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重慶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第一批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等有關規定,經學校研究、市教委審核、市人力社保局核準,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學校概況
重慶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是經重慶市人民政府批準設立、國家教育部備案同意,重慶市教委主管的唯一一所以培養、培訓學前教育師資為主的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專科學校,位于重慶渝東北生態涵養發展區——萬州,緊鄰渝萬高鐵萬州北站。
學校秉承百年師范辦學傳統,堅持“勵志、篤學、仁愛、敏行”的辦學理念,以學前教育、藝術教育為主要辦學特色,多年探索人才培養模式,形成了“三種素質、五種能力、十五項基本功”的人才培養體系。學校現舉辦有學前教育、早期教育、語文教育、美術教育、音樂教育、舞蹈表演、藝術設計、舞蹈教育、數學教育、英語教育、體育教育、食品營養與衛生、歌舞表演、智能產品開發、物聯網應用技術、數字媒體應用技術、漢語等17個專業,面向全國九個省、市招生,近年來畢業生就業率保持在97%以上。
二、招聘原則
按照民主、公開、公正、擇優的方針,堅持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三、招聘計劃
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32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具體招聘崗位詳見(《重慶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2017年第一批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一覽表》)以下簡稱《一覽表》。
四、招聘范圍和對象
(一)招聘人員面向全社會,凡符合招聘條件及要求的人員均可報名。
(二)以下人員不屬于招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罰尚未執行完畢或屬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機關尚未撤銷案件、檢察機關尚未作出不起訴決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無罪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五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服務未滿一年,或服務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的基層服務項目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2017年應屆全日制畢業生;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屬于招聘范圍。
(三)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且未畢業的本科生或研究生不能憑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報考。在國外境外高校就讀的全日制學歷(學位),其學歷(學位)須獲得國家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五、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品行及職業道德和教書育人的精神;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學歷和年齡要求:具有大學本科學歷的,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具有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的,年齡在40周歲及以下,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的,年齡放寬至45周歲及以下(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2017年3月9日)。
6.在大學或工作期間學習成績優良或工作成績突出,沒有受過處分;
7.符合崗位需要的其他條件(詳見附件3);
8.符合事業單位人員回避要求和審批機關確認的其他條件;
9.2017年應屆畢業生,須于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
10.在國外境外高校就讀的全日制學歷(學位)的人員,其學歷(學位)須在2017年12月31日前獲得國家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六、招聘程序及其方法
學校成立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及相關考評工作小組,在重慶市教委的指導下,具體實施開展公開招聘工作。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報名、資格審查、筆試(試講)、面試、體檢、考察、公示等程序組織實施。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網上報名
本次公開招聘采用網上報名方式進行。報名時間2017年3月10日9:00起至3月19日12:00止。凡符合公開招聘條件者,下載《重慶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選定一個工作崗位報名(多崗選報視為無效報名),如實填寫相關信息,不得留有空白,無信息則填寫“無”,郵件發送到電子郵箱:cqyzzp@126.com,郵件標題格式:姓名+身份證號碼+應聘崗位+所學專業+最高學歷(學位)+畢業學校+畢業年月+政治面貌+聯系電話(手機)。不按格式報名不予受理。報名截止后,不得更改報名信息。
聯系人:李老師、張老師;電話02385770006;02385770028
2.資格初審
重慶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對報名者在報名郵箱里提供的《重慶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信息進行初審,初審結果僅作為應聘人員參加資格復審的依據,應聘人員是否符合報考條件須通過現場予以確認。在招聘的任何環節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報考條件、弄虛作假的,均取消其報考或聘用資格。資格初審通過者名單將于2017年3月27日前在重慶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官網公布。
3.資格復審
初審審查合格者必須由本人參加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合格者方能參加本次招聘。
時間:2017年3月30日9:00至4月1日16:00,逾期視為自動放棄,取消資格。
地點:重慶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招生就業指導中心。
組織單位:重慶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組織人事處
4.資格復審資料審驗及資料收集:
應聘者須提交《重慶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一份(雙面打印),并親筆簽字以示對報名信息及佐證材料負責。重慶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組織人事處,按照報名登記表要求的相關內容審驗原件、收取相關復印件資料。每位考生單獨形成一份復審資料。
應屆畢業生:提供本人身份證、《應屆畢業生就業推薦表》、獲獎證書、學術成果等資料的原件及復印件一份;2張一寸彩色免冠照片1張。
非應屆畢業生:提供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獲獎證書、學術成果等資料的原件及復印件一份。有工作單位的人員還需持所在單位同意報名的證明(單位加蓋公章),如未提供,視作復審不合格。研究生還需提供前學歷、學位證原件、復印件,2張一寸彩色免冠照片1張。
對報考崗位有特殊要求的證明材料(比如黨員證明、職業資格證明等等),也應一并提供。
4.領取準考證
資格復審合格者,現場領取準考證(妥善保管,直到程序完畢)。
5.未達到開考比例人員的處理
開考比例為1:2。未達到開考比例的,相應遞減招聘崗位人數至規定比例(按四舍五入處理);無法遞減的,取消該崗位的招聘。其中,急需緊缺人才或特殊崗位的,經市人力社保局認定同意后,可適當放寬開考比例。遞減或取消招聘的崗位,將及時在學校網站上向社會公布。
(二)考試考核
