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名人數與相應專業(崗位)招聘計劃數之比不得低于3:1,低于3:1比例的,相應調減該專業(崗位)招聘計劃直至取消該專業(崗位)招聘計劃。
五、考試
本次考試分筆試和面試,其中《教育公共基礎知識》考試由市人社局組織實施,《學科專業知識》考試及面試由區人社局、區委編辦、區教育體育局統一組織實施
考試總成績=筆試總成績×60%+面試成績×40%
(一)筆試
1.筆試時間:2012年8月10日
2.筆試內容:《教育公共基礎知識》和《學科專業知識》兩科,卷面滿分各100分。其中《教育公共基礎知識》主要考察《四川省中小學公開招聘教師教育公共基礎筆試和復習大綱》規定的范圍和內容;《學科專業知識》以學科(專業)教材知識為基礎,包括教材教法、教學設計及對學科(專業)教學有指導作用的相關知識,同時考查報考者解決本學科(專業)教材中重難點問題的能力和水平。
3.筆試具體時間及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
(二)政策性加分
按照國家、省有關文件規定,截止現場復審確認時,服務期滿且經縣(區)以上組織、人事部門考核合格的下列考生,在本次招聘筆試折合后成績中加分,加分最高不超過6分。符合加分條件的考生,須在現場復審確認時提供服務所在地縣(區)以上組織、人事、團委、教育、民政等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證明材料包括協議書或服務證、年度考核登記表、縣(區)以上組織、人事部門評優表彰的文件原件及復印件、考生信息表等),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交證明材料的,視為放棄加分。
1.參加“三支一扶”、“志愿服務西部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特崗教師計劃”和“社工人才百人計劃”的志愿者,每服務滿1周年加2分,符合其它加分條件的按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則加分。
2.大學生村(社區)干部,每工作滿1周年加2分,被縣(區)以上組織、人事部門評為優秀的另加3分,加分按工作年數和獲獎次數累積計算,但同一年度同一項目被評為優秀的,不累積加分。
(三)考生筆試總成績計算方法:
筆試總成績=《教育公共基礎知識》考試成績×50%+《學科
專業知識》考試成績×50%+政策性加分
(四)面試
1.面試人員確定辦法
根據考生的筆試總成績分專業(崗位)按招聘計劃數的3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面試人員,應進入面試的最后一名筆試總成績相同一并進入面試;若某專業(崗位)由于考生缺考、違紀等原因按前述方法確定的面試人數達不到招聘計劃數3倍,則參加面試人數不得低于該招聘專業(崗位)計劃數的2倍,否則調減該專業(崗位)招聘計劃直至取消該專業(崗位)招聘計劃。
筆試總成績、進入面試人員信息及面試相關事宜將及時通知考生,并在本公告發布網站及船山區教育體育局、船山區政府第二辦公樓(鹽關街87號)大門側公布。
2.面試內容
面試滿分為100分。面試采取模擬講課的方式,主要考察考生運用所學專業知識教學的能力,包括教學組織、教學基本結構的掌握、語言表達、邏輯思維、應變等能力;音樂、體育、美術、計算機、幼兒教師和職教教師還要進行才藝展示(或技能測試);考生的用語及舉止儀表也屬面試考察內容。
3.面試時間及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
(五)注意事項
考生應持《筆試準考證》、《面試通知書》和有效身份證,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筆試和面試。筆試遲到30分鐘或者面試遲到者按自動放棄考試處理,責任由本人自負。考生未在規定的時間內領取《面試通知書》按自動放棄處理,由此出現的面試人員缺額按前述面試人員確定辦法依次遞補。面試程序開始后出現的人員缺額不遞補。
六、體檢及政審
面試結束后,根據招聘專業(崗位)計劃數,按照考生的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體檢和政審人員。考生的考試總成績、進入體檢政審人員信息及其相關事宜及時通知考生,并在本公告發布網站、船山區教育體育局及船山區第二辦公樓(鹽關街87號)大門側公布。
體檢標準參照人事部、衛生部頒發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用人單位和考生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須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3日內到區教育體育局書面申請復查。復查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論以復查結果為準。
體檢工作結束后,由區教育體育局組織人員對體檢合格考生的政治思想、工作能力、遵紀守法、道德品質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況進行嚴格政審。
因體檢、政審不合格出現的人員缺額,按相應專業(崗位)考生的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七、公示
體檢、政審合格的考生為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本公告發布網站、船山區教育體育局及船山區第二辦公樓(鹽關街87號)大門側公示7天。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督(舉報電話:市人社局:0825-5866013、區人社局0825-2314211、區教育體育局0825-2222772、區監察局0825-2239016)。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用電話、書面或面談等形式實事求是的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不予受理。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人員,暫緩聘用,待查證落實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證屬實,按有關規定取消其資格,由此出現的人員缺額按第(六)項規定依次遞補,并按本條規定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八、聘用及待遇
(一)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分報考的專業(崗位),依據其考試總成績,按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由其自主選擇該專業(崗位)需求學校(幼兒園)。擬聘用人員與其選擇的學校(幼兒園)簽訂《聘用合同書》,填寫《遂寧市船山區考試考核聘用工作人員登記表》,提取個人人事檔案等材料,并將《聘用合同書》、《遂寧市船山區考試考核聘用工作人員登記表》,個人人事檔案等材料一并送區人社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辦理相關聘用手續。完善并辦理了相關聘用手續,到聘用單位上班的人員占用該聘用單位事業編制,并按國家現行政策的有關規定兌現工資福利等待遇。
(二)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受聘人員為再次參加工作的,其試用期為3個月;受聘人員為首次參加工作的,其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內嚴重違規違紀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九、紀律與監督
(一)招聘工作邀請區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并自覺接受社會各界對招聘工作進行監督。
(二)招聘工作實行回避制度,招聘單位負責人員和從事招聘工作的人員涉及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以及姻親關系的人員或其他有可能影響招聘工作公正的,一律實行回避。
(三)按照人事考試違規違紀行為處理的有關規定,對違反考試、考核和體檢紀律的應聘人員,視情節輕重取消考試、考核和體檢資格,已被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并對相關工作人員依紀依法嚴肅查處。
(四)本公告由區人社局、區教育體育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區人社局:0825-2314211、
附件:1.《2012年遂寧市船山區招聘教師崗位情況表.doc》
3.《2012年遂寧市船山區公開招聘教師現場復審確認登記表.doc》
二○一二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