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滿足我院當前工作的需要,經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批準,根據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關于印發《自治區事業單位新錄人員公開招聘考試工作試行辦法》的通知精神,現面向全國公開招聘12名工作人員。
一、招聘崗位及條件(見附件1)
二、應聘人員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堅決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維護祖國統一,反對民族分裂,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二)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較強的工作責任心和使命感,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履行崗位職責的能力。
(三)身體健康。
(四)母語為非漢語的應聘人員HSK等級須達到8級(沒有HSK等級證書的“民考漢”考生,需達到普通話水平測試二級乙等及以上水平)。
(五)各崗位其它要求如下:
1.專任教師崗位:須具有相應專業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和學位;獲得博士學位的研究生可適當放寬年齡限制且優先錄用,并提供特殊待遇。
2.政治輔導員崗位: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取得相應學位,中共黨員,年齡在30歲以下,至少有一年及以上從事高校專職輔導員工作的經歷,有較豐富的學生管理工作經驗。具有碩士及以上學歷的,須是中共黨員,有從事學生工作的經歷。
3.教務員崗位:碩士及以上學歷,須具有相應的學位。年齡在30歲以下,具有較強的文字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和一定的組織協調能力,能熟練應用計算機辦公軟件。
4、人事處崗位:碩士及以上學歷,并取得相應的學位,年齡在30歲以下,具有較強的計算機應用能力、文字處理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和一定的組織協調能力。
三、招聘程序
(一)發布招聘信息
在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章廳網(http:www.xjrs.gov.cn)、昌吉學院網(http://cjc.edu.cn)發布招聘信息。
(二)報名時間、地點、報名表(見附表2)
應聘人員需持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及報考崗位必須的其他有關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各一套,一寸免冠照片兩張(復印材料及照片恕不退還)及《昌吉學院2012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到昌吉學院人事處報名。
報名地點:昌吉學院新校區(昌吉市世紀大道南段9號,乘40路公交車即到)
報名時間:2012年7月19日至7月25日。
報考費用:報名費每人15元。公共基礎知識考試費每人45元,業務考試費每人45元,操作考試費用每人45元,面試答辯每人45元。
聯 系 人:關 磊(0994-2354152、18699407120)
(三)資格審查
1.學院招聘領導小組授權人事處對所有應聘者進行資格審查。
2.下列人員不在此次公開招聘范圍:
(1)自治區統一組織選派到基層鄉鎮工作服務期未滿的人員;
(2)曾因犯罪受到刑事處罰及政策法規規定不能招聘的人員;
(3)近3年來,在公務員及專業技術人員招考過程中有作弊、弄虛作假等行為的人員;
(4)中小學在職在編教師。
(四)考試
專任教師崗位的考試主要分為面試、公共基礎理論筆試和業務試講三部分進行。教輔崗位采取筆試、操作考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具體辦法:
1.專任教師
(1)公共基礎理論筆試:筆試成績占20%。
(2)面試:面試成績占20%,
按擬聘崗位1:3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試講范圍人員,并在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www.xjrs.gov.cn)、昌吉學院網予以公布。
(3)試講:
試講內容根據招聘崗位的專業進行選擇,成績占60%。
2.教輔崗位
本次公開選聘采取筆試、操作考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各科考試成績比例見下表:
崗位類別 | 筆 試 | 操作考試 | 面試 | |
公共基礎知識 | 專業(業務)知識 | |||
政治輔導員 | 20 | 50 | 30 | |
教務員 | 20 | 30 | 30 | 20 |
人事處 | 20 | 30 | 30 | 20 |
1.筆試:筆試分為公共基礎知識考試和專業(業務)考試兩部分,專業(業務)考試內容以崗位必須的專業知識為主,筆試均采用閉卷方式。
公共基礎知識和業務考試筆試時間為2012年7月28日,具體考試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準考證于7月26日發放。
2.操作考試和面試:根據筆試(公共基礎知識、專業或業務考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確定進入操作考試和面試的人選。崗位操作考試內容為計算機操作技能,操作考試時間為60分鐘。面試答辯主要考察應聘人員邏輯思維與應變能力、分析判斷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組織能力和人際交往能力等。面試答辯時間每人不超過15分鐘。操作考試和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筆試、操作考試和面試成績通過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昌吉學院網站(校園內張貼公告)等形式予以公布。
(五)體檢
根據招聘崗位人數按照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人員,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如出現體檢不合格者,則按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遞補。對體檢不合格或對體檢有疑問的,經應聘者書面申請,由學院組織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復查,復查只能進行一次,體檢費由應聘者承擔。
(六)考察
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審核,如出現審核不合格者,按考試總成績在體檢合格人員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七)確定招聘人員
根據審核結果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擬聘人員并報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廳事業處審定。
(八)公示
通過自治區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廳網(www.xjrs.gov.cn)、昌吉學院網(http://www.cjc.edu.cn/)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九)聘用
對公示無異議的人員,報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審批認定后,辦理聘用相關手續。
四、組織監督
公開招聘工作在自治區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廳的指導和監督下,由昌吉學院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實施,昌吉學院紀檢部門進行全程監督。
監督人:原桂芳 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
監督電話:0991—3689707
監督人:孫濤 昌吉學院紀檢委
監督電話:0994—2330022
附件:1.昌吉學院2012年公開招聘崗位表.doc
2.昌吉學院2012年面向全國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