由重慶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組織,具體時間及地點在學校官方網站予以公布。
(一)考試考核的方式分類。
1.博士層次人才
根據報名情況適時組織,由學校電話通知資格審查合格者進入考核環節。
重慶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組織專家組,負責進行專業考核和面試工作;考核分值100分。總成績=考核成績。
2.其他崗位
(1)藝術類專任教師崗位采用“專業能力測試(現場技能測試)+結構化面試”方式招聘。
(2)非藝術類專任教師崗位采用“專業科目測試(試講)+結構化面試”方式招聘。
(3)活動指導課教師崗位乙采用“筆試+專業科目測試(試講)+結構化面試”方式招聘。
(4)非專任教師專技崗位、職員崗位采用“筆試+結構化面試”的方式。
上述崗位(不含中文教師崗)考試考核總成績(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數)計算方式:
專任教師崗位考生總成績=專業科目測試成績×60%+結構化面試成績×40%
活動指導課教師崗位乙總成績=筆試成績×30%+專業科目測試成績×30%+結構化面試成績×40%
非教師崗位、職員崗位考生總成績=筆試成績×50%+結構化面試成績×50%
(二)具體考試考核方式及內容(不含博士高層次人才(中文教師))。
1.非教師專技崗位、職員崗位及活動指導課教師“崗位乙”考試考核方式為先筆試(總分值100分)。筆試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綜合基礎知識(教育類)》,其中校醫崗位筆試內容為《綜合基礎知識(衛生類)》,并依筆試成績高低,按照招聘崗位數1:2比例進入下一環節。
筆試不指定參考書目,不委托任何單位舉辦相關培訓班。
2.其他專任教師崗位考試考核方式為先進行專業科目測試(總分值100分)。
主要采取試講,測試內容為各應聘崗位相關專業知識,由學校指定專業教材及課程,試講時需用普通話,并提供教案;其中藝術類專任教師采用專業能力現場技能考核,主要結合各自學科(專業)特點,測試考生的專業基本功及其綜合素質。
其中,專業科目測試成績計算方式如下:
(1)專任教師崗位專業科目測試成績=試講成績×60%;
(2)藝術類教師崗位專業科目測試成績=專業能力現場考核成績×60%;
(3)活動指導課教師崗位乙專業科目測試成績=試講成績×30%;
專業科目測試總分值為100分,60分為合格,未達到60分者不得進入面試環節。
3.結構化面試。
從專業科目測試成績60分及以上者,按成績從高到低順序,根據該崗位擬招聘人數按1:2比例確定進行面試人選。若最后一名面試人選成績并列,則并列進入面試。經確認自動放棄面試者,取消面試資格,其缺額按報考該崗位考生專業科目測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參加考核考生的專業科目測試成績等情況,在重慶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網站公示,公示時間為3-5個工作日。
結構化面試由重慶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組織實施。學校組成考評領導小組及評委負責面試考核,主要形式為,自我陳述、現場抽答。主要考核考生在師德、事業心、責任感、心理素質、邏輯思維能力、語言表達能力、溝通協調能力、環境適應能力、舉止儀表、工作態度等要素方面的情況。
結構化面試總分值100分。60分為合格,未達到60分者不能確定為體檢人選。60分以上者(含60分),按考生總成績從高到低順序依次等額確定體檢人選。考官評分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應在評分表中說明理由。考生面試最后結果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招聘單位或面試考官組寫出書面報告,說明理由,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及市人力社保局備案。
(三)體檢
體檢人選按各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按照該崗位應聘者考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確定。進入體檢最后一名應聘者的考試考核總成績如出現并列時,則依次以學歷、職稱及職(執)業資格、筆試成績、專業能力測試成績、面試成績高者確定。
體檢由學校統一組織安排。體檢標準參照國家人事部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以及《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并結合本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
體檢在縣級及以上綜合醫院進行。若單位或參加體檢人員對體檢結論有異議,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申請,經學校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四)考察
由學校對體檢合格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修養、遵紀守法情況、學習工作實績、業務能力、現實表現以及有無需要實行崗位任職回避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審。考察不合格,學校不予聘用。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的,不予遞補。
(五)公示
考試考核等公開招聘有關事宜可登陸學校網站查詢。
對考核、體檢、考察均合格的擬聘人員提交學校校長辦公會審議,報學校黨委會審定后,在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及學校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學位)、專業、職稱、畢業院校、準考證號、擬聘單位及崗位、考試考核總成績等。
七、聘用審批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擬聘用人員,由重慶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提出擬聘用意見,填寫《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審批表》和《重慶市事業單位擬聘用人員名冊》送市教委審核,并報市人力社保局審批。
經審批同意聘用的人員,由學校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與受聘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渝人發〔2006〕68號)等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相關待遇按重慶市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招聘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內或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試用期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以及提供虛假材料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
八、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是公開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政策性強、涉及面廣。在公招工作各個環節,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嚴格堅持規定的條件、程序和標準,自覺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和社會監督,嚴禁徇私舞弊,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行為的,一經查實,除取消相關應聘人員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外,還要嚴格按有關規定追究相關當事人的責任。
九、其他
請應聘人員確保聯系方式正確、暢通。因無法與應聘人員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行負責。
本簡章由重慶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負責解釋。
2. 附件2、重慶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doc
3. 附件3:重慶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2017年第一批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