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高港區教育局2011招聘15名優秀教師公告
根據市委辦、市政府辦《泰州市事業單位進人管理辦法》(泰辦發〔2010〕98號)精神,結合我區教育發展實際,經區委、區政府批準,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現將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招聘對象、崗位名額及報考條件
1.招聘崗位名額
根據全區近幾年來生源變化和學校布局調整情況,按照總量控制、科學設崗、按需補充的原則,經研究決定,2011年全區公開招聘教師總數為15名,具體崗位見附件1。
2.招聘對象
(1)2011屆全日制普通高校高港區生源師范類畢業生。
(2)2009、2010屆未在本區教育系統就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原為高港區生源的師范類畢業生。
(3)父母在高港工作且在高港擁有固定房產的2009至2011屆全日制普通高校師范類畢業生(報名時要提供父母工作單位證明和房產證)。
(4)35周歲及以下(即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教師資格證書的碩士研究生,本科或研究生階段所學專業為師范類對口專業,戶籍不限。
(5)2009至2011屆全日制“211工程”師范院校畢業生,當年高校入學為提前本科批次錄取或本一批次錄取,戶籍不限。
(6)2009至2011屆音樂、體育、美術專業,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學歷及相應學科教師資格證的畢業生,戶籍不限。
(7)2009至2011屆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機電類師范畢業生,戶籍不限。
3.報考條件
(1)忠誠于黨的教育事業,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2)取得與報考崗位相一致的教師資格證書(應屆畢業生須在正式聘用前提供)。取得高一級資格的畢業生可以報考本級及以下等級的學科專業崗位。取得中學物理、化學、生物學科教師資格證書人員可報考小學“科學”崗位;取得中學語文教師資格證書人員可報考初中歷史教師崗位。
(3)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其中報考初中及以上教師崗位的必須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
(4)身心健康,適應教育教學工作需要。
二、招聘程序
(一)公布簡章
通過高港區有線電視臺、江蘇人才網、泰州人才網、高港區人民政府網站、高港人事人才網、泰州教育人才網和高港教育網等向社會公布我區2011年公開招聘教師簡章。
(二)報名
1.報名方式
報名工作采用現場集中報名方式,報考人員憑就業報到證或師范類畢業生就業推薦表、身份證、戶口簿或高校入學前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生源證明(戶口遷至高校的提供遷移證存根復印件、戶口未遷至高校的提供戶籍底冊和常住人口登記表復印件,上述復印件均須加蓋戶籍所在地派出所戶籍專用章)、教師資格證書、學歷證書等原件和復印件辦理報名手續,同時繳近期免冠同底版1寸彩色照片2張,繳納報名費98元,貧困家庭畢業生憑低保證辦理減免考試費用手續。本人現場報名有困難的,可委托他人代為報名,但須同時提供代報名人的身份證。
2.報名時間:7月24日—26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3.報名地點:高港區人社局一樓大廳(港城路34號)
報考人員根據自身條件,對照本簡章規定,填寫《高港區公開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以下簡稱《報名表》);工作人員依據報考人員身份證、報名表中提供的情況,對照規定條件審核,辦理報名手續。
報考人員于2011年7月29日下午2:30-5:30到高港區人社局一樓大廳領取筆試準考證。
4.報名注意事項
(1)工作人員根據報考人員提供的信息進行初審,凡報考人員因填寫信息不實,被取消資格的,后果自負。
(2)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同時報名;報名與考場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資格審查未通過的,可以改報其它崗位。
(3)報名結束后,報名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由高港區組織人社部門相應核減招聘計劃,被核減崗位的報名人員,可重新補報其它符合條件的崗位,補報名的時間為: 7月27日上午8∶30—9∶30。
(三)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形式,滿分為100分。考試內容由公共知識和專業知識兩部分組成。公共知識占30%,所報考學科專業知識占70%。公共知識包括教育學、心理學、教育理論、教育法律、法規等相關知識等。筆試的具體時間、地點及相關要求見《筆試準考證》。
筆試閱卷結束后,筆試成績于當天在指定網站公布。
(四)資格復審
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計劃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同分跟進)。
對參加面試的考生,由高港區人社部門在發放面試通知書時進行資格復核。參加面試的考生提供生源或戶籍證明、畢業證、教師資格證、就業報到證(或就業推薦表)等證書原件,到區人社局六樓會議室,區人社局會同區教育局、監察局、公安分局等部門對考生資格進行復核,因資格復核不合格的,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補。同時,提供符合附加分標準(見附件2)的證書原件和復印件,繳納面試費100元。
(五)面試
面試時間、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面試采取說課的形式,按報考學科檢測實際教學能力,滿分為100分。報考音樂、美術、計算機崗位的人員需進行專業技能考核,音樂專業說課成績60分、鋼琴彈奏20分、專業特長展示20分;美術專業說課成績60分、素描20分、色彩20分;計算機專業說課成績60分、上機操作40分。面試成績經考場監督員審核后,由主考官當場通知考生。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和附加分相加計算考生的綜合成績(保留兩位小數)。
(六)體檢
根據考生綜合成績(綜合成績相同的,根據考生的面試成績,面試成績仍相同的,另行組織面試確定),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并在指定網站公布。綜合成績低于60分的取消體檢資格。體檢人員中的在職人員領取體檢通知書時須提供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否則取消其體檢資格。體檢時間詳見體檢通知書,體檢費用自理,體檢標準按照《江蘇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及操作規程》組織實施。因體檢不合格出現缺額的,在本崗位面試考生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七)公示和聘用
體檢合格人員名單在指定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公示結束后,招聘的人員實行聘用制,各學校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經區教育局審核、區人社局鑒證后生效,聘期三年(含試用期一年)。聘用期間在區人力資源服務中心辦理人事代理手續,學校每年對聘用人員進行年度考核,三年期滿后由區人社局、教育局進行綜合考核,綜合考核合格者正式辦理入編手續。凡一次年度考核不合格者,或兩次年度考核基本合格者,或綜合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員三年聘期內的工資待遇參照事業單位人員執行。試用期內,區人力資源服務中心、教育局還將對畢業生的檔案進行重新審核,對弄虛作假者取消其聘用資格。
三、紀律與監督
公開招聘教師工作,嚴格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格堅持規定條件、程序和標準,嚴肅招聘紀律,秉公辦事,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一旦發現立即取消考生的考試或聘用資格。招聘工作接受區紀檢監察機關和社會全程監督。對違反考試、錄用紀律的工作人員,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四、本簡章由泰州市高港區2011年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86966188 86966202
監督電話:86966149
指定網站:高港人事人才網(http://www.gaogangjob.gov.cn)
高港教育網(http://www.ggedu.cn/)
附件:
泰州市高港區2011年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
二O一一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