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梧州市中小學(幼兒園)公開考試招聘教師簡章
為及時補充我市中小學校(幼兒園)教師,加快教師隊伍建設的步伐,根據自治區教育廳等3個部門聯合下發的《關于印發2017年度廣西壯族自治區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桂教師范〔2017〕13號)文件精神,我市2017年計劃面向社會公開考試招聘中小學校(幼兒園)教師441名(其中:編制內199名,使用聘用教師控制數242名)。為順利開展2017年度梧州市中小學(幼兒園)公開考試招聘教師工作,特制定本簡章。
一、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堅持政府宏觀管理與落實單位用人自主權相結合,統一規范、分類指導、分級管理。
二、招聘范圍
招聘范圍為梧州市市直、各縣(市、區)教育局主管的公辦中小學(含中等職業學校、幼兒園以及特殊教育學校,下同)教師,不包括以上學校管理和工勤崗位人員。
三、招聘對象的基本條件
(一)招聘對象應具備《教師法》規定的合格學歷,并取得《教師資格條例》規定的教師資格證書?忌趫竺麜r未能獲得教師資格證書或學歷證書,也可報名參加考試,但必須在面試資格審核前取得學歷證書和教師資格證書或教師資格認定審核合格證明(注:由于教師資格證書一般在7月上中旬發放給考生,如果個別考生未能在報考單位組織面試前拿到教師資格證書,但已在教師資格認定所報教育局資格審核合格,可向認定所報教育局申請先開具教師資格認定審核合格的證明),否則招聘單位將取消面試和錄用資格。
(二)招聘對象須熱愛教育事業,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身體健康,所學專業應當與招聘崗位計劃一致。
(三)具有國家承認學歷和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
(四)對報考鄉鎮及以下教師崗位的報考人員(不含招聘在崗代課人員專設崗位),專業對口,并已取得相應教師資格的,由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商有關部門確定是否免筆試。如確有需要,可由招聘單位商主管部門增設篩選程序。
(五)在崗代課人員報考專設教師崗位招聘條件:2003年6月30日前經縣以上(含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批準聘用并經核定、公示、備案且2017年12月31日止未達到國家規定退休年齡的在崗代課人員,可報名參加專設教師崗位的招聘考試。具體招聘對象范圍詳見《2017年梧州市中小學(幼兒園)公開考試招聘教師崗位人員計劃表》。
在崗代課人員還需持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頒發的代課證、畢業證、教師資格證、所在學校任教證明、縣級以上計劃生育管理部門出具的計劃生育證明材料以及其他相關證明。在崗代課人員報考專設教師崗位相關證明材料須在報名結束(4月10日)前提供并經教育主管部門審核通過后出具同意報考證明才能報名考試。
(六)招聘條件有時間限制的,計算截止日期以2017年3月31日為界,如:35周歲以下,為1981年3月31日以后出生;40周歲以下,為1976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七)如有戶籍條件限制的,入戶登記時間為2017年3月31日24:00時以前。
(八)對符合報考條件的應聘人員,招聘單位不得拒絕其報名。
(九)關于招聘使用聘用教師控制數人員。按照桂編辦發[2015]85號文要求,用人單位應與受聘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約定雙方的權利與義務。聘期一般為3年,也可根據工作需要由雙方協商約定期限,可依法解除、續簽或終止聘用合同;在薪酬待遇、職稱評定、競爭上崗、崗位交流等方面享受在編人員同等待遇,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規定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不辦理入編手續,名單需報同級機構編制、財政、人社部門備案。在有空編的情況下,可通過考核直接辦理入編手續,可按本單位原聘崗位等級聘用,可通過考核擔任學校副職領導。
(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現役軍人;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考中被認定有違法違紀行為、受到禁止報考處罰未到期的人員;依法被辭退公職未滿五年的人員;法律規定不得錄(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招聘程序
2017年梧州市中小學(幼兒園)公開考試招聘教師工作,按照“發布招聘信息→網上報名與資格審查→筆試(基礎知識考試)→面試(崗位適應性測評)→考核→體檢和公示→公布招聘結果及空缺崗位→復征志愿與補充招聘→聘用”等環節開展。
(一)發布招聘信息(2017年3月下旬)
2017年3月底前將梧州市、縣(市、區)中小學(幼兒園)考試招聘教師公告網址鏈接報廣西招生考試院,并在梧州人才網、梧州教育信息網和在本市轄區內的各縣(市、區)相關網站上發布招聘信息。
(二)網上報名(2017年4月18日前完成)
1.報名方式。應聘人員登錄廣西招生考試網(www.gxeea.cn)→“快速通道”→“廣西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系統”進行網上報名,并對本人所填報的個人信息和報考信息準確性負責。有關《考試標準》和《考試大綱》等可以在報名網站免費下載。
