滄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滄 縣 教 育 局
關于招聘編制外農村中小學教師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經縣政府批準,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制外農村中小學教師。
一、招聘原則
按照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依據招聘條件和崗位名額,通過考試擇優聘用。
二、招聘學科及名額
本次招聘共有19個單位、7個學科、350個崗位。具體招聘崗位及招聘人數詳見《滄縣農村中小學教師招聘崗位名額表》(附件一)。
三、招聘條件
(一)報考人員需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堅持黨的基本路線,擁護黨的方針政策、遵紀守法、品行端正、作風正派、熱愛教育事業,志愿從事教育工作。
2、身體健康,能夠勝任應聘崗位工作。
3、年齡30周歲以下(1987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4、持有教師資格證或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
5、全日制普通院校專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有就業報到證。除音樂、體育、美術要求所學專業與所報學科相一致外,其他學科不作要求。
(二)不得應聘人員:
1、滄縣所有在職在崗教師。
2、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的、正在接受審查的、或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到事業單位工作的其它情形人員。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方式: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 考生在報名期限內登錄滄縣招聘網(cxzpks.com),注冊成功后登錄網上報名系統,按鄉鎮進行定向報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二)網上報名時間:2017年7月19日下午14:30至7月28日下午17:00。逾期報名窗口自動關閉。
(三)資格審查:資格審查采取現場確認的方式,審查無誤后審核人員在報名表上簽字并加蓋公章。
考生完成網上報名并確認報名信息無誤后打印報名表(報名表上手寫考生信息無效),在三個工作日工作時間內(含報名當天)由本人持身份證、畢業證、教師資格證或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就業報到證等原件和復印件,以及報名表和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1張到滄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干部調配股(滄縣政府院內西樓217房間)進行資格審查(最后兩天報名者需在當天工作時間內進行信息確認),同時采集指紋信息并交納考務費100元。未經資格審查的網上報名信息按無效信息處理。
資格審查時,不能提供就業報到證原件人員,屬于特崗教師的,可持特崗教師證、《協議書》等能證明特崗教師身份的相關材料報名;滄州市人才代理的人員,可持加蓋市人才公章的就業報到證復印件報名;就業報到證丟失的人員,可持檔案保管部門加蓋公章的《就業通知書》(白聯)復印件報名。考生考取后,前兩種情況在提供檔案時要提供就業報到證原件。
持有《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教育部考試中心印章)的應聘人員,考取后須在試用期滿前取得《教師資格證書》,否則解除聘用。
(四)打印準考證:資格審查通過的考生,請在考前三天內登錄滄縣招聘網自行打印準考證(具體時間通過滄縣招聘網發布)。
(五)本次招聘,招聘人數為1名的崗位,報名人數3名以上方可開考;招聘人數2名及以上的崗位,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之比一般應不低于1:2方可開考。達不到相應比例的,減少該崗位招聘人數或取消該崗位招聘。取消招聘的崗位,通過滄縣招聘網告知,并允許報考該崗位的人員改報其他崗位或退出招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