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上城區教育局所屬事業單位2017年5月公開招聘教職工公告
杭州市上城區教育局所屬杭州市勝利小學等18家財政補助事業單位,因工作需要,公開招聘教職工40名。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關于貫徹落實國家人事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的實施辦法》(杭人政〔2006〕5號)和《杭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操作程序(試行)》(杭人社發〔2014〕380號)等文件規定,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和崗位
參加本次招聘的事業單位,經費形式均為財政全額撥款,參加本次招聘被聘用的人員均列入事業編制。各招聘單位、崗位、人數、條件及其他情況詳見附件1《杭州市上城區教育局所屬事業單位2017年5月公開招聘教職工計劃》(以下簡稱“計劃”)。
二、招聘對象和條件
教師類崗位招聘對象為以下三類人員:
(一)在職教師,指在職在編公辦教師或具有杭州市戶籍在杭州市區(含蕭山區、余杭區,下同)任教的非事業編制教師。“在職在編公辦教師”必須符合下列情形之一:1.具有中級及以上職稱并取得區縣級及以上綜合性榮譽的優秀教師;2.研究生學歷并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3.杭州市區中小學幼兒園在職在編公辦教師。
(二)應屆畢業生,指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2017屆及尚未初次就業的2016屆畢業生,下同)。“應屆畢業生”必須符合下列情形之一:1.畢業研究生;2.全國重點大學畢業生;3.普通高校省級優秀畢業生;4.浙江省內普通高校校級優秀畢業生;5.杭州市生源畢業生;6.普通高校學前教育專業本科畢業生。7.普通高校特殊教育專業本科畢業生。
(三)社會人員,指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具有杭州市戶籍,目前不從事教師工作的人員。
教輔類崗位招聘對象為以下兩類人員:(一)應屆畢業生;(二)其他人員,指本科及以上學歷、具有杭州市戶籍的人員。
招聘對象還必須符合下列招聘條件:
(一)遵紀守法,熱愛教育事業,有良好的社會公德和職業道德。
(二)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三)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級職稱的可放寬到45周歲(197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但“計劃”中招聘條件有明確年齡要求的,以其明確的年齡條件為準。
(四)具備崗位所需的任職資格、職業(執業)資格及技能要求:報考教師崗位需具有適用的教師資格證和普通話等級證書(應聘語文教師普通話水平要求二級甲等及以上,應聘其他教師要求二級乙等及以上)。其中,(1)2016屆本科畢業生報考文化課教師崗位要求提供教師資格證書(或國家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和普通話等級證書;(2)2017屆本科畢業生報考文化課教師崗位暫不要求提供教師資格證書和普通話等級證書,但在報到錄用前必須取得國家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和普通話等級證書;(3)2016屆、2017屆畢業研究生報考教師崗位暫不要求提供教師資格證書和普通話等級證書;(4)其他招聘對象報考教師崗位,必須具備適用的教師資格證書和普通話等級證書。
(五)具有崗位要求的學歷及專業、專業技術職稱和資歷。
(六)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三、報名
(一)本次招聘報名工作,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1.報名時間:2017年5月5日至6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
2.報名地點:5月5日到各招聘單位報名(具體地址見附件1);5月6日在杭州市天長小學東坡路校區集中報名(地址:杭州市東坡路94-乙)。
3.報名方法:應聘者在規定的時間內持報名所需材料(見附件2《報名所需材料清單》)到招聘單位現場報名。本次招聘只接受本人現場報名,不接受委托報名。
4.在職教師報名須出具經原單位蓋章的同意報考證明。
5.每位應聘者限報一個崗位。報考兩個及以上崗位的,取消該考生報考資格。
6.本次招聘推出的面向應屆畢業生的幼兒教師崗位將采取統一招考的方式進行。考生需要在報名階段確定自己的報考意向崗位,但所有應屆幼兒教師崗位將統一筆試和面試,即筆試結束后,根據筆試成績的高低,按照應屆幼兒教師崗位總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入圍名單。面試結束后,在面試合格者中根據總成績的高低,按照應屆幼兒教師崗位總數1:1的比例確定最終入圍名單。進入最終入圍名單的考生將按照報名時的意向崗位進行錄取。如果意向崗位已經錄滿,則根據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由入圍考生自主選擇區內其他未錄滿的幼兒園,直至全部錄取完畢。確定擬錄取名單后,須經過體檢、政審考核合格并進行公示后,方可辦理正式錄用手續。
在職教師報考幼兒教師分崗位進行報名、筆試、面試和錄取。
(二)調整報名(補報名)
2017年5月6日報名結束后,5月8日在上城教育信息港(www.hzscjy.com)、杭州教育網(www.hzedu.gov.cn)公布各個崗位的報名情況。
應聘者可據此在5月9日進行調整報名或補報名。調整報名的要先向原報考單位申請退還報名材料再到新單位報名。調整報名(補報名)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經調整報名(補報名)后,報考人數仍不足招聘計劃3倍的崗位,原則上不開考或者酌情核減招考計劃,對個別緊缺崗位情況特殊的,經區教育局、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后予以開考。5月10日,在上城教育信息港公布最新報名情況和取消開考的崗位。取消開考崗位的已報名人員可于5月11日改報其他已確定開考的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