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直屬學校2012年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為加強市直學校教師隊伍建設,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有關規定,現就潮州市直屬學校2012年招考教師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
1、招聘范圍:在2010-2012年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中公開招聘教師51名。非潮州市生源的,如被聘用需在聘用單位工作10年以上方能申請調動。
2、學歷要求:市實驗學校、綿德小學、綿德幼兒園招聘全日制師范類專科(含)以上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市職業技術學校招聘全日制本科(含)以上畢業生;市金山中學、市高級中學、綿德中學、金山實驗學校、高級實驗學校招聘2010-2012年全日制師范類本科2A(含)以上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
(二)資格條件和招聘崗位
應聘人員應符合《教師法》規定的資格條件,具有較好的思想政治素質,遵紀守法,作風正派,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身體健康,能勝任應聘崗位的工作。尚
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不得應聘。具體資格條件和招聘崗位見附件:《潮州市直屬學校2012年招聘教師崗位表》。
除“211”工程院校師范類畢業生外,報考市金山中學、市高級中學的其它全日制師范類本科2A(含)以上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還應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1、在校期間曾獲得校級以上(含校級)獎學金一等獎;
2、表現突出被校級以上(含校級)評為“優秀畢業生”;
3、在校期間參加系級以上(含系級)說課等教學能力比賽獲得一等獎以上(含一等獎)。
報考市綿德中學體育教師崗位的,試教內容還需測試健美操表演技能。
報考市職業技術學校音樂教師崗位的,試教內容還需測試舞蹈表演技能。
(三)招聘原則
招聘堅持公開、擇優的原則,按應聘者報考職位的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聘用。成績不及格者(總分100分,不滿60分者為不及格)不予聘用。考試成績出現相同者,試教成績高者優先聘用。
(四)報名
1、應聘者報名時須帶齊如下資料
①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②學校就業推薦表原件及復印件;
③報到證,學歷、學位、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師范類應屆畢業生尚未領取教師資格證者應持畢業學校出具的證明);
④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2張;
⑤填寫《潮州市直屬學校2012年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
報名時報名者要保證提交材料和填報信息的真實性,如因個人提交材料和填報信息失實,取消應聘資格。每位報名者只可應聘符合條件招聘的一個崗位,報名時與考試時使用照片應保持一致。
2、報名時間、地點
報名時間:2012年 8 月 1日至 8月 3日(具體時間: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報名地點:潮州市教育局(潮州大道中段)一樓報告廳
(五)資格審查
潮州市教育局按照招聘范圍、資格條件,對應聘者進行資格初審。通過資格審核者,現場發放準考證同意參加考試。
(六)考試
考試定于2012年8月 7日至 8日進行。考生憑身份證、準考證按規定的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考試。未按時到達考場參加考試或中途擅離考場者視為放棄考試。
教師招聘考試分兩部分:面試和試教。
(1)面試以現場問答的形式測試應聘者的職業素質和能力。面試成績占10%。
(2)試教采用上課方式,試教內容包括本專業基礎課程的教學內容。主要考查應聘者的語言表達能力、專業能力、課堂組織能力等。試教成績占90%。
(七)考試成績公布
考試成績現場告知考生,考試結束后將考生成績發布在潮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www.gdcz.lss.gov.cn)、潮州市教育信息網(www.gdczedu.net)。
(八)體檢
根據考試成績確定的擬聘人員在指定時間到指定的三級甲等醫療機構進行體檢。體檢標準按《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試行)》執行。
(九)考核
根據體檢結果,由市教育局組織對擬聘用人員進行考核,考核的內容及程序依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組織進行。
(十)公示
經體檢考核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同時在潮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www.gdcz.lss.gov.cn)、潮州市教育信息網(www.gdczedu.net)公示7天。
(十一) 辦理聘用手續
擬聘用人員經公示無異議的,為潮州市直屬學校聘用的事業編制人員,并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非師類人員須取得教師資格證后方可辦理聘用手續)。逾期不辦理手續者,視為自動放棄。證件材料不齊全者不予辦理聘用手續。
潮州市教育局人事科聯系電話:0768-2805016
潮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潮州市教育局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