員;
9、無檔案或檔案材料不全的人員;
10、擅自涂改或偽造相關證件的人員;
11、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的或經縣公開引進中學專任教師領導小組研究確定不能錄用的人員。
(二)考核方式:以個人檔案和現實表現為主(個人檔案于考核(政審)前交到貴州省石阡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考試中心);如考核(政審)不合格不再遞補。
八、錄(聘)用
(一)考核(政審)合格人員,確定為擬錄(聘)用人員,由貴州省石阡縣公開引進中學專任教師領導小組辦公室進行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
(二)公示結束無影響錄(聘)用者,按照《貴州省事業單位聘用制試行辦法》的規定,由聘用單位填報《錄(聘)用審批表》(一式二份)、《編制審批表》(一式二份)、《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書》(一式四份),并附相關材料等經主管部門審核,報貴州省石阡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聘用審批手續,經貴州省石阡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合同鑒證后生效。
(三)被(錄)聘用人員五年內不得申請調動工作或脫產進修。
(四)新(錄)聘用人員均實行試用期一年。
九、紀律要求
引進工作嚴格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進行,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同時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從事引進考試、考核(政審)的工作人員與報考者有回避關系的,應當實行公務回避。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現象。如有違紀情況發生,對考生取消聘用資格,對違紀的相關工作人員給予紀律處分。
十、其他
(一)本《實施方案》由貴州省石阡縣公開引進中學專任教師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二)未盡事宜由貴州省石阡縣公開引進中學專任教師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三)信息發布途徑
1、貴州師范大學(http://www.gznu.edu.cn);
2、貴州大學(http://www.gzu.edu.cn);
3、石阡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shiqian.gov.cn);
4、石阡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wwww.sqxrsj.gov.cn);
5、石阡縣教育網(http://wwww.gzsqedu.cn)。
咨詢電話:0856—7622874(貴州省石阡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856—7621381(貴州省石阡縣教育局)
監督電話:0856—7651192(貴州省石阡縣監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