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筆試。
1、筆試科目及內容:
(1)綜合類崗位筆試科目為:通用能力測試(綜合類),筆試內容為行政能力測試和申論。
(2)衛生類崗位筆試科目為:通用能力測試(衛生類),筆試內容為衛生基礎知識和申論。
2、筆試時間:2017年11月18日上午9:00至11:30,筆試地點及須知詳見《準考證》。
3、成績查詢。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東莞市人力資源局網站發布筆試成績。
4、筆試合格分數線由東莞市人力資源局劃定并在東莞市人力資源局網站公布。考生筆試成績低于合格分數線的,不能進入面試。
(二)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名單:
1、在筆試成績合格者中,按招聘崗位與面試人數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不足比例的,按實際入圍人數確定面試人選。
2、面試人員名單在筆試結束后20個工作日內在東莞市人力資源局網站公布。
(三)面試。
面試工作嚴格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面試工作規范(試行)》等規定組織。具體時間、地點、要求等另行通知。
(四)考試總成績。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如同一崗位考生總成績相同的,則按照筆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筆試成績仍然相同的,按面試主評委給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
面試成績設定60分為合格分數線,未達合格線的考生,不能列為體檢對象。
七、體檢
依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順序,按崗位招聘人數從考試總成績合格考生中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名單。如出現體檢不合格或放棄體檢的,可依次遞補體檢人選。
體檢工作嚴格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等規定執行。
八、考察
體檢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聘用考察人選,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等規定,對其政治思想、道德修養、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社會關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進行考察,并通過查閱個人檔案等方式核實其是否符合報考資格條件。考察不合格或者放棄聘用的,可依次遞補考察人選。
九、公示
體檢及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在東莞市人力資源局網站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十、辦理聘用手續
擬聘用人員經公示無異議,經主管部門審核,市人力資源局審批后辦理相關手續,兌現相應待遇。聘用人員納入事業單位編制管理,同時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滿且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十一、遞補聘用
因考生體檢、考察不合格,自愿放棄或在公示中發現影響聘用問題而導致擬聘崗位出現空缺的,可依次遞補體檢或考察人選。遞補期限為擬聘人員公示期滿之日起30日內。
十二、其他有關問題說明
1、準考證是考生參加筆試、面試、體檢等各環節的重要證件,請妥善保管。考生參加筆試、面試、體檢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證件不齊者,不得參加。
2、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報考費用,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也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社會上任何以事業單位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參考資料、上網卡等,均與本次招聘無關。
3、為便于管理,非東莞市戶籍考生須在聘用后將戶籍遷至東莞市。
十三、聯系方式
見報考指南。
附件1:東莞市2017年下半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