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濟寧經濟開發區事業單位招聘簡章
為進一步加強濟寧經濟開發區人才隊伍建設,根據2017年度事業單位招聘計劃及需求情況,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專業技術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及崗位
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共140名,其中:教育類120名、衛生類20名,具體崗位計劃及要求見附件。
二、報名條件
(一)基本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有良好的品行及適應崗位的專業技能和身體條件;
4、戶籍不限,年齡40周歲(含40周歲)以下(1976年4月12日以后出生)。
在職人員應聘須經所在單位同意。定向、委培畢業生應聘,須征得定向、委培單位同意。已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的2017年應屆畢業生,應聘前與簽約單位解除協議或經簽約單位同意,可以應聘。應聘人員不能應聘與本人有應回避親屬關系的崗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應聘:
1、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作為條件應聘;
2、現役軍人;
3、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4、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二)崗位條件
各崗位招聘條件見《2017年濟寧經濟開發區事業單位招聘計劃和具體要求》(附件)。
三、報名與資格審查
(一)報名
報名采取網上報名、網上初審的方式進行。
1、個人報名:
報名時間:2017年4月12日9:00-4月15日16:00
查詢時間:2017年4月12日11:00-4月16日16:00
應聘人員登錄濟寧經濟開發區管委會網站(http://www.jnetdz.gov.cn)點擊“2017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專題”入口進入,實名簽署《應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如實填寫、提交相關個人信息資料。上傳個人近期照片(1寸免冠證件照),并將上傳照片加洗3張1寸照片備用。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在資格待審核期內可修改報名信息,后一次自動替換前一次信息。待審核期為2小時,自完成提交報名信息算起。報名截止后,招聘單位不受待審核期限制,可直接進行審核。報名一經招聘單位初審通過,不能更改。
應聘人員必須使用二代身份證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應聘人員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的,查實后取消其本次報考資格。
2、資格初審
初審時間:2017年4月12日11:00—4月16日16:00
濟寧經濟開發區抽調專人在報名期間根據應聘人員提交的信息資料,及時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如待審核期滿后48小時內,未對報名信息進行處理,則視為初審通過。網上報名期間,負責初審的工作人員雙休日不休息。
3、網上繳費和下載打印準考證
繳費時間:2017年4月12日11:00—4月17日16:00
繳費標準:根據省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考務費的收取標準為每人每科40元。
應聘人員在待審核期滿后至查詢截止時間前登錄網站,查詢初審結果。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在規定時間內登錄濟寧經濟開發區管委會網站(http://www.jnetdz.gov.cn)進行網上繳費,逾期不辦理網上繳費手續的,視作自動放棄。繳費成功人員于2017年5月9日9:00—5月13日登錄該網站打印準考證,以及《濟寧經濟開發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報名登記表》和《在職人員應聘證明信》(資格復審時使用)。
擬享受減免考務費的特困家庭應聘人員,不實行網上繳費,但須在網上繳費截止前電話告知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初審通過后,于4月18日9:00—16:00攜帶相關證明材料到指定地點辦理減免考務費審核確認手續。審核成功后,考生確認完成。
報名結束后,應聘人數達不到1:3比例的,計劃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計劃;計劃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規定比例相應核減招聘計劃。
(二)資格審查
應聘人員報名及筆試前的資格審查在網上進行。擬進入面試人員在筆試成績公示后進行現場資格復審,復審人員必須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遞交《2017年濟寧經濟開發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報名登記表》、《準考證》及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報到證、戶口簿(戶口遷移證)或戶籍證明材料、崗位條件需求的有關資格證書等原件和復印件(A4紙)各1份,1寸近期免冠照片(與準考證照片同底版)3張。擬進入面試人員現場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和相關資格網進行學歷和從業資格的核查。在職人員應聘的,需提交有用人權限部門或單位出具同意應聘的《在職人員應聘證明信》;留學回國人員應聘的,還需出具國家教育部門的學歷學位認證。
現場資格復審通過的人員,按規定繳納面試考務費70元,并領取面試通知書。經審查不具備應聘條件的,取消其面試資格。逾期不到現場辦理資格復審手續或在規定時間內未提交相關材料的,視為棄權。因取消資格或棄權造成的空缺,按該崗位筆試成績依次遞補。
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經審查不具備應聘條件的,取消其應聘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