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江縣2017年選調城區義教學校教師公告
根據2017年望江縣實驗學校開發區分校(簡稱開發區分校,下同)和望江縣第一小學蓮花湖分校(蓮花湖分校,下同)招生計劃,結合2016年高士中學停辦高中班的實際,經研究決定,為我縣城區部分學校選調一批緊缺學科教師。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計劃
1.公開選調計劃
城區初中公開選調教師計劃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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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名稱 |
語文 |
數學 |
英語 |
政治 |
地理 |
生物 |
合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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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驗學校 開發區分校 |
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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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1 |
1 |
8 |
| |||||||
華陽初中 |
1 |
2 |
1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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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 |||||||
合計 |
4 |
2 |
1 |
3 |
1 |
1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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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區小學公開選調教師計劃表 | |||||||||||||||
單位名稱 |
語文 |
數學 |
音樂 |
美術 |
英語 |
信息 |
合計 | ||||||||
望江一小 蓮花湖分校 |
5 |
3 |
1 |
1 |
|
|
10 | ||||||||
實驗學校 開發區分校 |
8 |
4 |
|
2 |
1 |
1 |
16 | ||||||||
四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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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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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
合計 |
13 |
7 |
2 |
3 |
2 |
1 |
28 | ||||||||
2.定向選調計劃
為解決2016年高士中學停辦高中班的遺留問題,定向高士中學任教過高中課程的教師,選調17人到實驗學校開發區分校任教。
二、選調方式
定向高士中學選調方式,由教師本人自愿申請,高士中學嚴格審核把關,統一上報名單,免試調入實驗學校開發區分校。
公開選調采用考試方式,分筆試和面試兩部分。公開選調考試安排:
1.筆試
筆試采用閉卷考試,總分100分。筆試由縣教育局、人社局統一組織實施。筆試內容為綜合知識30分、專業知識70分。綜合知識主要考查報考人員對教育學、心理學、教育法規、新課程理論和教師道德修養等相關知識的掌握情況。專業知識主要考查報考人員作為義務教育階段學科教師應具備的專業知識和綜合運用能力。參考教師務必于2017年8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持本人有效身份證到縣教育局人事股領取筆試準考證,逾期不領視為自動放棄。筆試時間:2017年8月12日上午8:30—11:00。筆試地點:見筆試準考證。參考教師持筆試準考證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筆試。
2.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排名,按1:1.5比例確定面試人員,免筆試人員直接進入面試環節。面試采用無生上課的形式,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須達到60分及以上方可選調。面試時間控制在15分鐘以內。參考人員憑面試通知書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面試(面試公告8月10日前另行公布)。
三、公開選調報考條件
(一)報考教師必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我縣在編在崗教師。
2.工作年限:農村一類學校須正式錄用后參加工作6年及以上(特崗、三支一扶等正式聘用人員工作年限視同。下同);農村二類學校須正式錄用后參加工作5年及以上;農村三類學校須正式錄用后參加工作4年及以上;農村四類學校須正式錄用后參加工作3年及以上。學校分類按我縣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綜合獎補資金發放分類執行。
3.持有對應報考學科的學段及以上教師資格證。
4.適應任教學科崗位的身體條件。
5.近三年年度工作量不低于本單位人均年度工作量。
6.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在合格及以上。
(二)在符合上述條件基礎上,下列人員可以免筆試直接進入面試:
1.報考中考學科崗位的,2014~2015學年以來所在學校中考學科綜合賦分曾位于全縣第一,且本人當年所授班級綜合賦分不低于本校(法人學校,下同)該學科綜合賦分的(以縣局教研室和學校證明為準)。
2.取得市級學科帶頭人榮譽稱號的。
3.一、二類地區學校教師到四類地區學校任教或支教兩年及以上的。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均不得申請:
1. 2014~2015學年以來本人所授班級學科綜合賦分在學年末監測中有兩次低于本校該學科綜合賦分的,中途接班的所授班級學科提升率超過本校平均提升率的視同達到本校該學科平均水平。
2.屬于紀律處分期間或正在接受有關部門調查的。
四、公開選調程序
(一)宣傳動員
各校要積極做好教師選調工作的政策宣傳,告知每一位符合報考條件的教師到望江教育網查閱選調公告。
(二)個人申請
1.每人只許報一個學段的一個學科崗位。在小學任教教師不得報考初中崗位。
2.凡符合報考條件且愿意參加選調的教師須于8月3日下午16:00前向所在學校書面提交《城區義教學校選調教師個人申請表》。申請報考的教師須向學校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證、教師資格證和其它有關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二寸近期免冠彩色同底相片2張。
3.申請報考需經所在學校同意,并在申請表中加蓋單位公章。
(三)資格審查
各學校根據公告規定的“報考條件”,對申請選調的教師進行嚴格資格審查。對不符合規定資格條件的,一律不得簽批同意報考。
(四)報考受理
1.各學校須派專人將《城區義教學校選調教師個人申請表》、望江縣2017年選調城區義教學校教師報名統計表、推薦教師的相片、相關證件復印件等材料,于8月4日下午16:00前統一報送縣教育局人事股,逾期不予受理,任何個人遞交的材料縣局人事股一律不予接收。
2.8月6日,縣教育局組織專人對學校遞交的相關材料進行資格復審。
3.報考同一崗位的人數(含免筆試人員)與崗位選調計劃數之比應不低于2:1,不足規定開考比例的,取消或相應核減該崗位計劃數。
(五)選調教師確定
1.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分學段分學科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初選名單,并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自主選擇學校。若出現放棄選調,則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2.若切線最后一名出現面試分數相同,按下列順序取舍:
(1)免筆試者優先;
(2)筆試成績高分優先;
(3)獲得有關綜合性表彰優先【優先順序:a省、部級及以上(層次高者優先);b省教育廳; c市政府;d縣政府; e市教育局;f縣教育局】;
(4)縣級學科帶頭人優先;
(5)報考教師身份證年齡大者優先。
3.初選名單確定后,在望江教育網上公示5天,公示無異議后按程序辦理手續。
五、選調紀律
(一)相關學校必須嚴格執行本意見規定,按程序做好選調工作,確保教育教學秩序穩定。
(二)嚴格執行“誰審查、誰簽字,誰簽字、誰負責”。嚴禁弄虛作假、循私舞弊,自覺接受各方面監督。發現選調過程中違規違紀行為,一經查實,對涉及的選調教師,取消其選調資格,三年內不得申請調動;對涉及的學校主要負責人及相關責任人進行問責;對涉及的參與組織選調工作相關責任人員從嚴處理。
(三)選調教師一經選調,辦理有關調動手續,并根據崗位設置管理的相關規定,按新聘崗位等級兌現相應的工資待遇。
六、本意見由縣教師招考(選調)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聯系電話: 0556-7178083
監督電話: 0556-7189068
附件:1.城區義教學校選調教師個人申請表
2.望江縣2017年選調城區義教學校教師報名統計表
望江縣教師招考(選調)工作領導小組
2017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