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當涂縣公開招聘幼兒教師公告
為滿足我縣公辦幼兒園辦園需求,2017年當涂縣所屬公辦幼兒園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幼兒教師。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1.堅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2.堅持考試考察、擇優聘用;
3.堅持統一組織、分工負責。
二、招聘崗位計劃
全縣計劃招聘幼兒教師18名。
三、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敬業精神和職業道德。
(二)具有全日制專科及以上學歷和幼兒教師資格。
(三)年齡為35周歲以下(1982年7月31日后出生)。
(四)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具有完整的畢業生學業檔案,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⑴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⑵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⑶現役軍人;⑷經政府教育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⑸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6)縣內通過公開招聘已被公辦幼兒園錄用實行人事代理人員;(7)法律規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四、招聘程序
(一)發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公告將在當涂縣人民政府網(www.dangtu.gov.cn)統一發布。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方式:由縣教育局、縣人社局共同負責,實行統一現場報名、資格審查。
2.報名時間:2017年7月26日-30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逾期不予補報。
3.報名地點:當涂縣教育局人事股(當涂縣姑孰鎮太白東路縣教育局1樓)。
4.報名與資格審查辦法:
⑴報考人員須填寫《資格審查表》(報名時填寫),須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證報名和參加考試。報名人數與招聘崗位數比例不小于3:1;不足3:1,相應減少招聘崗位數。
⑵報名時須攜帶本人近期二寸免冠同底照片3張、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幼兒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⑶符合加分條件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報名時須提供相關材料。大學生“村官”應提供由省級組織部門出具的大學生村官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特崗教師”應提供由省級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三支一扶”人員應提供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省級“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機構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大學生服務西部志愿者應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服務期需滿2年及以上)。
5.收費標準:根據省財政廳、省物價局財綜〔2013〕2568號文件規定,通過資格審查人員,每人每科繳納45元筆試費;進入面試人員,每人繳納80元面試費。
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鎮家庭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可以享受減免統考筆試費用的政策。辦理減免手續時,應攜帶以下證明材料: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鎮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縣(區、市)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證明和低保證(原件和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縣(區、市)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原件和復印件)。上述人員同時均須提供能夠證明其與家庭所屬關系的相關證明材料(如戶口簿等)。
(三)考試
采用筆試與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考試由縣教育局會同縣人社局組織實施。
1.筆試
(1)筆試時間、地點:見《準考證》(準考證領取時間另行通知)。
(2)筆試內容:專業知識(含教學設計、繪畫),以大學專科學前教育專業教材為主。
(3)筆試成績:滿分100分。
2.加分:報考人員須在報名期間提供相關材料認定加分,經審核符合加分條件的,由縣教育局和縣人社局在相關網站向社會公示,公示無異議的,按規定程序在筆試成績中加2分,逾期不再補辦。
3.面試
⑴面試對象:依據筆試成績(含加分)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2比例確定,最后一名如有多位報考人員成績相同,一并進入面試;為確保新進人員基本素質,筆試成績(含加分)低于60分不得參加面試。不足規定比例按實際筆試入圍人數面試。
⑵面試形式、內容:測試教育教學基本技能,考察講故事、彈唱、舞蹈等基本素質,面試成績當場公布。
⑶面試成績滿分100分。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4.考試總成績:
筆試成績(含加分)與面試成績按4:6的比例合成考試總成績,分值四舍五入后保留2位小數,從高分到低分排序;若總成績相同按面試成績高低排序。
(四)體檢與考察
1.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排序,以招聘人數與崗位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和考察對象。體檢參照《安徽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等規定和規程執行,不合格人員可在規定時間內申請復檢一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工作由縣教育局組織實施。
2.體檢合格人員即為考察對象。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根據招聘崗位要求,采取查閱檔案,走訪考核對象戶籍所在地派出所等方式進行,全面了解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德、遵紀守法、工作表現(學習成績)等,并對其報名資格條件進一步進行復審。考察工作由縣教育局、人社局共同組織實施。
3.對體檢、考察出現缺額的,按照規定程序和時限,在同崗位報考人員中,按考試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體檢、考察遞補各不超過兩次。
(五)公示、自主擇校
體檢和考察合格正式聘用前,考察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在當涂縣人民政府網(www.dangtu.gov.cn)和當涂縣人民政府網→網址導航→當涂縣教育局信息公開上公示,并公布舉報監督電話。
擬聘人員公示結果影響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在確定擬聘用人選時仍不能提供相關證件原件的報考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對擬聘用人員公示無異議的,按考試總成績高低順序,在規定時間內集中由考生本人自主擇校。
在招聘期間,考生如不按規定參加筆試、面試、體檢、辦理有關手續等,視為自動棄權。
(六)聘用
實行人事代理,不入編,與招聘學校簽訂《聘用合同書》,每3年考核合格續簽一次,由縣人才交流中心鑒證,享受同類人員工資待遇。
五、紀律與監督
對有違反《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皖人社發〔2010〕78號)第40條、第41條、第42條規定情形的,將給予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整個招聘過程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
咨詢電話:0555—6748031、6748030(縣教育局人事股)
0555—6798718(縣人社局人才交流中心)
監督電話:0555—6748028(縣教育局監審股)
六、其他
當涂縣公開招聘幼兒教師工作相關信息,將按照程序和規定陸續在當涂縣人民政府網(www.dangtu.gov.cn)和當涂縣人民政府網→網址導航→當涂縣教育局信息公開上公布,報考人員應及時查詢。
七、未盡事宜由當涂縣教育局、縣人社局負責解釋。
當涂縣教育局
當涂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