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甌教政〔2017〕175號
溫州市甌海區教育局
關于公開招聘公辦幼兒園非事業編制教師的通知
為加快我區學前教育發展,根據《溫州市甌海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推行公辦幼兒園混合制的實施意見》(溫甌政辦發〔2015〕161號)文件規定,甌海區教育局今年將招聘160名公辦幼兒園非事業編制教師。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對象范圍:已參加我區2017年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幼兒園教師筆試但未能錄用的人員。
二、考試項目與分值
1. 筆試。
各對象參加我區2017年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幼兒園教師筆試成績即為本次招聘筆試成績,滿分100分。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崗位招聘計劃數1:1.5的比例(按四舍五入計算)確定入圍資格復審人員,復審合格者確定為參加試課對象并在甌海教育網公布。若末位出現同分的,則同分者均確定為參加試課的對象。所有成績核算精確到兩位小數,尾數四舍五入(下同)。
2. 現場資格復審。
入圍資格復審人員需按照通知要求進行資格復審。自愿放棄或逾期不到者,作自動放棄處理。如有資格復審不合格或自動放棄者,崗位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資格復審的時間、地點以及要求另行通知。
3. 面試。
面試包括現場命題簡筆畫(占面試成績20%)、自選才藝展示(占面試成績20%)和課堂試講(占面試成績60%)。面試時間20分鐘(其中試課準備60分鐘,試講時間為10分鐘;簡筆畫、自選才藝各5分鐘),滿分100分。考生按照規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攜帶身份證參加面試。入圍面試的人員放棄面試資格的,相關崗位不再遞補。
面試的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4. 計算成績。
總成績=筆試成績×30%+面試成績×70%。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計劃數1:1比例確定入圍體檢對象(如遇考試總成績同分的,以試課成績高者優先;如遇各項成績均相同者,另行加試,加試方法另行確定,以成績高者入圍)。
三、擇定崗位
根據本次招聘各幼兒園崗位計劃數,對體檢合格者采用先按照個人意愿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選擇崗位再進行統籌安排的方式擇定崗位。不按規定時間參加填寫意愿參加擇崗的,作自動放棄處理,其空缺名額不再遞補。
四、聘用人員的管理及待遇
1. 人事關系由用人單位委托甌海區教育人才交流中心實行人事代理。
2. 試用期半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聘用期間, 用人單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為聘用人員辦理社會保險。
3. 招聘教師享受住房公積金政策。
五、其他規定
1.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規范程序,嚴明紀律,接受社會監督,對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的人員,一經查實,按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2. 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獲取報名資格的,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資格。
3. 其他未盡事宜將及時在甌海教育網公布,請報考對象注意上網查閱。
4.本通知由甌海區教育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甌海區教育局政工科88598287 88522647
監督電話:甌海區紀委派駐第十紀檢組88525171
溫州市甌海區教育局
2017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