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臨沂市市直機關幼兒園公開招聘教師簡章
根據事業單位用人計劃和招聘工作有關規定,經研究確定,臨沂市市直機關幼兒園公開招聘教師12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范圍和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3、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身體條件和其他條件;
4、限國家計劃內招收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應聘,年齡在30周歲(1986年8月26日以后出生)以下;
5、應聘人員須取得國家承認的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崗位要求的教師資格證書等;
6、海外留學歸國人員應聘須經教育部認定具備同等學歷、學位;
7、屬在職人員應聘的,應出具有用人管理權限的部門或單位同意應聘的證明。定向、委培畢業生應聘,須征得定向、委培單位同意。
8、以下人員不得應聘:在讀全日制普通大中專院校非應屆畢業生、現役軍人、未滿最低服務期限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仍在試用期內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受黨紀或行政處分仍在處分期的、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員。其中在讀全日制普通大中專院校非應屆畢業生也不得用已取得的學歷參加應聘。應聘人員不能應聘與本人有應回避親屬關系的崗位。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
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現場資格審查方式進行,每人限報一個崗位(招聘崗位信息見附件1)。應聘人員登陸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網址:www.lyrs.gov.cn)或市機關事務管理局網站(網址:www.lyjgswj.cn),認真閱讀招聘簡章,下載相關表格,如實填寫。提交相關個人應聘信息資料,經審查符合報名資格條件的,現場繳費,憑繳費單據領取準考證。報名資格一經初審通過,不能更改報名信息。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對不符合應聘條件的,一經發現并查實,取消應聘資格。
1、報名時間:2017年8月26日—8月2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報名地點:臨沂市市直機關幼兒園(北城新區天津路與蘭亭路交匯處東100米路北)三樓會議室。
3、應聘人員須提交《2017年臨沂市市直機關幼兒園公開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附件2)、《應聘人員誠信承諾書》(附件3)、二代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復印件使用A4型紙復印清晰)、一寸正面免冠照片3張(與《報名登記表》同底版)及其他相關證明材料。相關證明材料主要包括:
①國家承認的學歷證書、學位證書;②教師資格證書;③就業主管機構簽發的報到證;④在職人員提交有人事管理權限的單位(部門)蓋章的《所在單位同意應聘證明信》(附件4);⑤已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的,需出具就業協議單位同意參加應聘的證明,定向、委培畢業生需提交定向、委培單位同意應聘的證明。
海外留學歸國人員須同時提交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和教育部授權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手續。
上述證件及證明材料均須提供原件及復印件。
市直機關幼兒園負責報名、資格審查和解釋招聘崗位的專業要求(咨詢電話0539-8312460,8617018)。
根據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經現場資格審查合格的人員應繳納筆試考務費每人40元。
報名和資格審查結束后,對最終確定的筆試人數達不到計劃招聘人數5倍的崗位,計劃招聘l人的,取消招聘計劃;計劃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5的比例相應核減招聘計劃。應聘取消招聘計劃崗位的人員,經本人同意,可在規定時間內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
如應聘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參加報名和資格審查,或逾期不辦理繳費手續的,視為自動放棄本次報名資格,逾期不再補辦。對因應聘人員填報信息有誤,報名材料不齊或不符合要求影響報名的,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負。對惡意提交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偽造證件或證明材料騙取考試資格的,一經查實,取消其本次應聘資格。
三、筆試
1、筆試內容
筆試內容主要包括教育學、心理學、教學論、教材教法、教育法律法規和教師職業道德等。筆試采用百分制計算應聘人員的成績。
2、筆試時間
筆試時間:9月2日上午9:00--11:00
筆試地點見《準考證》。
筆試成績公布后,根據招聘崗位和考試情況確定筆試合格分數線。面試人員從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中,根據招聘崗位計劃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面試人數按1:5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數達不到以上規定面試人數比例的,按實有合格人數確定進入面試人員。筆試成績和進入面試人員名單按照規定程序在市機關事務管理局網站向社會公布。
四、面試
面試工作在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監督指導下,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有關要求組織實施。
面試采取試講的方式進行,按照崗位分組,抽簽確定面試順序。試講時,先在備課室備課10分鐘,然后進入面試室試講10分鐘。試講主要考察教學語言、教態等教學基本功,以及教學設計和教學效果等內容。面試具體要求、時間、地點在市機關事務管理局網站公布。
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按照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的比例計算。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如同一個招聘崗位出現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相同,則按面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考察體檢人選;筆試、面試成績都相同的,通過加試的辦法確定考察體檢人選。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考試總成績按規定程序在市機關事務管理局網站向社會公布。
根據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面試人員應繳納面試考務費每人70元。
五、考察和體檢
考試結束后,根據招聘崗位計劃和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組織體檢、考察,擬確定為考察體檢人選的面試成績不得低于60分。對因棄權、體檢及考察不合格人員造成的空缺,可從報考同一崗位的其他人員中按總成績依次等額遞補。
1、考察
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組成考察組,對考察體檢人選進行考察,根據招聘崗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依據相關規定對考察對象個人檔案進行審查,對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應聘資格條件,以及提供的應聘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進行復審。
2、體檢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等有關規定執行,體檢一般應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對按規定需要復檢的,不得在原體檢醫院進行,復檢只能進行1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應聘者在體檢過程中有意隱瞞影響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有串通體檢工作人員作弊或者請他人頂替體檢以及交換、替換化驗樣本等作弊行為的,給予其不予聘用的處理。
體檢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六、簽訂聘用合同
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根據考試、考察、體檢結果,按有關程序確定擬聘用人員,報經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主管機關審核同意后,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機關事務管理局網站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不再遞補。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由聘用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提出聘用意見,并填寫《事業單位聘用人員登記表》和《事業單位聘用人員情況匯總表》,報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主管機關備案。
符合聘用條件的,由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主管機關發放《事業單位招聘人員備案通知書》。聘用人員備案后,聘用單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并憑《事業單位招聘人員備案通知書》辦理相關手續。受聘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1、對違反公開招聘考試紀律的應聘人員,參照《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0號)處理,對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誠信情形的應聘人員,納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與誠信檔案庫。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依據《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國務院令495號)、《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監察部令第18號)等有關規定給予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授權或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有關規定,從事命題、閱卷、面試等工作的專家不準參加任何形式的考試輔導。目前社會上出現的任何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管理機構、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命題組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臨沂市各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主管機關和市機關事務管理局無關。
3、應聘人員在應聘期間要及時了解招聘網站發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所留聯系電話全天24小時通訊暢通,因本人原因錯過重要信息而影響考試聘用的,責任自負。
本簡章由市機關事務管理局負責解釋。
監督電話:0539-8727910
附件:1、2017年臨沂市市直機關幼兒園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計劃
2、2017年臨沂市市直機關幼兒園公開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
3、應聘人員誠信承諾書
4、所在單位同意應聘證明信
臨沂市機關事務管理局
2017年8月17日
2017年臨沂市市直機關幼兒園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計劃.docx
2、2017年臨沂市市直機關幼兒園公開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