2.報名時間:2017年4月5日9:00至4月10日17:30
3.資格審查。市直招聘單位、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在網上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未通過資格審查的,應說明原因。資格審查工作于2017年4月11日17:30前完成。
4.繳費方法及收費標準。應聘人員登錄廣西招生考試網(www.gxeea.cn)進入“廣西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系統”統一支付報考費。通過資格審查的報名人員按自治區物價局、財政廳桂價費〔2010〕269號文件的規定標準收費:報考費每人每科50元,不收取報名費。已繳報考費的應聘人員,可于考前一周按準考證所示考點到該考點主管部門領取收費收據。資格審查通過的應聘人員于4月12日17:30前完成繳費。逾期不繳費的,視作自動放棄報考資格處理。
5.應聘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單位的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已通過資格審查的應聘人員不得再修改個人資料,并不得再改報符合崗位資格條件的其他崗位。已通過報名資格審查且繳費成功,但因所報考崗位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每個崗位原則上不少于1:3的比例開考。未達到開考比例,有特殊原因急需補缺的,經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核準后可以開考)而取消報考崗位的,應聘人員接到資格審查單位通知后,可于4月17日9:00至17:30期間改報其他崗位。市直各招聘單位、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于4月18日17:30前完成資格審查。對未按時改報其它崗位或改報后未通過資格審查的應聘人員,將通過原繳費賬戶統一退費。
各縣(市、區)在崗代課人員報考專設教師崗位,根據有關規定按實際報名人數開考。
6.應聘人員要認真核對報考崗位的招聘條件(特別注意是否有年齡、職稱要求,是否有工作經歷要求,是否有戶籍限制等),凡是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報考資格,責任由報考者承擔。對個人信息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及錄用資格,所有責任均由應聘人員自負。
市直招聘單位及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應指定專人并嚴格按照簡章公布的崗位條件,認真負責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如審查不嚴造成失誤從而導致損失應承擔相應責任。
(三)筆試(2017年5月13日)
梧州市中小學(幼兒園)公開考試招聘教師的筆試考務、考場編排、試卷領取、保管回收等相關工作由市教育行政部門會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開展,市招生考試院具體承辦。
1.打印準考證。應聘人員繳費后,可于考試前一周登錄廣西招生考試網(www.gxeea.cn)進入“廣西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系統”自行下載并打印準考證,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地點并攜帶本人的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考試(身份證、準考證兩證缺一不可)。
2.筆試時間為2017年5月13日,具體安排為:
上午9:00—11:00教育學與教學法基礎知識
下午15:00—17:00教育心理學與德育工作基礎知識
以上兩科考試分值各100分。
3.筆試地點:梧州市區,具體地點見《準考證》。
4.照顧加分:少數民族加3分;在崗代課人員報考專設教師崗位的照顧加分(含少數民族加分),總分最高不能超過25分(具體加分項目詳見《梧州市在崗代課人員報考專設教師崗位照顧加分表》)。代課人員報考非專設崗位不享受代課人員的照顧加分。
5.成績查詢(2017年5月下旬)。應聘人員登錄廣西招生考試網(www.gxeea.cn)進入“廣西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系統”查詢,具體時間見報名網站。
6.筆試成績計算:筆試成績=教育學與教學法基礎知識成績+教育心理學與德育工作基礎知識成績+照顧加分
7.評卷及成績發放(2017年5月31日前)
廣西招生考試院組織統一評卷。各市、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在廣西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報名系統平臺自行下載并打印應聘人員筆試考試成績。
8.確定合格分數線:筆試合格分數線由梧州市教育局、梧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劃定,并通過梧州人才網(http://www.wzrc.gx.cn/)、梧州教育信息網向社會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