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鯉城區補充招聘公辦學校教師通告
根據《關于2017年全省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閩教師〔2017〕3號)和《關于做好2017年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補充招聘工作的通知》(閩教辦師〔2017〕22號)要求,現將2017年泉州市鯉城區公辦學校補充招聘教師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補充招聘崗位、人數
鯉城區開智學校音樂教師1名。
二、補充招聘崗位要求
(一)對象要求
參加第一輪全省教師招聘統考未被聘用的考生(已被聘用或擬被聘用的考生不得參加補充招聘)。
(二)筆試成績要求
在全省統考時,考生參加的筆試考試科目必須是“特殊教育”科目考試,且筆試成績達到合格線(筆試成績不含加分項目按百分制計合格線為60分)。
(三)專業要求
音樂學、音樂表演、表演藝術、舞蹈學、舞蹈編導、舞蹈表演、音樂教育、學科教學(音樂)、音樂與舞蹈學、藝術教育(音樂)。
(四)條件要求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年滿18周歲;
2.遵守憲法、法律和法規,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3.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國家任務招收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往屆未就業畢業生(尚未被聘為正式在編人員);
5.具備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
6.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6年3月10日以后出生);
7.持有小學及以上音樂教師資格證書、二級乙等及以上普通話證書。
三、補充招聘流程
(一)報名事項
7月11日-17日,參加補充招聘人員進行網上報名。
(二)資格復核
在符合補充招聘條件的報考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含加分)從高分至低分的順序,以崗位擬招聘人數與體檢人數1∶1的比例確定1名體檢人選。考生總成績并列的,按筆試卷面成績(未加分)從高分到低分排名進入體檢,筆試卷面成績(未加分)并列的取專業知識考試成績較高者為體檢對象,專業知識考試成績仍并列的取普通話測試成績高者為體檢對象。體檢人選確定后,由區教育局對體檢人選的資格條件進行復審,資格條件的最終確認以復審結果為準。經復核不具備報考條件者取消體檢資格,按筆試成績從高低順序依次遞補。
資格復核材料按《2017年泉州市鯉城區公開招聘公辦教師通告》執行,考生同時提交參加全省統考筆試成績且參加的筆試科目為“特殊教育”的證明材料。
(三)體檢、政審、聘用
體檢、政審、聘用等流程按《2017年泉州市鯉城區公開招聘公辦教師通告》規定執行。
本通告未盡事宜由泉州市鯉城區教育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595-22376306、22398537
泉州市鯉城區教育局
泉州市鯉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