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平市2017年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江門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意見》的規定,我市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招聘高中、職業高中教師,共28名,具體崗位及資格條件詳見《恩平市2017年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表》(附件1)。
二、應聘資格條件
(一)基本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
3.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報考年齡一般為18至35周歲(即1981年8月24日至1999年8月22日期間出生)。2017年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以最高學歷報考的,報考年齡放寬到40周歲(即1976年8月24日以后出生)。
6.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詳見《恩平市2017年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表》(附件1)。
(二)專業、學歷、學位要求
1.招聘崗位已參照《廣東省2017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目錄》(附件2)進行了專業設置。應聘者所學專業及該專業對應的學歷、學位,必須符合招聘崗位要求,所學專業以所獲畢業證上的專業為準,學位種類不能作為應聘專業的依據。
2.招聘崗位沒有要求學位的,應聘者是否取得學位不影響報考。應屆畢業生、社會人員專業的最高學歷與崗位要求不同的,可以用非最高學歷專業報考。獲“雙學歷”的應聘者,可以用第二專業報考。
3.除專業目錄中有列出培養方向的專業外,其他畢業證上專業名稱后面以括號等形式列出的培養方向不能作為應聘專業的依據。
4.應聘者不得應聘所學專業代碼與招聘崗位專業代碼不一致的崗位。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沒有專業代碼)的,可選擇專業目錄中的相近專業應聘,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招聘崗位要求專業的主要課程基本一致,并在面試前資格審核時提供畢業證書(已畢業的)、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須教務處蓋章)及畢業院校出具的證明等材料。請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的應聘者在報名時主動與招聘單位聯系,咨詢是否符合專業要求。
(三)招聘對象
招聘對象分“應屆畢業生”和“社會人員”。“應屆畢業生”指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且須于2017年9月30日前取得招聘崗位要求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社會人員”指除應屆畢業生外,已取得國家承認學歷的人員(須于報名之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港澳學習、留學歸國人員,報名時畢業未滿1年的視為應屆畢業生,已滿1年的視為社會人員。
(四)其他
1.招聘公告所列學歷、學位、專業技術資格和職業技能資格條件為最低條件,凡學歷、學位、專業技術資格和職業技能資格條件高于公告規定要求者均可報名。
2.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職業技能資格證書、執業資格證書、從業資格證書、居民戶口本等證書、證件取得時間的計算截止日期為2017年8月23日。僅通過考試或考核而尚未領證的,不視為具備相應資格。學校(含社會力量辦學校)在職人員報考教育系統屬下事業單位的,需提供學校同意報考證明或與學校解除合同的證明,若為公立學校在編人員的,需提供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3.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在職人員或2017年應屆畢業的定向生、委培生報名的,須征得現工作單位及其主管部門或定向、委培單位、所在院校同意方可報考。
4.與招聘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不得應聘與該單位負責人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5.以下人員不得報名應聘:2014、2015、2016年經粵東西北鄉鎮事業單位專項公開招聘已被聘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受行政或事業單位開除處分未滿5年的人員;曾因超生被有關單位依照《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作出處理決定,從該處理決定作出之日起未滿5年的人員;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的人員;曾因犯罪受到刑事處罰,或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調查、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事業單位、機關雇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現役軍人、機關事業單位見習期未滿的在編在職(崗)人員,其他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應聘的人員。
6.本公告“應聘資格條件”中未作明確界定的,參考《廣東省2017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附件3)中“關于報考資格條件”的解釋。
7.應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的設定,由招聘單位負責解釋,聯系電話詳見崗位表。
三、招聘程序
按照發布招聘公告、報名、資格審查、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招聘信息查詢
應聘者可登錄:“恩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rsj.enping.gov.cn)和“恩平教育信息網”(http://www.epedu.com.cn)查詢招聘信息。
(二)報名時間及方式
報名時間為2017年8月23日9:00時至8月25日16:00時,采用網上報名方式。報名系統24小時開通,報名頁面從“江門市人事考試院網站”(http://www.jmkszx.com)進入。應聘者須嚴格按照招聘公告要求和網上報名系統的指引進行網上報名。具體流程如下:
應聘者登錄相關網站-->閱讀應聘相關文件-->注冊用戶-->閱讀網上報名協議-->網上填表(簡體字)-->照片上傳(近期彩色大一寸照片,照片文件不得大于30KB)-->學歷證書、身份證上傳(須上傳原件的掃描件,文件不得大于80KB)-->選擇崗位報名-->接受用人單位網上審核-->確認通過審核-->打印報名表(須雙面打印,資格復審時使用)-->完成報名。
(三)報名要求
1.報考者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不能用新、舊版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如對所報崗位要求不清楚的,報考人員可在正式報名前向用人單位咨詢。應聘者必須憑準考證、居民身份證(或臨時居民身份證)參加考試及體檢。如居民身份證失效、遺失或更換中的,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申請辦理臨時居民身份證,臨時居民身份證是唯一可代替居民身份證作為入場參加考試或體檢的法定居民身份證明憑證,居民戶口本、護照、工作證、駕駛執照、學生證、居民身份證辦理受理回執或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具的帶有應聘者本人照片并加蓋公章的居民身份證明等其他任何證件都不能代替居民身份證參加考試或體檢。
2.報考者要踐行誠信報名、誠信考試,所填報材料應當真實、全面、準確。對學習和工作經歷欄目,應按時間先后順序,從高中開始,填寫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單位工作學習、任何職。對大學期間的學習經歷,須填寫清楚學校、院系、專業名稱。為方便用人單位審核是否構成回避關系職位,家庭成員及主要社會關系不得漏填,以免影響審核。
3.資格初審:招聘資格初始審核由用人單位負責。報名期間,招聘單位通過審核報考者的填報資料,提出是否同意報考的審核意見。如報考者提供虛假材料或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報名資格的,一經查實,由用人單位告知報考者取消報名資格。已通過用人單位資格審核的應聘者,不得對報名資料作任何修改。沒有通過用人單位審核的應聘者,可在規定的報名截止時限內改報其它崗位,在截止報名后沒通過審核的應聘者不能重新報名。
4.筆試前不安排現場資格審查,應聘者須結合自身實際情況和招聘崗位要求,選擇與本人條件相符的崗位報考。如對所報崗位要求不清楚的,可在正式報名前向用人單位咨詢。因本人未認真閱讀公告或不清晰崗位報考要求,導致自身條件與招聘公告及所報崗位資格條件要求不符、成績無效的,一切后果由應聘者自負。
5.打印準考證:報考人員須于2017年8月26日10:00至8月28日10:00期間登陸報名系統打印筆試準考證(筆試、面試、體檢的重要入場憑證,遺失不補)。
對報考人員報名資格和條件的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不具備相應崗位資格與條件或弄虛作假的,取消聘用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