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考試
考試分筆試和面試(教學能力測試)兩部分。
1、筆試
筆試包括《公共基礎知識》和《教育基礎知識》,均采取百分制計分。
筆試內容:《公共基礎知識》(a.涵蓋政治-含時政、經濟、法律、管理、科技、人文、縣情等方面;b.計算機相關內容,要求掌握計算機技術和基 礎知識;c.作文,作文主要考察其綜合分析和文字表達能力);《教育基礎知識》(包括教育學、心理學、教育法律法規、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未成年人保護法、新課程理論和教師道德修養等相關知識)。
筆試時間:2012年7月25日上午,公共基礎知識(8∶00—— 9∶30),教育基礎知識(10∶00——11∶30)。
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筆試合成成績=《公共基礎知識》成績×40%+《教育基礎知識》成績×60%。
考生于7月23日-24日在原報名點領取準考證,不再電話通知。
為確保新進人員基本素質,設定筆試合成成績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為50分。筆試合成成績未達到50分的應聘人員,不得進入面試環節。
2、面試
面試人數依同職位筆試人員的筆試合成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按與招聘崗位數3∶1的比例確定,若最后一名有2人以上成績相同,則并列進入面試。
1.文化課教師崗位面試:形式為教育教學能力測試(試講),采取百分制計分法。方法為臨時抽定課題、統一時間備課、抽序試講。
2.專業課教師崗位面試:分試講和實踐操作考核兩個環節,兩個環節測試均采用百分制計分。面試試講的方法為臨時抽定課題、統一時間備課、抽序試講;實踐操作考核(實機或實景操作)的具體辦法見面試前網站公告。
專業課教師崗位面試成績=試講成績×50%+實踐操作考核成績×50%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總成績合成
報考文化課教師崗位的考試總成績按筆試與面試成績5∶5的比例合成;報考宣城市工業學校專業課教師崗位的考試總成績按筆試與面試總成績4∶6的比例合成。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合成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
(四)體檢與考察(含資格復審)
1.體檢、考察對象的確定方法:
體檢與考察人數依合成后的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聘用人數1∶1的比例確定(若合成總成績相同則依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確定,筆試成績相同的則依照《教育基礎知識》科目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若《教育基礎知識》成績也相同,則依照面試試講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確定。遞補參照此法)。
2.體檢標準和程序:
體檢參照修訂后的《安徽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和省教育廳皖教師〔2011〕1號文件執行,在二級甲等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費 用考生自理。體檢工作結束后,由體檢醫院出具“合格”與“不合格”的結論意見,并加蓋體檢單位公章。對體檢結論有疑問者,在體檢結論公告后的第二天考生本 人可以申請復檢,否則視為放棄復檢,復檢只進行一次。申請復檢考生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體檢時間、地點及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3.考察(含資格復審):
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含資格復審),由涇縣機關事業單位選調、選聘、招聘工作領導組成員單位組織實施,參照《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 行辦法》執行。重點考察擬聘用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學業成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同時對報考資格進行復審,不 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考察資格。因體檢與考察不合格出現人選缺額的,從同崗位面試人員中按規定等額遞補。
(五)公示、聘用
招聘每個環節的結果,均通過涇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涇縣教體信息網等網站公示3天,其中擬聘用人員公示7天。公示無異議或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辦理人員聘用報批手續。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事部關于在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2〕35號)和安徽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人事廳關于 在全省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皖政辦〔2006〕13號)的規定,招聘單位須與受聘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聘用人員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所有聘用人員均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辦理正式聘用手續,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首次聘用合同期 限為五年。
因提供的相關資料不真實,以及2012年畢業生到簽訂聘用合同前未能提供學歷證書原件的,取消聘用資格。
因下列情形導致聘用崗位出現空缺的,按規定等額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
1、應聘人員體檢、考察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
2、擬聘人員公示的結果影響聘用的;
3、擬聘人員自愿放棄聘用的(簽訂聘用合同之前);
4、擬聘人員在規定報到時間內不到用人主管部門報到的;
5、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四、組織領導與紀律要求
涇縣機關事業單位選調、選聘、招聘工作領導組負責招聘工作的組織領導,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招聘工作的具體事務。縣紀檢監察部門對公開招聘工作實施全程監督,縣公安、教體部門協助領導組辦公室做好報名、考務等相關工作,縣保密部門對涉及保密的環節進行監督。
(一)實行回避制度。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的人事、 財務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聘用單位負責人和招聘工作人員在辦理人員招聘用事項時,涉及與本人有上述親屬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也應當回避。
(二)對有違反《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皖人社發〔2010〕78號)第40條、第41條、第42條規定情形的,將給予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所有考生必須嚴格遵守有關紀律要求,誠實守信,凡作弊或提供假材料者,一律按零分處理或取消應聘資格。
整個招聘過程由縣紀檢監察部門派員全程參與,并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
監察局全程監督,監督舉報電話: 0563-5102721
五、其他事宜
本《公告》未經事宜由涇縣機關事業單位選調、選聘、招聘工作領導組負責解釋。
涇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563-5102637
涇縣教育體育局: 0563-5023490
涇縣機關事業單位選調、選聘、招聘工作領導組辦公室
二O一二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