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雙版納州事業單位2017年定向招聘公告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印發<關于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的意見>的通知》(中發〔2016〕9號)文件精神,根據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財政部、共青團中央《關于統籌實施引導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服務項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09〕42號)和《云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云人社發〔2016〕182號),為進一步健全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工作的服務保障機制,鼓勵畢業生到鄉鎮特別是艱苦邊遠鄉鎮事業單位工作,根據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安排,2017年西雙版納州事業單位定向招聘我省農村基層服務項目服務期滿的高校畢業生25名。現將事業單位定向招聘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定向招聘對象
定向招聘的對象為參加我省農村基層服務項目服務期滿且服務期間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高校畢業生,具體招聘對象如下:
(一)“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2014年云南省教育廳公開招聘的,截至2017年4月1日仍然在職在崗的“特崗教師”;2012年、2013年由省教育廳公開招聘的,服務期滿三年,取得《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服務證書》,未轉為正式在編教師且至今未進入黨政機關、國有企業和事業單位的“特崗教師”。
(二)參加“三支一扶”計劃的高校畢業生:2015年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統一招募的,年度考核合格,且截至2017年4月1日仍然在職在崗的“三支一扶”大學生;2013年、2014年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統一招募,服務期滿兩年,取得《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至今未進入黨政機關、國有企業和事業單位的“三支一扶”大學生。
(三)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國家項目和地方項目的高校畢業生:2015年由共青團中央、共青團云南省委及各州(市)團委招募的,年度考核合格,且截至2017年4月1日仍然在職在崗的參加“西部計劃”國家項目和地方項目的高校畢業生;2012年(限服務期為三年的)、2013年、2014年由共青團中央、共青團云南省委及各州(市)團委招募,服務期滿兩年且考核合格,至今未進入黨政機關、國有企業和事業單位的“西部計劃”志愿者。
二、定向招聘崗位
定向招聘崗位名稱、人數及資格條件詳見《西雙版納事業單位2017年定向招聘到農村基層服務項目服務期滿高校畢業生崗位計劃表》(附件1)。
三、報名時間地點、要求、資格審核、繳費及注意事項
(一)報名
1、報名方式:本次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考生報名時應如實填寫本人相關情況及與本人聯系的具體方式。
2、報名地點:西雙版納州人才服務中心(景洪市易武路17號),聯系電話:0691-2148541。
3、報名時間:2017年9月20日至9月22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4、報名要求:
(1)報考人員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2)報考人員在報名時必須提供以下材料:
A畢業證、學位證、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報考有執業資格要求的崗位,還需提供執業資格證;
B《定向招聘應聘人員情況審核表》;
C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張;
5、報名資格審核
報名時由行業主管部門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將根據報考者所填報名信息逐項對照崗位要求,以判斷報考者是否符合報名條件,其中“所學專業”必須與報考崗位“專業要求”中所列出的具體專業名稱或二級目錄下的具體專業名稱完全匹配(即字面內容完全一致)時才能通過資格審核。如果報考人員對審核結果有異議,可向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對報名資格進行復核,聯系電話:0691—2148541。
6、準考證的領取:報考人員請在規定時間和地點領取準考證,逾期未領取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
準考證領取時間:2017年10月9日至10月11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準考證領取地點:西雙版納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景洪市易武路17號)。
7、招聘崗位擬聘人數與通過資格審查報名人數比例達到1:1及以上比例,即可開考。但等額開考的崗位,應聘人員須達到相應的成績合格分數線方可進入下一階段。
(二)注意事項
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線在筆試成績公告時一并公告。
根據招聘條件,專業、學科按照《云南省2017年度公務員錄用考試專業指導目錄》進行設置。
資格審核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如在招聘過程中發現有違紀違規、材料不齊、提供虛假信息或應聘人員條件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等情況的,隨時取消應聘資格。
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號碼必須一致,同時對自己提供的報名信息真實性負責。報名人員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提供虛假信息或不符合報考條件者,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資格。
四、考試的方法、科目、范圍和時間、地點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的方式進行
(一)筆試
筆試科目和方式:公共基礎知識。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及出題范圍,采取閉卷的方式進行。
筆試時間和地點以準考證為準,報名人員需憑準考證和身份證原件按規定時間到指定考場參加筆試。考生筆試最終成績、筆試最低控制分數線等信息在考試結束后10日內,在西雙版納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窗口(zrsj.xsbn.gov.cn)通知公告欄公布。
分數為零分的人員、未缺考但被標記為缺考的人員、對違紀情形有異議的人員可以申請查疑。
參加筆試時注意事項:
1、考生參加考試須攜帶本人身份證(或有效期內的臨時身份證、戶籍證明)、準考證按時參加考試。
2、考生參加考試前須仔細閱讀考場紀律要求,并自覺遵守考場紀律。
3、參加筆試時,考生提前15分鐘進入考場,考生超過筆試考試開始時間30分鐘未到達考場參加考試的,視為自動放棄。
4、請考生特別注意在考試時須攜帶的文具包括:黑色字跡的簽字筆或鋼筆、直尺(應為無計算、存儲或通信功能的普通直尺)、2B鉛筆、橡皮。