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2012年特崗教師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對象:
1、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師范類專業專科及以上畢業生;
2、取得相應學科的教師資格,具有一定教育教學實踐經驗,年齡在30歲以下(1982年6月30日后出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屆本科及以上畢業生。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熱愛教育事業,品行端正,遵紀守法,在校或工作(待業)期間表現良好,未受過任何紀律處分,為人師表,志愿服務農村教育;
3、報名者應同時符合教師資格條件要求和招聘崗位要求(詳見附表),應聘初中教師的學歷原則上要求本科及以上學歷,所學專業與應聘學科一致;
4、身體健康,能勝任教育教學工作;
5、參加過“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有從教經歷的志愿者和參加過半年以上實習支教的師范類專業畢業生同等條件下優先;
6、少數民族應聘者和本市縣籍應聘者同等條件下優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