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樂山市市中區事業單位公開考核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我區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根據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于激勵引導教育衛生人才服務基層的意見》(川委辦〔2014〕7號)、《樂山市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意見》(樂人社發〔2012〕99號)和市中區委辦、區政府辦《關于激勵引導教育衛生人才服務基層的實施意見》(樂中委辦〔2014〕24號)文件規定,結合市中區實際,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公開報名、綜合考核、擇優聘用的方式,面向社會公開考核聘用17名教育和衛生系統工作人員。本次公開招聘為編制內招聘,招聘的人員按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管理。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及報考條件
(一)招聘范圍:全國。
(二)報考條件:
1、報考人員應同時具備的條件:
(1)具有中國國籍,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遵紀守法,愛崗敬業。
(2)身體健康。
(3)符合招聘崗位需要的其他條件(詳見附件1)。
2、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參加應聘: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5)按照《四川省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細則(試行)》的相關規定應當回避的;
(6)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在招聘的任何環節發現報名者不符合報名條件,弄虛作假,違反回避制度等,報名或聘用資格一律無效,且責任由考生自負。
二、招聘單位、崗位及名額
共招聘17名。招聘單位、名額及職位要求詳見附件1。本次招聘對職位編碼相同的職位拉通排序。凡拉通排序的職位,在公示無異議后按面試成績排名和聘用名額,從高分到低分由考生本人依次選擇工作單位。
三、報名時間、地點及要求
(一)報名時間:采取本人現場報名方式進行。時間:2014年7月29日—8月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8月2日、8月3日除外)。
(二)報名地點:樂山市市中區人才服務中心(樂山市市中區清風街294號,市中醫院旁,電話:0833-2448353)。
(三)報名要求:
1、應聘人員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崗位及要求報名,每位應聘人員限報一個崗位。
2、應聘人員報名時須持本人有效身份證、報名資格條件相關的材料(畢業證、學位證、資格證、職稱證、執業證書等)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張,并在報名地點領取并填寫《樂山市市中區2014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考資格審查表》以便審查。
其中:未解除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的人員,須提供所在單位證明原件(證明內容包括:報考者姓名,報考者身份證號碼、現在崗位和工作時間,從事專業,是否同意報名參考;在編在職人員需持所在單位主管部門、組織或人社部門同意報考證明)。
3、衛生類職位中,對要求具備執業資格的擬聘職位,已參加了2013年度執業資格考試,其成績合格,但暫未取得執業資格證的,可憑成績合格證明原件和復印件,暫確認報名資格;經考核確定為擬聘人員的,應于2014年12月31日前憑擬聘職位要求的執業資格證辦理聘用手續,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4、衛生系統和教育系統擬聘職位報名資格分別由區衛生局、區教育局初審,區紀檢、組織、人社部門聯合復審確認。
5、報名時應聘人員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須真實完整,如在招聘的任何環節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條件,弄虛作假或同時報考兩個及以上崗位的,將隨時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四、考核方式:采用綜合面試的方式進行。
(一)領取面試通知書。8月7日通過樂山人才服務網公布資格審查合格名單,8月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00,請資格審查合格人員持本人二代身份證原件到樂山市市中區人才服務中心(樂山市市中區清風街294號,市中醫院旁,電話:0833-2448353)領取面試通知書,并按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定繳納面試費80元。未按時領取面試通知書及繳費的視為放棄面試資格,責任由考生本人自負。
(二)崗位調整。面試不設開考比例。根據已繳費名單確認進入面試的人員名單。無人報考的崗位則取消聘用計劃;報考人數小于招聘計劃的,相應縮減招聘計劃。調整后的崗位將于8月8日通過樂山人才服務網公布。
(三)面試時間及地點:8月9日上午8:30開始,地點見面試通知書。未按規定時間到達指定的考場參加面試的報考者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四)面試方式。衛生類職位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教育類職位面試采取專業化面試(上微型課)。
(五)面試成績計算。按滿分100分計算,保留小數點后2位數,個人面試成績當場公布。面試成績及排名將在面試結束后當天在樂山人才服務網上公布。面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若出現擬聘職位最后一名面試成績相同者,則進行面試加試。面試加試相關事項另行通知。
五、體檢
(一)體檢人員。根據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崗位數等額確定進入體檢人選。
(二)體檢時間和地點。體檢時間、集合地點和人員名單隨面試成績排名公布。
(三)體檢標準。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相關規定執行。體檢結果將在樂山人才服務網公示。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可在體檢結論公布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復檢不合格者不再進入下一考核程序。
(四)費用。體檢所產生的費用由考生承擔,體檢時交醫院。
(五)體檢遞補。未在規定時間內參加體檢的,視為自行放棄。因放棄或體檢不合格出現的缺額,經區考核招聘領導小組同意后,按參加該崗位考核考生的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不跨崗位遞補。如參加該職位考核的考生體檢均不合格或無人可遞補,不再遞補。
六、考察
對經過考核、體檢合格人員,根據各職位聘用名額,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考察人員。考察由區人社局會同組織部門組織實施,對考察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修養、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核,并對其與報考相關的人事檔案等材料的真實有效性和報考資格進行核實確認。對考察中發現有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其聘用資格,責任由考生自負。因不能按期提供本人人事檔案或考察不合格者出現的空額,經區考核招聘領導小組同意,按參加該崗位考核考生的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不跨崗位遞補。若該崗位無人可遞補的,不再遞補。遞補人員的體檢、考察及聘用等招聘環節單獨進行。
七、確定擬聘人選和公示
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人員并在樂山人才服務網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畢業院校、專業、學歷、面試成績等,并公布監督電話接受社會監督。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書面形式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問題不予受理。
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或有弄虛作假行為的,取消擬聘資格;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予聘用,如經查實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公示期間因被舉報查實取消擬聘資格或自動放棄聘用后出現的空額不進行遞補。
八、辦理聘用手續及服務年限
(一)對公示無異議的,組織擬聘人員按面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選擇報考職位對應單位,并辦理聘用手續。
(二)聘用人員根據《四川省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管理試行辦法》(川辦發〔2002〕40號)進行管理。
(三)聘用人員應自愿承諾自本人與單位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在招聘單位工作5周年及以上方可按有關規定流(調)動。
九、重要注意事項
此次考核招聘工作各環節公告、要求和注意事項均在樂山人才服務網(www.lsrc114.com)上公布,我局不再電話通知。請考生密切關注并按要求攜帶規定證件于指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各環節的招聘工作,凡未按要求參加的,視為自動放棄該環節和下一聘用環節資格,責任由考生自負。若考生在報考過程中有任何疑問請及時咨詢區人社局干部股:0833-2131732。
十、紀律和監督
本次公開考核招聘工作各環節信息、過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對違反規定、弄虛作假聘用的人員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并對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凡違反原人事部令第6號第三十條和考風考紀規定的,按省原人事廳、省監察廳印發的《四川省人事考試違規違紀行為處理辦法(試行)》和原人事部令第6號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等規定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給予政紀黨紀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本公告由區委組織部、區人社局負責解釋。
監督電話:
區紀委:0833-2155156
區委組織部干部股:0833-2118435
區人社局干部股:0833-2131732
附件1:樂山市市中區2014年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rar
樂山市市中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一四年七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