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關市湞江區2017年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139號)的有關規定,結合我區實際,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我區小學(幼兒園)教師63名。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招聘對象為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2017年應屆畢業生和社會上具有國家承認學歷的人員。年齡要求為18至35周歲(1999年6月30日至1982年6月30日期間出生)。
二、招聘崗位、人數
公開招聘我區小學、幼兒園教師共63名,詳見《湞江區2017年公開招聘教師崗位信息表》(附件1)。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員為公益一類事業單位編制。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后考核合格的,按規定辦理崗位聘用手續,享受我區教育系統公益一類事業單位的教師薪酬待遇。
四、應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三)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四)具備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五年或其它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
2.曾因超生被有關單位依照《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作出處理決定,從該處理決定作出之日起未滿五年的;
3.近兩年內,在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或參加2014年、2015年和2016年粵東西北地區鄉鎮事業單位專項公開招聘的違約人員,或服務期未滿的;
4.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或者刑事處罰期限未滿的人員;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不得應聘的情形。
五、報名辦法
(一)報名時間
2017年7月5、6、7日(星期三、四、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報名地點
韶關市湞江區教育局二樓人事監察股(湞江區升平路107號,原市第七中學)
(三)報名方式及所需材料
采取現場報名方式,資格審查符合條件者于報名后現場領取準考證。
報名考生須按崗位具體要求提交以下資料:
1.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證、學歷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等相關證書原件及其復印件(各1份,原件審核后退回);
2.符合加分政策的“三支一扶”和“大學生村官”,需提供《廣東省“三支一扶”合格證書》或《廣東省高校畢業生到農村任職工作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韶關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附件2,自行下載,用A4紙雙面打印,1份);
4.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照片4張(其中報名表貼1張);
5.考生承諾書(附件3,須本人簽名,1份);
6.港澳臺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及有關證明材料;
7.2017年應屆畢業生未取得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的,需提供成績單、畢業生就業推薦表等相關證明。
(四)資格審查
經審核符合招聘資格條件的方可報名。參加招聘的人員須誠信報名、誠信考試。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