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馬龍縣2017年公開招聘教師實施方案公告
根據國家、省和曲靖市有關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政策規定,按照《關于做好2017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工作的通知》(曲人社〔2017〕36號)要求,結合馬龍縣中小學校實際,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23名(含已簽訂就業協議的2017年部屬2名免費師范畢業生),現將曲靖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主管機關審核同意的《曲靖市馬龍縣2017年公開招聘教師實施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范圍和對象
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方法,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符合崗位招聘條件要求的人員(詳見《曲靖市馬龍縣2017年公開招聘教師計劃表》,以下稱《招聘計劃表》)。
與馬龍縣第一中學簽訂過就業協議的免費師范畢業生實行免試安置。
二、招聘崗位、人數及資格條件
具體招聘崗位、人數及資格條件詳見《招聘計劃表》,該計劃表見附表。
三、招聘公告的發布
經曲靖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主管機關審核同意的招聘實施方案、招聘計劃及相關招聘信息均通過曲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www.ynqjrs.cn)、曲靖黨建網(http://www.qjdj.gov.cn)和馬龍縣人民政府門戶網(http://www.malong.gov.cn/)(以下稱規定網站)向社會公布。考生可通過規定網站查詢招聘相關信息。
四、招聘條件及崗位要求
(一)應聘人員必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5.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6.非曲靖市戶籍或生源的報考人員必須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其以上學歷(在曲靖市行政區域內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非曲靖市戶籍或生源農村基層“四項服務”人員可以放寬到全日制普通高校專科學歷)。
7.具備擬報考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受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3.被單位除名、辭退或解聘未滿5年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4.在以往公務員招錄考試、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招聘紀律行為的人員。
5.試用期內及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鄉(鎮)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6.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讀學生(2017年畢業生除外)。
7.現役軍人。
8.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三)崗位要求
1.高中教師崗位:須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高級中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教師資格證上的任教學科與報考崗位須相同,所學專業不限。
2.初中教師崗位:須具有專科及以上學歷,初級中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教師資格證上的任教學科不限,所學專業不限。
3.小學教師崗位:須具有中專(中師)及以上學歷,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教師資格證上的任教學科不限,所學專業不限。
4.幼兒教師崗位:須具有中專(中師)及以上學歷,教師資格證上的任教學科為幼兒(園)或學前教育,所學專業不限。
5.所有招聘崗位(已簽協議的免費師范生除外)只筆試(包括研究生報考人員),不面試。
6.教師資格證上的任教學科為外語與英語,政治與思想政治和思想品德、思想品德與政治,體育和體育與健康的視為同一學科。任教學科為其他或無任教學科的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證僅限報考不限任教學科的崗位。
7.高學歷、高層次教師資格證報考低層次教學崗位的,所學專業和任教學科不限。低學歷、低層次教師資格證不能報考高層次教學崗位。
8.所有招聘崗位只筆試,不面試(包括研究生報考人員)。
五、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方式
馬龍縣2017年公開招聘教師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二)報名時間、地點
報名時間:2017年7月3日至7月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共3天。逾期不再辦理報名手續。
報名地點:馬龍縣教育局(縣城龍泉北路80號)。
(三)報考比例及年齡要求
1.招聘崗位計劃人數與有效報名人數須達到1∶3比例方能開考,否則,須按比例縮減或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招聘碩士研究生及以上高層次人才崗位和邊遠鄉(鎮)事業單位崗位,經曲靖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主管機關批準,可適當放寬開考比例。
2.年齡在18周歲以上(1999年7月3日及以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82年7月3日及以后出生)。年齡計算截止到2017年7月3日止。
(四)報名要求
1.在規定時間內報名,報考人員填報個人信息時要認真閱讀本招聘公告,符合條件的方可報名且限報一個崗位。并崗考試的崗位,報名時只填報報考崗位層次、學科,具體任教學校、崗位、學科待錄用前選定崗位后確定。報名時本人現場填寫《馬龍縣2017年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和《考生誠信承諾書》(一式兩份)。所填報的報名信息要真實、有效,對不具備招聘條件、弄虛作假、隱瞞實情、提供虛假信息的人員,一經查實取消其報名等相應資格,五年內禁止參加曲靖市事業單位招聘考試。
2.崗位要求具有的相關證書與證明材料,現場報名時必須持有,否則報名不予通過。對于未還清助學貸款,被畢業學校暫扣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及就業登記證或報到證的考生,由學校開具證明并提供其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及登記證(報到證)的復印件,由考生寫出保證書說明其理由,資格復審前提供其所有證件原件,在其他條件均符合的情況下報名時認可其報名資格,否則視為不符合招聘條件,取消考生本次報考資格,責任由考生自負。
3.報考人員畢業證書上所載專業名稱全稱必須與招聘專業一致,專業名稱中僅有“和”、“與”、“及”、“及其”等連接詞不同或有無連接詞,或多、少一個“學”字,或英文字母大小寫不同等差別的視為同一專業。若招聘崗位需求專業后面包含專業方向說明的,考生畢業證所載專業必須與招聘崗位需求專業一致(含括號內專業方向說明);若招聘崗位需求專業沒有包含專業方向說明的,但考生畢業證所載專業后面有包含專業方向說明的,只能將括號前的部分作為所學專業。
(五)資格審查及所需材料
資格審查貫穿整個招聘過程,對在任何時間和環節查出不符合本次招聘條件要求的考生,立即取消錄(聘)用資格。現場報名時由工作人員按照崗位所需條件對報考人員所持材料進行資格審核。報考人員必須提供以下材料:
本人身份證、戶口遷移證或戶口簿、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報考研究生崗位人員提供)、教師資格證書、就業登記證或就業報到證(未就業人員提供)、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打印件或省級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件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在職人員報考除上述材料外還需提供:屬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的人員由工作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含工作起止年限),非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的人員須提供工作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有效勞動合同和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五種社會保險參保憑證。報考人員需交同底免冠半寸近照3張。
出具證明(書)的時間必須在報名開始日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