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奎縣2017年公開招聘教師辦法
為加強教師隊伍建設,提升我縣教育教學水平,經縣委、縣政府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高中教師,為確保公開招聘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招聘數額及崗位
招聘高中教師20名。具體崗位要求詳見計劃表(附件1)。
二、招聘范圍、對象和條件
1.遵紀守法,作風正派,身心健康,形象良好;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3.年齡要求:35周歲以下(1982年6月1日后出生);
4.學歷及專業要求:語文、數學、英語學科要求為全日制師范類統招一表及以上應往屆畢業生。物理、化學、生物、政治、歷史、地理學科要求為全日制師范類統招二表及以上應往屆畢業生。報考專業和所學專業一致;
5.具有高中教師資格證,專業與報考專業一致。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凡與招聘單位負責人構成回避關系的;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人員和被開除公職的;
(3)在近三年公務員招考或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過程中被相應主管機關認定有考試作弊行為的;
(4)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三、加分政策
根據《黑龍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促進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黑政辦發[2013]42號)文件精神,凡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村村大學生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等項目的畢業生,服務期滿后三年內的筆試成績加10分,服務期滿被評為優秀等次的再加2分。在城鄉基層公益性崗位工作滿2年的高校畢業生,經考核合格,可享受項目生相關待遇。按黑政發[2009]30號文件規定,高校畢業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期滿后,可享受參加“三支一扶計劃”、“村村大學生行動計劃”等項目生加分政策。
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報名時須提供由項目生主管部門認定的原始加分佐證材料,不出具證明材料或材料不全的不予加分,報名結束后提供的證明材料不予受理。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方式
1、報名:采取現場報名。
報名時需攜帶本人戶口本及復印件、第二代身份證及復印件、畢業證書及復印件、教師資格證書及復印件、高考入學三聯單(加蓋畢業院校公章)、報到證及復印件。一寸近期同版免冠照片2張,報名時填寫報名登記表。
通過資格審查的報名人數與招聘崗位人數之比不得低于3:1,如達不到這一比例的,根據實際需要,也可報經原招聘方案核準備案部門同意,適當降低比例。
2、報名時間:2017年7月10日至2017年7月16日
3、報名地點:望奎縣教育局人事股
4、咨詢電話:0455--6755029
(二)資格審查
由人社局、教育局工作人員組成資格審查小組,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報名人員提交的有關信息和材料不得弄虛作假,否則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情形嚴重的,將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追究相關人員責任。資格審查合格人員于考試前發放準考證。
(三)組織考試
1、考試時間:7月22日(具體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7月21日上午9點到望奎縣教育局人事股領取準考證。
2、考試方式: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辦法進行。
筆試采取閉卷形式,總分100分,筆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準進入面試。筆試內容為擬申報學科專業知識。
筆試總成績=筆試成績+政策加分,筆試總成績占考試總成績的60%。
根據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順序,按照擬聘人數與進入面試人數1:3比例確定面試人員,如達不到這一比例的,根據實際需要,也可報經原招聘方案核準備案部門同意,適當降低比例。末位出現并列的相應增加進入面試人選。
面試總分為100分,面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予錄取,面試成績占考試總成績的40%。面試采取說課方式進行,面試內容按現行教材進行命題。面試評分采取“體操打分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現場公布成績。面試結束后當天發布考試總成績。
3、考試總成績計算。
考試總成績=筆試總成績×60%+面試成績×40%。若考試總成績出現并列的,取筆試成績高者。
4、依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數額等額確定擬錄用人員。
(四)考核與體檢
由招聘領導小組負責組織考核和體檢。考核主要是對應聘人員的政治思想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察。體檢的項目、標準參照國家統一規定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項目、標準和規程執行。應聘人員沒參加考核或體檢、經考核或體檢不符合要求的,將依據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五)聘用
對經考試、考核、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進行為期7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滿無異議者,由用人單位與擬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試用期十二個月,試用期結束后由教育局組織考核,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