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資格審查合格且照片質量合格的報考者,須于2017年3月26日24:00前登錄報名網站進行網上確認繳費,按照《四川省物價局 四川省財政廳〈關于調整人事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定,筆試繳費50元。網絡報名后未在規定時間內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減免考試考務費(含筆試考務費和面試考務費):
1.根據《國務院關于在全國建立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國發〔2007〕19號)、《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推進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建設的意見》(川委發〔2005〕9號)和《四川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實施辦法》規定的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農村家庭報考者;
2.《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四川省農村扶貧開發規劃(2001-2010年)的通知>》確定的農村絕對貧困家庭報考者;
3.因疾病、意外災難等導致一時不能維持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難家庭報考者;
4.父母雙亡、父母一方為烈士或一級傷殘軍人,且生活十分困難家庭報考者。
符合上述第1項情形的報考者憑區縣民政部門發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證明、特殊困難證明;符合上述第2、3項情況的報考者憑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或學校學生處出具的農村特困家庭證明、特殊困難證明;符合上述第4項情況的報考者憑民政部門出具的父親或母親烈士證明、父親或母親一級傷殘軍人證,當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雙亡證明等有效證件。
2017年3月26日12:00前,報考者憑本人身份證和上述有效證明到樂山市人事考試中心(地址:樂山市團山街555號主樓二樓,電話0833-2431510)辦理減免筆試考務費手續。面試考務費在領取面試通知書時辦理減免手續。報考者未在規定時間內辦理減免手續的,視為自動放棄。
(五)崗位調整
筆試開考比例為崗位招聘人數與有效報考人數之比為1∶3(緊缺急需崗位放寬到1∶2),未達到規定開考比例的,由樂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調減該崗位招聘名額或取消該招聘崗位。調減或取消的情況,由樂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于2017 年4月2日前在樂山人事考試網(http://www.lspta.gov.cn/)向社會公布。取消崗位中報考者所繳費用,2017年4月7日前通過互聯網自動退回到繳費報考者報名時繳費的銀行卡賬戶。
(六)準考證打印
資格審查通過和照片質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確認繳費(含減免費用)的報考者,請務必于2017年4 月10日至4月15日登錄樂山人事考試網(www.lspta.gov.cn)打印本人準考證(考生請及時打印并妥善保管,以便在招聘各環節使用)。在打印準考證前,報考者必須在網上簽訂人事考試誠信承諾書。
在考試當天,報考者須持本人準考證和二代身份證(不含舊版一代身份證和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戶口簿)按準考證指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逾期未打印準考證或未按要求簽訂誠信承諾書,以及相關證件不符合規定要求而影響考試的,一切責任由報考者自行承擔。
五、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一)筆試
筆試按照崗位要求,分為綜合類、教育類、衛生類。筆試各科目滿分均為100分。
1.筆試科目。綜合類筆試科目為《綜合知識》;教育類筆試科目為《教育公共基礎》;衛生類筆試科目為《醫學公共基礎(含中醫)》或《醫學公共基礎(不含中醫)》。
具體職位筆試科目詳見附件1;筆試科目大綱詳見附件2。
2.筆試時間
2017年4月16日(具體時間和地點詳見《準考證》)。
3.筆試成績公布
筆試成績于2017年5月10前在樂山人事考試網(http://www.lspta.gov.cn/)公布,根據《四川省人事考試查分規則》規定,本次考試均為客觀題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請。
缺考筆試科目或筆試科目成績為0分的報考者,不得進入下一招聘環節。
4.筆試成績最低分數線
設定筆試成績最低分數線,未達到最低分數線的報考者,不得進入下一招聘環節。市本級的最低分數線在樂山人事考試網公布,縣(市、區)的最低分數線在相應縣(市、區)網站上公布。
(二)面試
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報考市本級的面試入圍人員、資格審查相關事項、考試總成績在樂山人事考試網公布。
報考縣(市、區)事業單位的面試入圍人員、資格審查相關事項、考試總成績在相應縣(市、區)網站上公布。
1.確定面試入圍人員。根據報考者筆試成績、招聘名額和筆試成績最低分數線,從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確定面試入圍資格審查人員,最后一名面試入圍資格審查人員筆試總成績相同的,一并進入面試入圍資格審查。
因筆試缺考、開考比例等各種原因產生進入面試入圍資格審查人數達不到該崗位招聘名額3倍的,該崗位達到筆試最低分數線的人員全部進入面試資格審查。
