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筆試實際報名人數與崗位擬招聘人數比例原則上應達3:1以上方可開考,報名人數如果達不到崗位擬招聘人數3:1的,由縣公開招聘領導組視情況研究核減招聘崗位數、取消招聘崗位或降低開考比例,報市人社局核準后實施。根據晉人社廳發〔2014〕20號文件有關規定“縣級及以下醫療衛生機構公開招聘專業技術人員可不受開考比例限制。”
2、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滿分100分,合格成績為60分及以上。考試時間為120分鐘。
3、筆試時間和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4、筆試內容:分教師類崗位、醫療衛生技術類崗位、綜合類崗位。其中:
教師類崗位筆試內容:
《科目一》:中小學相應學段、學科內容;
《科目二》:教育學、心理學內容。
醫療衛生技術類崗位筆試內容:
《科目一》:內容包括政治經濟理論、時事政治、法律常識、科技人文知識、公文寫作常識等;
《科目二》:內容包括衛生政策法規、公共衛生管理、醫療衛生常識等。
綜合類崗位筆試內容:
《科目一》:內容包括政治經濟理論、時事政治、法律常識、科技人文知識、公文寫作常識等;
《科目二》:內容包括言語理解與表達、判斷推理、數量關系、資料分析等。
(三)面試
1、筆試成績揭曉后,從筆試成績合格線及以上人員中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確定面試人選;不足1:3的,按實有人數確定,若入圍成績最后一名出現并列,并列人員同時進入面試。
2、面試分三組:①教師類組;②醫療衛生技術類組;③綜合類組。
3、面試采取結構化方式進行。面試依據招聘崗位工作性質采取專業課試講、理論解答、專業技能操作等方式進行。重點測試應聘人員的專業理論知識和技能水平、綜合分析能力、邏輯思維能力、臨場應變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組織協調能力等綜合素質。
4、面試成績采取百分制(保留兩位小數),合格成績為60分及以上。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考生,取消擬聘資格。
5、面試考官的組成:面試考官全部外聘。每個面試組由七人組成,設主考官一人,主持本組面試工作,考生的面試得分,去掉一個最高分,去掉一個最低分,由剩余五人的平均分作為最后得分,記分保留兩位小數。
6、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保留兩位小數)。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應聘人員面試成績為其總成績。參加面試人數少于或等于招聘崗位數,不能充分體現“競爭、擇優”原則的招聘崗位,擬聘人員考試總成績須達到70分。考試總成績最后一名出現并列,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排序,如筆試成績再出現并列,采取加試(筆試)的辦法等額確定。
7、面試結束后,任何環節因任何原因出現空缺的崗位,一律不予遞補。
(四)體檢
依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崗位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體檢到指定的縣級以上綜合醫院進行體檢。有行業體檢標準的按照行業體檢標準執行,無行業體檢標準的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人員,視為自動放棄。體檢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應聘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本人可在體檢結果公布后3個工作日內申請復查。經縣公開招聘領導組同意后,在另一醫療機構組織復檢,以復檢結果為準。
(五)考核
體檢合格者確定為考核對象。考核要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和擬聘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應聘人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能力素質、擬任崗位資格、工作態度、現實表現以及需要回避等情況。并對報考者提供報考信息的真實性和檔案進行復審、審核,對考生的應聘資格進行再次確認。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考核并提供個人完整檔案的人員,視為自動放棄。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資格。
(六)公示
經考試、體檢、考核合格的確定為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七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對擬聘用人員有異議的,直接向縣公開招聘領導組辦公室反映。對反映問題經查屬實的,取消擬聘用人員聘用資格。
(七)聘用與待遇
1、公示期滿,對擬聘用人員沒有異議的,經主管部門審核報縣人社部門審批后,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與被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確定人事關系。
2、所聘人員一律實行聘用制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受聘人員被正式聘用后,享受應聘事業單位所在崗位待遇。
六、本公告由翼城縣公開招聘領導組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
人社局0357--4922596
教科文局0357--4932688
衛計局0357--4922552
翼城縣公開招聘領導組
2016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