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蔡縣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簡章
為進一步加強上蔡縣義務教育學校教師隊伍建設,根據人社部發〔2010〕92號《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經縣委、縣政府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260名義務教育學校教師充實到我縣教師隊伍。為使招聘工作規范有序進行,制訂本實施方案。
一、招聘崗位和數量
本次共招聘260人。
(一)初中教師74名。其中,語文7名,數學15名,物理10名,化學4名,英語13名,信息技術2名,政治5名,歷史6名,地理3名,生物3名,體育5名,美術1名。
(二)小學教師186名。其中,語文101名,數學69名,體育4名,音樂6名。美術4名,特殊教育2名。
各崗位設置情況見附件2、附件3。
二、招聘對象
(一)初中教師招聘對象:應往屆統招普通院校本科及以上畢業生,專業一致或相近,以報名時公示的各專業涵蓋專業目錄為準。
(二)小學教師招聘對象:應往屆統招普通院校專科及以上畢業生或幼師畢業后取得大專及以上學歷。專科學歷者須具有相應學段教師資格證。報名時要求所學專業與所報崗位文理不交叉,其中特殊教育專業要求專業一致。
三、招聘的資格條件
(一)具有下列資格條件的人員可以報考: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上堅定可靠;
3、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愛崗敬業,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質;
4、本、專科畢業生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7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碩士以上畢業生年齡35周歲以下(1982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
5、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刑事處罰未滿,或者涉嫌違法違紀正在進行調查的;
2、受黨紀政紀處分仍在處分期內的;
3、違背計劃生育政策的;
4、在我縣行政事業單位已就業人員和服務期未滿的特崗教師,以及被辭退的教師;
5、近5年內曾在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招聘紀律行為的人員不得參加本次事業單位公開招聘;
6、法律規定事業單位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優惠政策
根據豫辦豫人社〔2010〕126號文件規定,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志愿服務貧困縣計劃大學生,筆試成績加5分。
享受加分政策的,須在報名資格審查時提交相應的服務證或大學生村干部證明(市、縣兩級組織部門同時出具)等,由人社部門審核并公示。未按時提交加分證件的,不享受加分政策。
五、招聘程序
1、招聘信息發布
上蔡教育網(http://www.scxedu.com)為本次公開招聘工作專用網站,有關考試信息及相關事項,通過該網站進行發布,請注意查詢。
2、組織報名
(1)報名時間:2017年6月11日至6月15日。
(2)報名地點:縣勞動就業服務中心一樓5大廳(縣新汽車站對面)。
(3)報名辦法: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報考者須提交本人的有效身份證、畢業證、教師資格證等證件原件、復印件各一份和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1張,并提供打印的學信網學歷在線驗證報告。報名時填寫《報名登記表》1份,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組織拍照、錄像及指紋信息采集。
(4)實行鄉鎮(街道)招聘崗位定向到鄉鎮、局直學校招聘崗位定向到學校報考辦法。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5)本次招聘學科報名人數與該崗位招聘人數之比達不到3:1的,經本次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后,可適當放寬開考比例;對于審核認定不予放寬開考比例的,該學科不再開考,報考該崗位的考生可以選擇調整到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
3、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教育體育局、縣機構和編制委員會辦公室、縣公安局對報考者進行資格審查,主要審查報考者是否符合招聘方案規定的報考范圍和資格條件。
4、編場:按照高、中招編場的辦法,實行微機編場。
5、領取準考證:2017年6月17日,具體時間請考生及時登陸上蔡教育網查詢。應聘者本人持身份證到原報名地點領取準考證。逾期不領者,視為自動放棄。
6、筆試
(1)筆試內容與分值設定:筆試內容包括教育理論和專業知識。教育理論以所報考學段教育學、心理學教材為主;應聘初中教師專業考試科目:師范類本科生所學專業知識;應聘小學教師專業考試科目:師范類專科生所學專業知識。
教育理論和專業知識滿分均為100分。專業知識主要是各學科專業主干知識;教育理論包括教育學、心理學、教法、教育法規等。本次考試不指定復習資料,也不舉辦、委托任何機構開辦培訓班。
(2)筆試成績=專業知識成績×70%+教育理論成績×30%。
(3)筆試時間:2017年6月18日上午9:00至11:30。
(4)筆試地點:見準考證。
(5)筆試成績公示5個工作日。
7、體檢及考察考核
對于學科報名人數與該崗位招聘人數之比達到3:1的,根據崗位招聘人數和應聘考生筆試成績,按照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
對于學科報名人數與該崗位招聘人數之比達不到3:1的,按該學科達到3:1比例的崗位參加體檢考生筆試成績平均分的70%為最低分數線,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
體檢時間和體檢地點另行通知。
體檢標準參照《河南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0年修訂試行)》組織進行。
體檢合格者為考察考核對象。考察階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現招聘崗位缺額的不再遞補,因自愿放棄出現招聘崗位缺額的可以遞補。
8、聘用
對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并由縣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進行公示。公示結束后,報考鄉鎮學校崗位的,由鄉鎮中心學校組織按設定崗位從高分到低分選崗(具體辦法由縣教體局另行通知)。對聘用人員實行合同管理,用人單位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受聘人員在聘任學校服務期不低于5年。首聘5年服務期內不得辦理調動;違反聘用規定者,首聘5年服務期內不得參加我縣任何事業單位招聘。
考生一經聘用需須在7天內報到,未在規定時間內到崗者,取消聘用資格。擬聘人員一經公示,無論何種原因造成招聘職位空缺,均不再補錄。
本方案由上蔡縣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義務教育學校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附件:1、2017年上蔡縣招聘初中教師崗位設置表
2、2017年上蔡縣招聘小學教師崗位設置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