2.面試資格審查。進入面試資格審查的考生,應攜帶《報名信息表》2份、準考證、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明確了學位要求的崗位)和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書、手續等原件和復印件1份,在規定的時間內到指定的地點進行資格審查。其中,幾種特殊報考對象,還須提供以下材料:
(1)2017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參加面試資格審查時,暫未取得崗位要求所需相關證書的,須提供學校主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出具就讀院系及專業、學歷學位、教師資格證(含資格證種類、任教學科)等情況的證明原件。
(2)機關事業單位中的正式在編在冊人員,需提供所在單位和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其中縣級及以下機關事業人員需提供主管部門和同級組織或人社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3)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報考的,要出具學歷認證材料和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
(4)招聘范圍為“四川省”、“樂山市”、“XX縣”的報考者應出具戶籍證明原件(戶口薄或公安機關出具的戶籍證明)和復印件1份;
(5)其他與報考資格相關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1份。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證件和證明以及未按時參加面試資格審查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面試資格審查中,因不符合報考條件、缺少上述證件、未按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審查自動放棄而產生的空額,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人員參加面試資格審查。依次等額遞補取得面試資格審查的人員,未在規定時間內參加面試資格審查的,視為自動放棄,責任自負。
本環節遞補進行一次。
通過面試資格審查并按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定繳納了80元面試費的人員,按規定發給面試通知書。
3.面試時間及地點。面試人員憑《面試通知書》、本人有效身份證、準考證,按《面試通知書》規定的時間、地點準時到面試考場候考。未按規定時間到考場候考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由此出現的面試名額空缺不再遞補。
如因面試入圍資格審查或缺考出現空缺而產生的實際參加面試人數低于規定的面試入圍比例時,面試正常進行。
4.面試成績公布。報考者的面試成績當場公布并由報考者本人簽字確認。
(三)考試總成績公布
考試總成績于面試工作結束后7個工作日內公告(含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總成績及排名),其中考試總成績相同的,以面試成績高低確定名次;考試總成績相同、面試成績相同且招聘崗位形成競爭的,由同級組織人社部門對考生進行綜合能力測試,以測試成績高低確定名次。
六、體檢
(一)體檢人員確定
根據招聘崗位及名額,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體檢人員。
(二)體檢標準
體檢在指定的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沒有二甲醫院的區縣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的項目和標準按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0〕19號)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其中,乙肝檢測項目按國家人社部、教育部和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的要求執行。
公告發布后至本次公招實施體檢時,如國家出臺體檢新規定,按照新規定執行。
體檢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進入體檢環節人員自行承擔。
(三)體檢時間和地點
體檢時間、集合地點及人員名單另行公告。
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以及未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規定項目體檢的報考者,視為自動棄權。
報考者在體檢過程中有意隱瞞影響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給予其不予聘用的處理;有串通體檢工作人員作弊或者請他人頂替體檢以及交換、替換化驗樣本等作弊行為的,體檢結果無效,給予其不予聘用且3年內不得報考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處理。
(四)復檢及遞補
初次體檢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3日內申請復檢一次。復檢應在原體檢醫院以外的二級甲等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申請復檢人員的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
因體檢人員自動棄權或體檢不合格出現的崗位空額,按照參加面試報考者的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體檢人員。
本環節遞補不超過2次。其中女性報考者懷孕申請延遲體檢的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若因此出現的崗位空額不再進行遞補體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