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安縣2017年公開招聘教育系統部分農村
義務教育學校教師公告
為滿足我縣教育事業均衡協調發展的需要,加強教師隊伍建設,促進就業公平,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原人事部令第6號)、《湖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規定》(鄂人〔2003〕16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印發《關于進一步規范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見》(鄂人社發〔2016〕23號)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相關規定,結合單位崗位空缺情況,經縣政府研究同意,公開招聘教育系統部分農村義務教育學校教師。
一、招聘計劃和崗位
招聘計劃:公開招聘教育系統部分農村義務教育學校75名教師。(具體崗位計劃、資格條件,詳見附件《紅安縣2017年公開招聘教育系統部分學校教師崗位計劃及資格條件一覽表》)
二、招聘條件
應聘人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三)具有招聘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
(四)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參加本次公開招聘考試:
(一)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人員和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
(二)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尚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三)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7年應屆畢業生;
(四)現役軍人;
(五)未能與原單位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
(六)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人員。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2005年11月16日人事部令第6號),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報考和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七)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考試程序和方法
(一)報名及考試
本次專項公開招聘工作采取本人報名、全省統一筆試、縣(市、區)組織面試的方式進行,面試在紅安縣2017年公開招聘教育系統教師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紅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下稱招考工作主管部門)、紅安縣教育局共同組織實施。整個招聘工作全程接受招考工作主管部門、紀檢監察部門及社會公開監督。
報名方式:本次招聘考試的報名、準考證打印均通過湖北省教育考試院網( http://www.hbea.edu.cn)進行。
(二)資格審查
1、根據省教育廳、省人社廳發布的筆試成績,分學段分學科依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1:3的比例確定面試入圍初步人選名單,并向社會公布。
2、在紅安網(www.redhongan.com)、紅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ww.harsj.gov.cn)、紅安縣教育信息網(www.ha.e21.cn)公告面試資格審查及面試方案。
3、面試資格審查時,需提供相應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具體如下:筆試準考證、二代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與筆試準考證相同的照片2張以及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其它資料;其中屬2017年應屆畢業生暫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應提供所在高校出具的可獲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明,聘用通知下達后報到時應提供正式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4、面試資格審查合格者,發放《面試通知書》。面試初步人選不按照指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審查視為自動放棄,取消面試資格。在面試資格審查期間,出現自動放棄或資格審查不合格情況的,審查單位應注明事由,經審查人和分管領導簽字存檔備查(如考生在現場,應由考生簽字確認,考生拒絕簽字的,予以注明)后,依該學段該學科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二)面試
1、面試時間和地點,以面試通知公告為準。
2、面試重在測試教育教學能力,考察考生的專業素質和課堂教學能力,主要以講課或說課的方式進行。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面試分數應當場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簽名確認。
3、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到達面試候考室的,視為放棄面試資格,所空缺面試名額不予遞補。
四、綜合成績計算
考生綜合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考試成績計算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若同一崗位末位出現2名及以上考生綜合成績相同時,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進入下一環節人選;如筆試成績仍相同,由招考工作主管部門加試一場面試,考生的成績按面試加試成績排名。
五、體檢、考核、公示和聘用
1、體檢。分崗位按考生綜合成績由高到低依次排序,以各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核對象。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承擔。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報考資格。因體檢不合格或主動放棄資格出現名額空缺,從參加面試人員中按該崗位綜合成績排序依次遞補;如沒有遞補的,則核減該招聘崗位計劃。
考生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提交書面復檢申請,經批準后,到指定醫院復檢,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復檢的費用由申請方負擔。
2、考核。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遵循注重實績、突出能力、綜合擇優的導向,對考核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工作實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職位匹配、誠信記錄及報考期間表現等情況進行考核,并核實考核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是否具有報考回避的情形等。對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擬聘資格,并按照該崗位綜合成績排序依次遞補。
3、公示。擬聘人員名單將在紅安網、紅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紅安縣教育信息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間,如發現并查實有不符合招聘規定的,取消其擬聘資格,不再遞補。
4、聘用。公示期滿無異議的人員,辦理人事手續,實行崗位管理,并按所聘崗位執行國家和省里有關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首個聘期為5年(含試用期),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崗位要求的、試用期未滿自動離崗的、發現聘前隱瞞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的、被聘人員無正當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內)不報到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聘用人員須在三年內取得相應學段教師資格證;未能按時取得的,解除聘用關系。
五、其它事項
湖北省教育考試院網( http://www.hbea.edu.cn)、紅安網(www.redhongan.com)、紅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ww.harsj.gov.cn)、紅安縣教育信息網(www.ha.e21.cn),為本次公開招聘信息發布網站,請考生注意查看相關信息。
報名咨詢電話:0713- 5249220(縣教育局政工股)
政策咨詢電話:0713- 5282432(縣人社局人力資源管理股)
附件:《紅安縣2017年公開招聘教育系統部分學校教師崗位計劃及資格條件一覽表》
紅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紅安縣教育局
2017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