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擬聘用人員名單公布。2012年福州市區中小學教師招考省統考學科面試成績、總成績及擬聘用人員名單見本通知附件。
2、擬聘用人員體檢。擬聘用人員體檢時間、地點安排如下:
時間 |
集中地點 |
參加對象 |
7月10日 下午3:00 |
福州第十五中學 。ǖ刂罚号_江區五一南路44號) |
招考擬聘用在小學崗位的人員 |
7月11日 下午3:00 |
招考擬聘用在中學(含職專)崗位及學校教輔人員崗位的人員;通過赴省外高校招聘、省教育廳及福州市教育局舉辦的供需見面會招聘擬聘用的人員。 | |
7月13日 下午3:00 |
福州市第一醫院健康體檢中心(地址:臺江區五一南路26號) |
招考擬聘用在幼兒園教師崗位的人員 |
3、簽訂就業協議。招考擬聘用中學、職專及學校教輔人員崗位的畢業生應于7月16日與福州市、區教育局簽訂就業協議書,擬聘用小學及幼兒園崗位的畢業生應于7月17日與福州市、區教育局簽訂就業協議書,逾期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簽訂就業協議書時應隨帶本人身份證、筆試準考證、就業推薦表原件及各高校提供的就業協議書原件(往屆生還應按報考崗位類別根據招考公告要求提供教師資格證、報到證、畢業證及學位證等)。報考市屬學校的,直接與市教育局簽訂就業協議書;報考區屬學校的,先與區教育局簽訂就業協議,然后再報市教育局確認。
4、擬聘用畢業生檔案轉遞。2012年市區中小學通過供需見面、省外招聘及招考擬聘用的畢業生應于8月1日前將本人檔案轉至福州市教育局人事處(地址:福州市臺江區廣達路53號,郵編:350005)。檔案寄存福州教育人才服務中心的擬聘用人員由福州市教育局人事處統一調檔,寄存其它人才中心(市場)的應于7月19日到福州市教育局人事處開具調檔函。
5、辦理商調手續。招考擬聘用人員中屬在職人員的,應于7月18日到福州市教育局人事處領取商調函和調動登記表,并將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同意調出的商調函和調動登記表于8月3日前送福州市教育局人事處,以便辦理調檔、審檔、組織考核等有關手續,逾期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
6、根據招考公告規定,所有擬聘用教師崗位的畢業生均應參加暑期崗前培訓,有關暑期培訓的時間、地點等相關事項通過福州教育網另行通知,請有關人員務必留意,并相互轉告。崗前培訓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擬聘用幼兒園教師崗位的非學前教育專業畢業生見習期內還應參加幼兒教師專業培訓(有關事項由用人學校另行通知)并取得幼兒教師資格證,培訓不合格或未取得幼兒教師資格證的予以解聘。
7、擬聘用人員應于8月16日到市、區教育局辦理正式報到手續。擬聘用的畢業生辦理報到手續應分別按各聘用崗位要求除隨帶本人身份證、己簽訂的就業協議書、報到證、畢業證書外,擬聘用教師崗位的還應提供教師資格證、崗前培訓證(擔任職業中專學校、高校專業教師及輔導員等崗位的還須提供學位證書),擬聘用財務人員、網絡管理員等學校教輔人員崗位的還應提供會計證、網絡管理員等有關技能證書。
附件:2012年福州市區中小學教師招考省統考學科面試成績、總成績及擬聘用人員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