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內丘縣公開招聘人事代理教師公告
為充實我縣普通高中、職業高中和學前教育教師隊伍,滿足我縣高中教育和學前教育發展需要,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人事代理教師50名,具體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此次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統一招聘方式進行。
二、招聘計劃
本次計劃公開招聘人事代理教師50名。其中:內丘中學27名、職教中心14名、第四中學3名、學前教育6名。具體崗位條件登錄內丘政府門戶網(www.hbnq.gov.cn)見附件《內丘縣2017年公開招聘人事代理教師崗位條件表》
三、招聘范圍及對象
普通高中教師要求具有高中教師資格證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二及以上學歷畢業生;職業高中教師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學前教育要求內丘縣戶籍具有幼兒教師資格證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專及以上學歷畢業生。
四、招聘條件
1、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熱愛教育事業。
2、具有與招聘崗位相符的高中教師資格證。
3、年齡在30周歲以下(年齡計算截至到報名之日)。
4、符合從事教師崗位的身體健康標準。
5、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應聘。
五、報名時間、地點
2017年7月13日—7月14日符合招聘條件的考生,需在內丘政府門戶網站(www.hbnq.gov.cn)下載報名資格審查表,填寫后持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教師資格證原件復印件,同時提交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學信網上打印)及小二寸近期免冠彩照6張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力資源市場107房間報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資格審查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縣教育局對報名者進行資格審查,符合條件的方可參加考試。
六、聘用
聘用人員一律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所屬的人力資源市場代理人事關系,為其管理人事檔案,負責調整工資、職稱評定、按有關規定辦理社會保險等有關事項(按冀政函【2014】88號文件規定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聘用人員需填寫《內丘縣招聘人事代理教師登記表》,與縣人力資源市場場簽訂人事代理協議,與用人單位簽訂《內丘縣人事代理教師聘用合同書》,聘用合同期三年(最低服務年限三年),期滿經考核合格可續聘。試用期一年,試用期一并計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間參照國家規定的高校畢業生見習期工資標準執行,試用期滿考核合格后,工資待遇參照同等事業單位標準執行;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所聘人員工資及社會保險費用(單位部分)由縣財政撥付,列入縣財政預算。
特別提醒:考生要24小時保持所留電話暢通,凡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參加筆試、證件審核、面試、體檢、考察、報到情況的,均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考生不符合招聘條件,弄虛作假的,取消應聘資格,問題嚴重的要追究責任。
政策咨詢電話:6867581
舉報監督電話:6867110
二〇一七年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