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托縣教師的實際需要,決定與內蒙古師范大學合作,開展2012年托縣教育系統招考聘用教師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招考聘用計劃:見《2012年托縣教育系統教師招考聘用計劃表》
二、報考資格條件
(一)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有志于從事教師職業,遵守教師職業道德規范,思想品德良好,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學基本功。
(二)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
(三)報考資格條件:年齡在28周歲以下(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第一學歷為2012年內蒙古師范大學教育類專業本科一批及以上應屆畢業生。
三、招考聘用辦法
本次教師招考聘用采取內蒙古師范大學推薦、托縣教師招考聘用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審核、試講、體檢、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一)院校推薦
內蒙古師范大學根據畢業生歷年在校表現等情況,對思想政治素質高、熱愛教育事業、品德高尚、普通話標準、學習成績優秀的畢業生予以推薦,并組織報名工作。
(二)組織審核
托縣教師招考聘用工作領導小組對院校推薦的應屆畢業生報考資格進行審核確認。資格審查通過后,在內蒙古師范大學公布合格人員名單,并同時告知其試講地點和試講時間。
(三)試講
試講工作由托縣教師招考聘用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實施。資格審查合格人員要在規定時間內到托克托縣教育局進行試講報名,統一發放試講通知單。未在規定時間內參加試講報名,視為自動放棄,取消試講資格。
(四)體檢和考核
1、根據報考者試講成績排序,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名單。進入體檢范圍的報考者要按時參加體檢,體檢標準依據《內蒙古自治區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執行,無正當理由,不按時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并按試講成績依次遞補。
2、對試講成績、體檢合格進入考核范圍的人員按德才兼備的標準,全面、客觀、公正地考核其綜合素質,考核采取書面鑒定的方式,由托縣教師招考聘用工作領導小組和內蒙古師范大學共同完成,考核不合格或放棄應聘者,取消聘任資格,并按試講成績依次遞補。
(五)公示
報考人員名單、試講成績和錄用名單將予以公示。
舉報電話:8519103
(六)聘用
新招考聘用的教師全部分配到托縣直屬中學、幼兒園工作,本著新人新辦法的原則,按照有關規定簽訂聘用合同書,實行聘用合同制管理。被聘人員試用期一年,聘用期間按同等學歷教師現行工資標準待遇,試用期滿后,經考核合格,按國家政策和上級有關部門的規定聘用。
四、招考聘用工作日程安排
(一)報名辦法
1、報名時間:2012年7月1日―7月16日
2、報名地點:內蒙古師范大學行政樓208室
3、報名要求:報考者須持以下基本資料辦理有關報名手續:
(1)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2)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3)近期同底免冠二寸彩照5張(附本照片JPG格式電子照片);
(4)報考者需提交當年參加高考的考生號;
(5)為建立報考者的誠信制度,確保招考聘用工作公開、公平、公正,報考者在報名時需簽訂“報考者誠信承諾書”,并建立報考者誠信檔案。對報考者資格審查貫穿招考聘用工作全過程,任何階段發現弄虛作假行為,一經查實,取消其相應資格,三年內不得報考。
4、報考者報名時應由本人詳細、準確、真實的填寫《托克托縣教師招聘報名登記表》一式兩份。
(二)報考專業的填寫要求
報考者在填寫報考專業時,只允許填報一個專業,報考專業與所學專業必須一致。
(三)試講時間
試講時間:2012年7月下旬
具體試講安排另行通知。報考者參加試講時須攜帶本人身份證和試講通知單。
托克托縣教師招考聘用工作領導小組
二〇一二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