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治黎城縣2017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經縣委、縣政府研究決定,現面向社會為黎城縣教育、廣電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和程序
招聘工作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實行招聘環節全程公開,按照發布公告、報名、資格審查、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考核、公示、選崗、聘用的程序進行。
二、招聘名額和崗位
本次共面向社會公開招聘28名全額事業編制工作人員,分別是:教師26名,主持、播音2名。
三、報名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年齡在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
2.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具有較高的政治素質,敢于吃苦,公正無私,品行端正,身體健康;
3.具有較強的法制意識,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和法規,無違法違紀行為;
4.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其他資格條件:
高中化學教師、高中英語教師、高中歷史教師、初中化學教師、初中數學教師、初中英語教師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均須取得教師資格證。
小學數學教師、小學語文教師、小學英語教師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師范類專科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均須取得教師資格證。其中,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師范類專科必須是師范專業。
幼兒教師為全日制普通中等師范專業學校中專及以上學歷,均須取得教師資格證。
主持、播音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專科及以上學歷,且普通話水平須達到一級乙等及以上。
崗位數量及報考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詳見《黎城縣2017年教育、廣電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招聘簡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公管理事業人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不得報考;在服務期限內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不得報考。已有工作單位但單位不同意報考(未出具報考證明)的人員不得報考;
2.在讀生不得報考;在讀的專升本學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3.現役軍人不得報考;
4.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5.曾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審查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不得報考;
6.在各類招聘中被認定有嚴重舞弊或嚴重違反考試錄用紀律行為被處罰不滿一年(以處罰依據的時間為準)的人員,均不得報考。
7.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不得報考。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地點、方式
時間:2017年9月11日至9月15日,9:00—17:00
地點:黎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服務大廳(縣廣北路運管所南側)
方式:本人現場報名。
(二)報名要求
1.考生可根據招聘條件及自身情況選擇一個崗位(不可兼報)。報名時需持本人身份證、畢業證的原件和復印件1份、《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可在中國高等教育學歷信息網查詢并打印)及本人近期同版紅底二寸免冠彩色照片6張;《黎城縣2017年教育、廣電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簡章》要求有執業資格證或其他資格證件的,還需提供相應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1份;
2.在職人員需提供所在單位出具的無違紀、同意報考證明:在企業工作的提供所在企業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在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的提供本單位及縣級以上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3.報考初中化學教師崗位、初中數學教師崗位、初中英語教師崗位、小學數學教師崗位、小學語文教師崗位、小學英語教師崗位、幼兒園教師崗位的考生,須按照崗位進行報名(待擬聘公示結束后按照本人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選擇單位),其余崗位按照單位和崗位類別進行報名;
4.考生須對所出具的各種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一律取消考試聘用資格;
5.報名時填寫《黎城縣2017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報名登記表》;
6.復印件、各類證明統一使用A4紙。
(三)資格審查及繳費
資格審查的內容包括對報名條件和報名要求的情況進行審核。報名及資格審查通過的由審查人當場簽名確認。資格審查貫穿整個招聘過程,在任何環節如發現考生資格不符,即取消應聘資格。
凡因信息填報有誤、不完整等導致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后果自負。
參照《山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山西省財政廳關于重新核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晉發改價格發〔2016〕467號)規定交納考試費。考試費:50元。
五、考試
考試以筆試和面試的方式進行。重點測試考生的整體素質、職業道德、業務水平以及招聘崗位要求的相關知識。
(一)筆試
筆試開考比例為擬招聘人數的3倍及以上,凡不達3:1開考比例的崗位予以核減,并予公示,已報名該核減崗位的考生在規定時間內進行改報,改報時間另行通知。
筆試內容分為《公共知識》和《專業知識》兩部分。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百分制計分。
筆試成績=《公共知識》×40%+《專業知識》×60%,筆試成績須達到60分及以上方可按照面試開考比例進入面試。
考生須攜帶身份證及《筆試準考證》參加筆試。
(二)資格復審
面試前對考生的學歷、專業、年齡、執業資格等報考條件重新進行審查。
