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資格復審對象
經縣教育局、公務員局研究確定,我縣筆試合格線為50分(總分150分)。在筆試合格線上根據考生參加省統考的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以擬聘學科人數1:3比例確定面試人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實有人數確定面試人選。面試人選資格復審名單見附件。
二、資格復審時間
2012年7月9日-10日正常上班時間(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三、資格復審地點
安溪縣教育局組織人事股(安溪縣鳳城鎮36米大街,聯系電話:0595-23232412)。
四、應攜帶材料
參加資格復審人選應攜帶如下證件原件及復印件(一式一份,復印件請按順序整理裝訂):①筆試準考證;②身份證;③教師資格證書;④普通話等級證書;⑤報到證;⑥畢業證書;⑦報考小學音樂、美術和中學音樂、美術、心理健康教育崗位的考生需提供戶口簿(或戶口遷移證)。
五、其他事項
1.資格復審以《安溪縣2012年中小學、特教學校、幼兒園新任教師招聘公告》為依據,不符合公告規定的招聘對象及招聘條件要求的,一律取消面試資格。
2.凡未在規定時間到現場進行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參加面試權利。自動放棄參加面試或資格復審不合格造成的缺額在筆試合格線上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名單另行通知。面試當日缺考或被取消面試資格的空缺不再遞補。
3.面試的時間、地點及范圍、形式:
①幼兒園教師面試時間:7月12日,具體請關注安溪教育網即將發布的《2012年安溪縣招聘幼兒園教師面試通知》。
②中小學、特教學校教師面試時間:7月14日,具體請關注安溪教育網即將發布的《2012年安溪縣招聘中小學、特教學校教師面試通知》。
4.本《公告》未盡事宜由縣教育局負責解釋。
安溪縣公務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