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優化學校領導班子結構,健全完善學校校長選拔任用機制,加快校長隊伍建設,大力發展我市教育事業,經市委、市政府研究決定,面向全市公開招聘部分市直中小學校長。
一、選拔范圍
樂陵市黨政群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職工作人員。
二、公開招聘的職位和數量
縣級中學校長1名;
科級中學校長1名;
市直小學校長(副科級)1名。
三、資格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好,熱愛教育事業,有事業心、責任感;有先進的教學理念、強烈的改革意識和開拓創新精神,具備勝任學校領導工作的組織能力、文化水平和專業知識;遵紀守法,清正廉潔。
2、具有全日制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或取得學士及以上學位。有一定教學、教育管理工作經歷。身體健康。
報名競聘縣級中學校長職位的,年齡在47周歲以下(1965年7月1日以后出生)。應擔任正科級及以上職務,或擔任副科級領導職務滿4年以上。
報名競聘科級中學校長職位的,年齡在45周歲以下(1967年7月1日以后出生)。應擔任副科級職務滿1年以上,或擔任股級職務(含鄉鎮教委主任、鄉鎮中學校長)滿4年以上。現任鄉鎮教委主任、鄉鎮中學校長的,可放寬至師范類全日制中專學歷,同時要具有中學一級教師及以上職稱。
報名競聘小學校長(副科級)職位的,年齡在45周歲以下(1967年7月1日以后出生),現任股級及以上職務。具有小學高級教師及以上職稱的,可放寬至全日制中專學歷。
任職時間計算截止至2012年7月。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曾受過司法機關刑事處罰的;處于黨紀政紀處分規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內的;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其他不宜報名參加的。
四、方法步驟
公開招聘工作主要包括面試和考察兩個環節,均按百分制量化計分,其中面試分兩次進行。按第一次面試成績、第二次面試成績、考察成績3:4:3的比例計算競聘人員總成績。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2年7月13日上午8:30-7月15日上午12:00
2、報名地點:樂陵市教育局人事科
聯系電話:6262921
3、報名要求。采取現場報名的形式,報名人員需提前填寫《樂陵市公開招聘中小學校長報名登記表》(見附件,自行登陸電子郵箱llswzzbgbk@126.com下載電子版,密碼:6268196)一式兩份并加蓋所在單位印章,同時提供身份證、學歷學位、職稱證書的原件、復印件及有關資歷和職務證明,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2張。凡弄虛作假的,一經發現,取消報名和聘用資格。
4、資格審查。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教育局分別對報名人員的資格進行審查。根據資格審查結果,在教育系統按招聘職位職數1:10的比例民主推薦參加面試人選;教育系統以外報名競聘人員,由市委組織部根據“雙述雙評雙推”情況審定參加面試人選。面試人選確定后,發放準考證。對最終確定的競聘人數達不到招聘職位1:10比例要求的,原則上取消該職位招聘計劃,允許競聘該職位人員改報其他職位。
(二)面試
面試分兩次進行,根據第一次面試成績,按競聘職位1:6的比例從高到低確定進入第二次面試人選。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法,主要考察干部的邏輯思維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組織協調能力、業務能力、實踐經驗、應變能力、自我認知能力、計劃決策能力和求實創新素質。面試由面試小組組織實施,對面試人員按百分制當場評分,計分時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當場公布面試成績。
面試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參加面試的順序按不同職位抽簽決定。
(三)組織考察
每個職位根據面試綜合成績按1:3的比例由高到低確定差額考察對象。
考察工作由市委組織部與市教育局黨委共同組織進行,采取多種形式,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進行全面量化考察,并對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進行復審。
(四)任前公示和決定任用
根據面試、考察等綜合情況,由市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提出人選的使用意見,經市委常委會研究確定后,擬任用的人選在一定范圍內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結束后,對符合聘用資格者按有關規定辦理聘任手續,聘期為3年(其中,試用期1年)。
五、組織領導
公開招聘工作在市委領導下進行,成立市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委組織部。從市紀委、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教育局等單位抽調人員,具體負責組織實施。設立監督舉報電話(6268520、6268528),市紀委(監察局)派員全程監督,確保公開、公平、公正。嚴肅紀律要求,對公開招聘工作中出現的違規違紀行為,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市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地址:樂陵市湖濱東路99號市政大樓426室
聯系電話:6268196 6268206
附件:《樂陵市公開招聘中小學校長報名登記表》
樂陵市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
2012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