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報考人員應認真核對是否符合所選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凡提供虛假報考信息與材料的,取消其考試、聘用資格。
通過資格審查的筆試人數與崗位招聘人數比例不低于3:1。達不到比例的,該崗位的招聘名額按比例遞減直至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取消崗位招聘計劃的,在清豐縣人民政府網站公布,報考該崗位的人員不再改報其它崗位。
(四)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考試內容為教育學、心理學、教育法規、新課程理論和教育道德修養等教育綜合知識,以及所報考學科的專業知識。
符合報考條件的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未就業的“三支一扶”大學生、在村任職滿2年以上期滿考核合格目前在崗(截止2017年8月1日)的清豐縣“大學生村干部”和符合報考條件的從我縣入伍或清豐縣籍大學生退役士兵考生,筆試成績加10分。符合加分條件的人員,應于筆試結束后3日內(工作時間)攜帶相關證明材料到清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力資源市場股(405房間)審驗登記,逾期不再受理。
筆試時間為2017年9月3日上午9:00—11:00。報考人員需攜帶筆試準考證,同時持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證參加筆試。筆試成績在濮陽市人事考試網、清豐縣人民政府網上公布。
(五)現場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人選與崗位招聘人數的比例為3:1,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采取現場審查方式進行。
資格復審人員名單、時間、地點在清豐縣人民政府網上公布。
資格復審需報考人員本人攜帶以下材料:資格復審表一式2份(從清豐縣人民政府網站打印);與報名時上傳照片同版的近期2寸彩色免冠正面照片2張;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證(或有效期內二代臨時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學歷證書、學歷認證報告(或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和相應層次及學科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在編在職人員(含已辭職但手續未辦結人員)還需提供工作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經辦人簽字并加蓋公章)。
經資格復審不合格或未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資格復審的考生,取消面試資格。
(六)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和資格復審情況按照崗位招聘人數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人員。達不到比例的,該崗位的招聘名額按比例遞減直至取消招聘計劃。
進入面試的人員名單及領取面試通知單的時間在清豐縣人民政府網上公布,面試的時間、地點等詳見面試通知單。參加面試需攜帶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證、筆試準考證和面試通知單。
面試采取試講形式,內容按照各相應的教學崗位及清豐縣中小學現行的“六三”學制教材制定。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面試時,如有缺考人員造成該崗位形不成競爭的,該崗位面試人員的面試成績應達到其所在面試小組使用同一套面試題本的面試人員平均分。
(七)考試總成績
考試總成績采取百分制。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八)體檢
根據考試總成績按崗位招聘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名單,同一崗位考生總成績出現末位并列的,以面試成績高的進入體檢環節。體檢按照河南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執行,體檢費用由體檢人員承擔。參加體檢的人員名單、時間、地點在清豐縣人民政府網上公布。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7日內根據體檢的有關規定提出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對象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出現招聘崗位缺額的不再遞補。
(九)考察
考察工作由人社、教育等部門按照有關規定組織實施。根據考試、體檢結果等額確定考察人選。考察內容主要是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質等。考察對象需提供縣級及以上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無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證明、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無違法犯罪記錄的證明,已就業的需提供原工作單位出具的近3年來工作表現。考察期間不能按時提供人事檔案和相關手續的,視為自愿放棄。考察階段因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棄出現招聘崗位缺額的不再遞補。
(十)公示聘用
經考察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清豐縣人民政府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按照事業單位聘用人員程序辦理審批手續。公示期間有影響聘用問題的,查實后取消聘用資格。新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被聘用的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到用人單位報到,逾期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因取消聘用資格出現的崗位缺額不再遞補。聘用后5年內不得調離本單位。
五、組織領導
為加強對本次招聘工作的領導,成立清豐縣2017年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人社局,承辦具體事宜。
六、其它事項
(一)《清豐縣2017年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公告》及相關招聘信息在清豐縣人民政府網站發布,不再采取其他方式通知到每位報考人員。報考人員要在報名后密切關注清豐縣人民政府網站,以免錯過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等招聘環節。未按時、按要求參加各招聘環節的,取消聘用資格,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由報考人員個人承擔。
(二)報考人員應認真閱讀并全面正確理解關于本次招聘的公告內容,嚴格按照招聘公告的規定參加報名和考試。若在報名資格條件上弄虛作假或違反考試紀律的,取消聘用資格,并記入誠信檔案。凡在報名資格條件上弄虛作假,在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違反招聘紀律行為的人員,5年內不得參加清豐縣組織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情節嚴重的,嚴肅追究責任。
(三)本次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不指定具體考試范圍和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本公告未盡事宜按照國家、省、市相關文件的規定執行,由清豐縣2017年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清豐縣人社局人力資源市場股0393-7219012
監督電話:清豐縣人社局紀檢監察室0393-7228856
附件:《清豐縣2017年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崗位一覽表》
清豐縣2017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7年8月10日
附件:《清豐縣2017年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崗位一覽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