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寧河區教育系統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教師方案
為滿足我區教育系統補充教師的需要,根據中共天津市委組織部、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天津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津人社局發[2011]10號)文件精神,依據寧河區機構編制委員會《關于寧河區教育系統2017年度全額事業編制使用核準的批復》(寧編復字[2017]47號)的規定,組織實施2017年公開招聘全額事業編制教師工作,招聘教師199名,為確保此項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要求
(一)基本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2.具有職位所需要的專業技能,每人只能申報一個職位。
3.身體健康,五官端正(體檢標準依據《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0]19號執行)。
4.年齡在30周歲以下、18周歲以上(1986年5月8日至1999年5月8日)。
5.具備擬報考職位所需要的其他資格條件,詳見《2017年寧河區教育系統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教師計劃》。外省市生源必須符合進津政策。
(二)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在校內外期間受過各類處分的人員;
2.正在接受立案審查的人員;
3.被辭退未滿5年的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作弊行為,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4.現役軍人;
5.寧河區在編教師;
6.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二、招聘學科人數
高中24人,初中21人,小學138人,幼兒園16人,具體學科數額及要求見《2017年寧河區教育系統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教師計劃》。
依照《天津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規定,各崗位招聘人數與報考人數達到1:3的比例進行筆試,達不到這一比例的,減少該崗位的招聘人數或取消該崗位的招聘。
三、招聘考試要求
本次招聘采取筆試、專業面試的方式進行。筆試、面試成績各占50%計入總分,面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予錄用。筆試、面試都委托“天津市北方人才”組織實施。
1.筆試:筆試內容為《職業能力測試》和《綜合知識》(綜合知識包括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時事政治、教育法律法規、寫作)。按招聘崗位與報名人數1:3比例進入面試。
2.面試:面試形式為試講(模擬授課),特殊要求學科除外,內容為學科專業知識與技能。因各種原因未按時參加面試的,不再進行遞補,按實際人數進行面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