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東新區2017年面向全省公開招聘中小學在職優秀教師公告
發布日期:2017-04-26
為適應教育事業發展的需要,根據中共鄭州市委組織部、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鄭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規程的通知》(鄭人社〔2015〕33號)文件精神,經組織調研,現決定面向全省公開招聘72名中小學在職優秀教師,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進行招聘,接受社會各部門和廣大群眾的監督。
二、招聘崗位
高中教師18名:語文2名、數學2名、英語4名、物理1名、化學2名、生物1名、政治1名、歷史1名、地理1名、體育2名、信息技術1名。
初中教師25名:語文4名、數學4名、英語3名、物理2名、化學1名、生物1名、政治2名、歷史1名、地理2名、體育2名、音樂1名、美術1名、信息技術1名。
小學教師29名:語文15名、數學8名、英語2名、體育1名、音樂1名、美術1名、信息技術1名。
招聘過程中如有空崗,名額順延至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中。
三、招聘條件
(一)河南省在職中小學教師,政治素質好,熱愛祖國,擁護黨的基本路線和方針政策。熱愛教育事業,具有奉獻精神,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身體健康。
(二)女,40周歲以下(1977年1月1日后出生);男,42周歲以下(1975年1月1日后出生)。
(三)具有普通話二級乙等及以上資格(語文需二級甲等及以上資格)。
(四)報考小學教師崗位需具備國家承認大專及以上學歷;報考初中或高中教師需具備國家承認本科及以上學歷。
(五)具有與報考崗位相同的專業技術任職資格證書。報考小學教師崗位需具備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書、小教一級(或職稱過渡后的中小學二級教師)及以上專業技術任職資格證書;報考初中教師崗位需具備初中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書、中教二級(或職稱過渡后的中小學二級教師)及以上專業技術任職資格證書;報考高中教師需具備高中教師資格證書、中教二級(或職稱過渡后的中小學二級教師)及以上專業技術任職資格證書。
(六)2007年至今必須獲得以下獎項之一:1.特級教師;2.河南省教育教學專家,省級骨干教師(不含農村骨干教師)、優秀教師、優秀班主任、教研室觀摩課或示范課、教研室優質課二等獎及以上獲得者;3.鄭州市市級骨干教師(不含農村骨干教師)、優秀教師、優秀班主任、教研室觀摩課或示范課、教研室優質課二等獎及以上獲得者;4.地市及以上名師、學科帶頭人、學術技術帶頭人。
(七)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應聘: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曾在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招聘紀律行為的人員;國家和河南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的人員。
四、招聘程序
(一)發布招聘信息
招聘公告在鄭東新區管委會官方網站、鄭東新區教育信息網等媒體發布。招聘過程中的相關補充公告及通知僅在鄭東新區教育信息網發布。
(二)報名
1.報名辦法:本人現場報名。
2.報名時間:2017年5月5日—6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3.報名地點:鄭東新區外國語學校行政辦公樓(商務外環路與九如路交叉口向南100米,可乘坐47路、26路、162路、206路、B16路、B19路、B53路公交車到達)。
4.報名時需攜帶:一寸近期正面免冠證件照3張,二代身份證(有效期內的臨時身份證)、教師資格證、專業技術任職資格證、普通話證、第一學歷與符合報名條件的學歷證和學歷認證報告及其它符合招聘條件的相關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三)資格審核
工作人員根據招聘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核,確定擬面試人員。擬招聘崗位數與報名人數比例達不到1:3的,經招教領導小組批準,可適當降低比例至1:2,如達不到1:2核減招聘人數,直至取消該崗位的招聘計劃。
(四)面試
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面試內容為模擬上課與答辯。面試時,如有缺考人員造成該崗位形不成競爭的,該崗位面試人員的面試成績應達到其所在面試小組使用同一套面試題的面試人員平均分及以上,如沒有同一試題的,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
(五)體檢、考察、公示
根據面試成績,按照各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名單,在鄭州集中體檢,體檢費用由考生個人承擔,體檢不合格者不再遞補。根據體檢情況,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考察合格后,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并在鄭東新區教育信息網進行公示,經公示7個工作日無異議后,辦理聘用手續。
五、其他
(一)報考人員未按照鄭東新區管委會招聘教師有關通知要求執行的,一律按自動放棄處理。
(二)體檢標準參照《河南省教師資格管理辦公室關于印發<河南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0年修訂試行)>的通知》(豫教資辦〔2010〕8號)等有關規定執行,體檢環節不遞補。
(三)經考察合格后無故放棄的應聘人員,記入鄭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誠信檔案庫。
(四)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一經發現不符合招聘條件、弄虛作假或違反招聘規定的將取消聘用資格。
(五)受聘人員需服從組織分配,對不服從分配者,取消聘用資格。
(六)受聘人員,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七)受聘在職教師須按社會保險有關規定自行完善足額繳納養老保險,開具《繳納養老保險證明》,鄭東新區管委會核驗后辦理人事手續。在鄭東新區參保之前產生的相關問題由個人承擔。
(八)受聘人員未按鄭東新區管委會規定的時限和要求辦理人事手續的,取消聘用資格。
(九)鄭東新區管委會不組織(不委托)開設任何和考試有關的培訓班和輔導班,不印制任何和考試有關的輔導資料。
(十)本方案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河南省、鄭州市有關規定執行。
附件:鄭東新區2017年面向全省公開招聘中小學在職優秀教師報名登記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