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高坪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南充市高坪區教育局
關于高坪區2017年公開考核招聘教師的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四川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試行辦法》(川人發[2006]9號)和《關于轉發〈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發[2011]36號)等規定,高坪區結合實際,經區委、區政府批準,面向社會公開考核招聘教師26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原則
1.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原則。
2.嚴格編制管理,堅持學科配套。
3.分單位分學科崗位報名,不重報單位及學科崗位。
二、考核招聘單位、崗位及名額
考核招聘單位、具體崗位及名額詳見《高坪區2017年公開考核招聘教師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以下簡稱《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見附件2)。
三、考核招聘對象、范圍及條件
(一)考核招聘對象和范圍
面向全國考核招聘2017年8月1日前取得畢業證和學位證的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畢業生(學歷、學位含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學歷、學位),并完全符合《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相關崗位條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員。其中,2017年應屆畢業生必須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崗位條件要求的畢業證、學位證等證書,并憑證書辦理確認等手續;其他報考者必須在報名前取得符合崗位條件要求的全日制學歷的畢業證、學位證等證書。未在規定時間取得并提交有關證書的,視為報考者自動放棄,責任自負。2017年8月1日之后畢業的在讀生不屬于本次招聘的對象。
(二)考核招聘條件
1.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熱愛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
(2)身體健康,體檢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
(3)委培、定向畢業生,須提交原委培、定向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材料。
(4)在編在崗教師報考的,其報考者須提交所在縣(區)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材料。
2.崗位條件 具備本公告具體考核招聘崗位要求的條件和資格(詳見附件2:《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
省(部)級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享受省級及以上政府特殊津貼人員、特級教師、省級及以上優秀教師、省級學科帶頭人、省級骨干教師、近五年內獲得市委市政府及以上表彰的其他教師報考的,年齡可在所報考崗位條件的基礎上放寬5周歲。
3.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列入本次考核招聘對象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5)尚處于試用期內的新錄用(聘用)公務員和事業單位人員。
(6)有違反有關規定不適宜報考教師崗位的。
四、考核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方式 凡符合報考條件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畢業證、學位證(2017年畢業者須提交所在院校招生就業部門出具的畢業學歷及時間、所學專業、畢業證和學位證獲取時間等的證明材料)、教師資格證等原件及復印件,近期一寸同底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張,《南充市高坪區2017年公開考核招聘教師報名信息表》一式兩份(見附件1),于2017年1月10日至1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到高坪區教育局七樓會議室報名。
符合報考條件的在編在崗人員報考的,須提交的所在縣(區)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材料,應包括報考者身份證號碼、參加工作時間、任教經歷、現任教學科、是否在編在崗等。同時還須提交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獲獎證明材料(含證書和文件)等原件及復印件等。
2.資格審查 高坪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高坪區教育局對報名者進行資格初審,資格初審合格者才能登記報名。在任一環節中發現報考者不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條件和資格的,取消其考核聘用資格,責任自負。
3.開考比例及崗位調整 單位學科崗位報考人數與單位學科崗位考核招聘名額之比應不低于2:1,若單位學科崗位報考人數與單位學科崗位考核招聘名額之比未達到2:1,則相應調減崗位數或取消該崗位。
資格初審合格且予以登記報名的考生名單以及調減或取消的考核招聘名額,于2017年1月18日在南充市高坪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gaoping.gov.cn/index.cdcb,下同)部門公告欄目中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