根據考生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各崗位招聘名額1∶3的比例分別確定面試資格復審對象。同一崗位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可共同列入該崗位面試資格復審人員名單。筆試成績不達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不得進入資格復審環節。
報名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領導組有權取消該考生參加面試的資格。考生本人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
資格復審開始前,若取得面試資格復審的考生確認不參加資格復審的,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要求比例依次遞補,進行資格復審,不足1:3的崗位予以核減,并公示。資格復審后面試之前,按資格復審合格的實際人數確定參加面試人選,不再遞補。
(三)面試
通過資格復審者,進入面試。
面試內容為重點測試考生的分析理解、邏輯思維、臨場應變、語言表達、組織協調能力和考生的專業水平及實際操作能力。
面試成績當場公布,實行百分制計分。
考生須攜帶身份證及《面試準考證》參加面試。
(四)綜合成績計算
考生的綜合成績按以下比例計算(保留兩位小數):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綜合成績出現并列時,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排序,如筆試成績再出現并列時,加試一場面試,應聘人員的成績名次按面試加試成績排序。
綜合成績低于60分的考生,取消擬聘資格。
六、體檢
將考生的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進行排序,按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對象。
體檢項目和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時間另行通知。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考生,視為放棄體檢及聘用資格。考生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本人可在體檢結果公布后3個工作日內申請復查,在另一家同級別或更高級別醫療機構組織復檢,以復查結果為準。
體檢費用由參加體檢考生自理,體檢時考生需攜帶身份證及《面試準考證》。
七、考察考核
對體檢合格者進行的綜合考察、考核,內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業務能力、獎懲等情況,并對報考資格進行復審。
因體檢或考察考核不合格出現崗位空缺時,不遞補。
八、公示、選崗和聘用
(一)公示
根據考試、體檢、考察、考核結果,經公開招聘領導組審定后,確定擬聘人員名單,在中國黎城政府網(http://www.sxlc.gov.cn/)和黎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http://www.sxlc.gov.cn/lcldj/index.asp)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
公示期間,對擬聘用人員有異議的,可直接向縣公開招聘領導組反映,公示發現問題經查屬實的,取消擬聘人員資格,其空缺的崗位不再遞補。
(二)選崗和聘用
公示無異議,報考初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崗位的擬聘人員須按照本人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選擇崗位。
擬聘人員按規定時間到用人單位報到,辦理相關手續,填寫《黎城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審批表》,與用人單位簽訂《山西省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書》。不按規定時間報到的,視為放棄聘用資格。
公開招聘的工作人員,試用期為六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后辦理轉正手續;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教育部門除報考黎城一中和選崗路堡中學、城關中心校以外的其余崗位考生須在農村任教滿五年后,方可返回招聘單位工作。
公開招聘的工作人員,服務期限不少于五年,試用期包含在服務期內。
九、注意事項
1.《黎城縣2017年教育、廣電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第一次公告)通過中國黎城政府網(http://www.sxlc.gov.cn/)、黎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http://www.sxlc.gov.cn/lcldj/index.asp)、黎城縣電視臺和《黎侯古城》向社會發布。自報名環節以后的公告僅通過中國黎城政府網(http://www.sxlc.gov.cn/)和黎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http://www.sxlc.gov.cn/lcldj/index.asp)向社會公告。
2.《筆試準考證》、《面試準考證》領取時間和地點,筆試、面試時間和地點,將通過上述兩個網站另行通知,未在規定時間內按時領取和應試的視為放棄考試資格。
3.設立公開招聘咨詢電話:0355—8173353
十、紀律與監督
1.實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員與應聘人員凡具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者,本人應當申請回避,或者由公開招聘領導組決定其回避。
2.嚴明招聘紀律。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考生、工作人員和其他相關人員的違規違紀行為記入檔案、追究責任。考生應對自己所提交資料的真實性負責,誠實應聘。凡提供虛假報考材料、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或以其它不正當手段獲取考試資格,在考試、考核過程中作弊等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考生,將取消應聘資格。對通過考試等環節已聘人員,一經查實,即予解除聘用合同。對違反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依據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嚴肅追責。
設立招聘監督電話:
黎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355—6565100
黎城縣教育科技局:0355—5672197
黎城縣文化局:0355—6564007
十一、本方案由黎城縣公開招聘工作領導組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縣公開招聘領導組研究決定。
特別提示: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及個人舉辦輔導培訓班。
黎城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領導組
2017年8月22日
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