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江蘇常州經濟開發區青洋幼兒園、東城幼兒園專任教師招聘公告
為加強學前教育教師隊伍建設,促進學前教育事業持續健康發展,根據本地區幼兒教育發展需求,決定公開招聘幼兒教師25名。現將有關招聘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
1、常州市鳴珂巷教育集團常州經開區青洋幼兒園專任教師8名。
2、常州市武進區機關幼兒園教育集團常州經開區東城幼兒園專任教師17名。
二、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招聘對象
1、2016、2017屆全日制學前教育或其他師范類專業畢業生。
2、在職優秀幼兒園教師。
(二)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無違法犯罪記錄,具備正常履行崗位職責必備的身體條件和招聘崗位規定的具體資格條件;
2、熱愛并樂于從事幼教事業,有較高專業素養,工作責任心強;
3、具有教師資格證,大專及以上學歷;
4、年齡35周歲以下(1982年7月1日后出生),戶籍不限。具有中級職稱的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1977年7月1日后出生),具有高級職稱的年齡可放寬至45周歲(1972年7月1日后出生)。
5、同等條件下,具有幼兒園保健人員上崗證優先,具有市、區五級梯隊教師榮譽或榮獲市、區級以上基本功比賽、評優課獎項的教師優先。具體加分如下:
(1)幼兒園保健人員上崗證,加1分;
(2)市、區五級梯隊教師榮譽加分:
市學科帶頭人、骨干教師、教學能手、教壇新秀的,分別加4、3、2、1分;
區學科帶頭人、骨干教師、教學能手、教壇新秀的,分別加2、1.5、1、0.5分。
(3)市、區比賽獲獎加分:
榮獲市級基本功比賽(或評優課)一、二、三等獎的,分別加3、2、1分;
榮獲區級基本功比賽(或評優課)一、二、三等獎的,分別加1.5、1、0.5分。
備注:同一類加分均以最高獎項為準,不重復計分。三個不同類別之間,可分別計分,累計加分。
三、報名程序和辦法
本次公開招聘采用現場報名方式。
1、報名時間:7月17日—18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4:00。
2、報名地點:常州市武進區潞城幼兒園(常州市公園壹號196號)。
3、報名注意事項:
(1)每位報考人員只能選擇其中一所幼兒園的崗位進行報名。
(2)符合招聘條件且志愿從事幼教工作的,填寫好《報名資格審核表》(見附件)及以下材料至指定地點進行報考登記,逾期不再辦理報考登記手續。
(3)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應屆畢業生需攜帶身份證、畢業證書、《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教師資格證書、二寸近期彩色免冠證件照2張。
(4)社會人員需攜帶身份證、戶口薄、畢業證書、教師資格證書、相關工作簡歷(附證明材料)、相關加分證明材料、二寸近期彩色免冠證件照2張。
上述證件及資料均需交驗原件并提供復印件。經報名審核后,原件退回,復印件留存。所提供的2張照片,其中1張貼在《報名資格審核表》上,另1張需在反面寫上姓名、出生年月。
(5)本人不能到現場參加報名的,可委托他人攜帶本人和受委托人身份證原件代為報名。
4、資格審查:由招聘工作人員對報考者進行資格審查,對審查不合格者,取消報考資格。
5、本次公開招聘崗位開考比例為1:3。報名結束后,未達到開考比例的崗位,將在簡章發布網站公告核減招聘計劃。
6、資格審查合格人員于2017年7月20日下午1:30—4:00到常州市武進區潞城幼兒園(常州市公園壹號196號)憑身份證領取準考證。如本人不能到現場參加報名的,可委托他人攜帶本人和受委托人身份證原件代為領取準考證。
四、考試考核
本次公開招聘采取專業測試和面試相結合的考試考核辦法(如報名人數不足100人,則直接采取面試方式進行)。
(一)專業測試
1、專業測試內容:教師職業傾向、職業道德、專業知識和專業能力。
2、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專業測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4、根據專業測試分數從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確定面試人選。
5、專業測試收取費用100元。
(二)面試
1、面試內容:
(1)基本技能(分值50分,其中彈唱15分、舞蹈15分、繪畫20分)。
彈唱:自彈自唱,演奏時間2分鐘(樂器限于鋼琴,現場抽簽曲目,準備時間為5分鐘)。
舞蹈:自選舞蹈展示,時間為3分鐘(伴奏帶自備)。
繪畫:為指定的故事配教學插圖。畫種不限,選手自備繪畫器具,不帶參考資料,現場提供4k素描紙(60分鐘完成)。
(2)模擬上課重難點部分(分值50分):根據所提供教材內容,分析并設計解決重難點的教學片段,現場進行演繹。時間為5分鐘(準備時間為30分鐘)。
2、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3、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
4、面試考核收取費用100元。
(三)綜合成績計算
綜合分數=專業測試成績*30%+面試成績*70%+附加分,如直接采取面試方式,則綜合分數=面試成績+附加分,各項成績均采用百分制計算,保留兩位小數。
五、體檢
根據綜合分數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考崗位計劃1:1比例確定體檢對象。體檢在指定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錄用幼兒教師的通用體檢標準執行。如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資格。體檢不合格(或放棄、弄虛作假)的,可在該招聘崗位中,按綜合分數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體檢。體檢費用由應聘者自行承擔。
六、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考察不合格(或放棄、弄虛作假、考察中發現不符合報考條件),可在該招聘崗位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進入體檢程序。
七、公示
根據考試考核和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相關網站上公示5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在公示結束后,辦理聘用手續。
八、聘用及待遇
1、首次簽訂勞動合同時,約定試用期為兩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聘用人員統一實行人才派遣制,勞動合同期滿根據工作需要和考核情況確定是否續簽。被聘用的人員與原工作單位簽有勞動合同或協議的,由本人與原單位按照有關規定自行協商處理。考生應在單位通知報到后15日內攜帶解除關系證明到單位報到,逾期視同自動放棄聘用資格。聘用審批后不再進行遞補。
2、被聘用人員享受所在幼兒園同類人員待遇。
九、紀律與監督
考試錄用工作,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咨詢電話:0519—89863197;0519—89863508
監督舉報:0519—89863084
十、本簡章由經開區組織人事部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